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市监函〔2022〕13号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信用风险B类市场主体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
现将《2022年信用风险B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信用风险B类市场主体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按照《青川县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计划》(青川府办发〔2022〕2号),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联合开展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和登记信息“多报合一”抽查检查,现制定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对象及比例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的2021年度已年报企业中信用风险一般(以下简称B类)的备查企业名单,抽取1%的B类企业为检查对象。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2022年9月27日至10月31日,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配合,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实地核查等方式实施联合抽查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对象,并组织集中统一开展联合检查活动。
三、检查内容
(一)市场监管部门
1.登记事项检查。包括8个事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包括2个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和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企业年报中填报的社保信息检查。
(三)税务部门
企业年报中填报的纳税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检查。
四、责任分工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2022年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发起部门,主要负责按照联合抽查计划,主动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抽查方案,组织实施检查活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配合部门,主要职责是共同参与检查,根据职能职责及检查内容责制定检查清单,完成本部门检查事项,即时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检查流程。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依法开展。同时按照《广元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行政检查“双告知”工作制度》(广双联合办发〔2022〕4号)落实行政检查“双告知”流程。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作为本次检查的技术应用平台。
(二)严密组织实施。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的备查企业名单,建立B类检查对象库,并按比列组织对象抽取及检查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做好联合抽查检查的参与工作。检查中,检查人员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要将服务意识贯彻始终,把监管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同步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主动接受企业咨询,做好答疑解惑。
(三)做好检查结果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工作原则,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审核后公示,依法不予公示的履行审批手续,务必做到应公示的检查结果100%公示。对于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当现场监督整改;应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录、纳税信用登记评定等信用惩戒措施的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应当进行后续处置、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按照相关流程执行。
(四)加强档案管理。各监管单位要将此次抽查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检查记录表等书面材料,单独组成随机抽查专卷归档存放。涉及企业财务数据信息等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抽查资料,未经企业统一,不得对外公开。
(五)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四新经济”企业、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企业的一般、轻微违法行为,鼓励给予企业合理整改时限,整改完成经检查后再录入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