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热点查询: 财政预决算 政府工作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 投资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 关于印发《2022年信用风险B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信用风险B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8 10:05 浏览量:25821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
分享:

青市监函202213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信用风险B类市场主体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

现将《2022年信用风险B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930



2022年信用风险B类市场主体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按照《青川县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计划》(青川府办发〔20222号),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联合开展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和登记信息多报合一抽查检查,现制定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对象及比例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的2021年度已年报企业中信用风险一般(以下简称B类)的备查企业名单,抽取1%B类企业为检查对象。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2022927日至1031日,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配合,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实地核查等方式实施联合抽查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对象,并组织集中统一开展联合检查活动。

三、检查内容

(一)市场监管部门

1.登记事项检查。包8个事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包括2个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和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企业年报中填报的社保信息检查。

(三)税务部门

企业年报中填报的纳税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检查。

四、责任分工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2022年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发起部门,主要负责按照联合抽查计划,主动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抽查方案,组织实施检查活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配合部门,主要职责是共同参与检查,根据职能职责及检查内容责制定检查清单,完成本部门检查事项,即时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检查流程。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依法开展。同时按照《广元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行政检查双告知工作制度》(广双联合办发〔20224号)落实行政检查双告知流程。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作为本次检查的技术应用平台。

(二)严密组织实施。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的备查企业名单,建立B类检查对象库,并按比列组织对象抽取及检查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做好联合抽查检查的参与工作。检查中,检查人员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要将服务意识贯彻始终,把监管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同步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主动接受企业咨询,做好答疑解惑。

(三)做好检查结果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工作原则,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审核后公示,依法不予公示的履行审批手续,务必做到应公示的检查结果100%公示。对于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当现场监督整改;应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录、纳税信用登记评定等信用惩戒措施的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应当进行后续处置、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按照相关流程执行。

(四)加强档案管理。各监管单位要将此次抽查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检查记录表等书面材料,单独组成随机抽查专卷归档存放。涉及企业财务数据信息等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抽查资料,未经企业统一,不得对外公开。

(五)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四新经济企业、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企业的一般、轻微违法行为,鼓励给予企业合理整改时限,整改完成经检查后再录入检查结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