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采购更加高效快捷,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采购效率,营造了阳光透明、流程简便,让社会公众有序竞争的良好政府采购环境,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等。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政府采购17个。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公开,使交易各相关主体提供了便利和健康防护,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无纸化”既节约了交易成本,也让供应商少跑腿,更利于监管部门更好做好全过程监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是明确公开内容。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提前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除小额零星采购及涉密项目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以及服务采购均应当尽量提前公开采购意向,且未公开采购意向或公开时间不足30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前进行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