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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YQ02-0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2 10:48 浏览量:28610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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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退还通过挂牌方式成功竞得的位于竹园镇庄子产业园内YQ02-07地块土地使用权,经请示县德赢VWIN,同意该公司退还竹园镇YQ02-07地块(定金不予返还),退还面积90076.18平方米,并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解除合同,将该宗地无偿收回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另行利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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