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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 月1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青川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及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行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行业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7.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县内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实施申遗及管理工作。
8.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
9.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察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国园区,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制订全全县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青川整体文化旅游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12.负责全县体育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站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县体育竞技工作,指导组织运动员参加各项赛事。指导监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统筹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3.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共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14.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督,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财务、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统筹协调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2)文化艺术股。管理全县文学艺术和社会文化事业,组织实施全县艺术事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公共服务活动。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表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对从事演艺活动及艺术培训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定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文物管理、保护、抢救、维修、发掘、研究、利用、对外交流和博物馆建设等业务。拟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负责组织开展文化资源普、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
(3)旅游发展股。负责拟订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负责旅游产业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组织实施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发展规划,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旅游资源查、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商品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制订旅游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有关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和考核评定工作。指导旅游智力引进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
(4)体育股。报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及有关学生体育教育工作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指导全县体育训练和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在县内举办的重大比赛及组团组队参加国内综合性运动会和体育竞赛。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的审批。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营销体系建设。协调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国内区域交流合作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相关事务。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的统计工作和经济运行分析。
(5)广播电视股。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核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负责乡(村)广播站(室)宣传工作的考核和指导。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
(6)综合股(政策法规股)。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承担文化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指导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科研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工。协调监督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挂牌政策法规股,负责承担文化市场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执法监督等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疫情防控措施得力,文旅经济迅速回暖
面对今年卷土重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在严格贯彻中央、省、市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文旅产业复工复产,打了一场文旅行业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复工复产攻坚战。一是设点检查、定期消杀、利用广播“村村响”等宣传媒介持续宣传等一系列防控措施的落地落实,切实抓紧抓实了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助企纾困各项政策,通过财政支持、税费减免和金融支持等方式为企业减轻负担,切实帮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通过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有效抓好了全县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今年共接待游客1060.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21.18亿元。加快推进《青川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召开规划初稿、修改稿征求意见会5次,现已形成《青川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第六稿)。新申报入库项目3个,其中白龙湖游船采购总投资1468万元,主要包括采购大型游船;青竹岛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为酒店建设(3.5亿元),截止11月份,已完成项目协议已签约,代理、监理招标已结束;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514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对县文化中心进行功能提升,完善文化中心消防设施;实施青川郝家坪战国墓群安防工程;全县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完成项目入库34013万元、固投988万元。已完成包装文旅储备项目232.3435亿元,市级文旅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01亿元,省文旅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55亿元,完成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建议书10个,组织参加文旅招商引资活动4次,招商引资签约资金23.1468亿元,到位市外资金11.51亿元。推进青溪古城提升项目申报为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青竹岛、奥维网红湾申报为2022年市级重点项目。
2.各类文旅活动精彩纷呈,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我局积极拓展线上服务。升级打造青川文旅微信公众号,为游客提供吃、住、行、运、游、购、娱全方位服务。开展各类线下活动72次,各类线上活动184次,有效满足了游客的需求。开展培训、展览、征文等各类线上文化活动近120期,极大的丰富了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承办或举办唐家河红叶节(因疫情原因延期)、2021文化进万家等各类文艺演出或主题活动上百场;成功举办“永远跟党走万人踏歌行”庆祝建党百年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1场、“百年荣光”学党史 感党恩 跟党走系列文化活动、“唱支山歌给党听”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美术写生活动4场,摄影活动2场、开展“绿水青山 大美青川”歌曲征集活动1场、美育体验公益活动6场。在2021年“迎新春”系列文化走基层活动中,因疫情原因,采取线上预约,线下送的方式向全县群众赠送春联3000余幅、“福”字2000余幅、灯笼30个;与政协联合开展“我说到,我做到,践行‘两幅标语’精神誓师会”暨“有事来协商”活动,赠送书法作品14副。线上开展阅读推广推文活动122期,浏览人次达5000人次;线下开展“学党史 感党恩 跟党走”系列读书活动16场次,惠及人数达3000人次。持续开展各类书法、美术、声乐、舞蹈培训,全年参训约5000人次。
3.分类调查切实摸清家底,文旅资源保护成果丰硕
(1)文旅资源普查圆满完成。全县文旅资源普查工作成果显著,查明全县共有美术馆藏品、地方戏曲剧种、传统器乐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5大类文化资源共985个,查明全县共有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遗迹、旅游购品(文创产品)、人文活动8大类旅游资源1263个。2021年4月,我局被省德赢VWIN办公厅评为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先进单位(全省49个,全市2个)。
(2)文物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制定《青川县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划定古蜀道遗址遗迹、青川红四方面军战斗遗址及全县79处未定级文物保护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青川红四方面军战斗遗址保护标志牌;召开2021年青川县文物安全培训暨文物保护工作部署会议,并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松盖村陈家大院开展2021年文物消防应急演练活动,且进一步更新全县文物安全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的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员,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告;编制完成青川郝家坪战国墓保护修缮项目设计方案,并经省文物局批复同意、市文广旅局核准,已申报2022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并争取到青川县文物管理所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资金68万元,持续推进实施该项目;编制《松盖村陈家大院保护修缮项目设计方案》,待省文物局批复同意后实施;实施《青川县文物管理所文物库房监控(体育馆)项目》,进一步提升文物库房安防水平;完成与四川博物院文物借展工作,我县一级文物吕不韦铜戈入选“山高水阔长流天际——长江流域青铜文明特展”,亮相四川博物院,在《四川文物》等期刊公开发表《四川青川县阴平道考古调查简报》等多篇学术论文。
(3)非遗保护工作创新实施。成功将“青川灰搅团制作技艺、青溪豆腐制作技艺、白家牛灯”3项代表性非遗项目申报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县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认定工作;成功申报7名市级非遗传承人;成功申报李开俊等3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成功申报七佛乡为“四川省民间艺术文化之乡”。
(4)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文旅市场管理更加规范
按照《关于促进民宿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扶持政策,列入大唐家河景区建设项目中,推动我县民宿产业提档升级。起草了《青川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工作方案》,对创建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梳理、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确保将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有序开展。全年开展无证经营场所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12项;结合日常巡查,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经营场所280余家/次。全年共收到举报2起,处理及时率、回复率、满意度均100%。办理行政处罚案8件,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余份。集中组织文旅市场经营业主及景区管理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2次。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共计10余次、景区摆放展板50余个、张贴宣传单200余份、LED屏上投放海报6余幅、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5)乡村振兴工作顺利推进,乡村旅游工作高效实施。
参照省、市的部署要求和相关方案,结合青川县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实际,编制完成《青川县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同时,将全县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内容纳入《青川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持续推进木鱼红旗农旅融合园区建设,完成园区及乔木路沿线旅游景观节点方案设计,目前,已启动4个景观节点建设。将规范阴平村店招店牌、修复木栈道、新建生态停车场等完善景区景点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项目纳入全县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建立全县涉改镇村乡村文旅能人库,完成42名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信息采集摸底;加大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力度,推荐7名涉改镇村乡村文旅能人参加今年9月举办的2021年全域旅游及文旅体融合发展专题培训班,组织乡村旅游业务人员参加了杭州市2021年东西部城市对口支援西部地区人才培训班。
2、特色亮点工作
(1)品牌创建硕果累累
成功指导阴平村创成“天府旅游名村”,为积极推进大唐家河景区建设提质增效;成功争取到2021年四川博物院流动博物馆共建项目(全省仅有5个名额)。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创作歌曲《百年荣光》,获得广元市建党百年十大金曲并拍摄MV快闪进行宣传推广,参加广元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荣获“优秀创作奖”,并在国家公共文化云官网同步直播的广元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追寻”音乐会上亮相;创作以建党100周年相关的书画作品15件、摄影作品12件;以青川山水、花鸟、新农村、人物等为依托,创作书法作品15件、摄影作品56件。与市文化馆联合创编情景表演唱《指北针》,参加四川省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汇演活动被列为优秀作品名单,并受邀在四川省“万人赏月诵中秋”集中展演活动进行展演;为展示乡村振兴新面貌创作的中国画作品《种木耳》荣获“中国梦劳动美—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四川省职工书画展优秀奖;为表达对党和国家伟大奋斗历程和今天美好生活的礼赞创作中国画作品《蜀道筑梦》;以展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青川“白龙湖”而创作音乐作品《白龙湖之恋》;成功举办的聂成龙同志军事勋章捐赠仪式被《国防时报》第2769期、四川文物局官网、腾讯网、四川经济网、网易、广元晚报等媒体争相报道。
(2)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投资68余万元,实施青川县文物管理所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投资79.6万元,实施竹园横大梁无线发射台铁塔设计、建设维护项目;投资16万元,实施了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建设;投资200余万元,完成了青川县应急广播“村村响”系统建设项目。完成《青川县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中2021年目标任务,即新建1座(摩天岭厕所),改建1座(大湾村厕所)。新建智慧城市书房(24小时阅读空间)1座;创新推出了业务管理数据无碍出入服务,在全县首推图书馆人脸识别、刷证门禁及智能借书系统,依托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读者信息数据库,实现身份识别认证功能;四馆一站全面落实错时延时开放政策,持续免费开放,全年接待约4万人次。
(3)宣传营销多路并进
户外广告效果明显,在广元万达广场、重庆解放碑、两路口大型LED屏投放青川文旅形象宣传广告,《青秀之川》宣传片更是在成都地铁连续霸屏三个月;主流媒体热度倍增,《环球人物》杂志《印象广元》文旅宣传特刊走进全国两会;《四川日报》报道青川:生态旅游地,景与城相融;CCTV-4频道《远方的家》栏目走进唐家河;CCTV-9频道《看春天》栏目播出青川唐家河大熊猫“比武招亲”视频;CCTV-10科教频道《美食记》栏目播出青川美食特辑;《正大综艺》栏目组走进青川拍摄纪录片。此外,《青川:茶旅融合,乡村振兴有路子》在四川卫视新闻联播播出,《青川绿水青山释放生态红利》在人民网刊发。本地媒体持续发力,统筹青川发布、微青川、青川文旅、青川融媒、掌上青川APP等政务新媒体和一批有影响力的本土自媒体、网络大咖、摄影艺术爱好者等,在各类微信、微博、抖音、头条等媒体平台上发布稿件500余条,其中推送的“五一”主播带你游青川系列文章阅读数达5万+,拍摄推送的10个短视频观看量均在10万+。同时在青川融媒抖音平台及视频号开启了唐家河“云逛动物园”直播,将镜头对准唐家河的扭角羚,与网友进行云互动,让更多人近距离了解青川唐家河的自然神奇,进一步提升了青川的知名度、美誉度。
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2个事业单位未单独编报预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纳入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青川县广播电视转播台
2. 青川县旅游服务中心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1281.46万元,支出总计11962.2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92.27万元、10301.94万元,分别增长415%、62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新增青溪古城4A级景区提升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128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1.46万元,占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0万元,占8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196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46万元,占5%;项目支出11307.81万元,占9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281.46万元,支出总计11962.2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92.27万元、10301.94万元,分别增长415%、620%。主要原因是新增青溪古城4A级景区提升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2.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1.79万元,增长15%。主要变动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2.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万元,占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592.6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47万元,占1.6%;卫生健康支出11.41万元,占0.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20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22.15万元,占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22万元,占1.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12.12万元,完成预算14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90.43万元,完成预算169%。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预算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和体育与传媒类项目办公费用支出减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4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6.26万元,完成预算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至决算日部分项目正在实施中,按照合同约定,资金暂未支付。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78万元,完成预算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至决算日广电类项目正在实施中,按照合同约定,资金暂未支付。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8.35万元,完成预算39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4.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5.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1年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2万元,完成预算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39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省市实地检查项目增多,从而增加相关费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6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0.1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8万元,比2020年减少21.2万元,下降1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3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服务采购及文化中心消防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项目(项目名称)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文化旅游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产生的费用。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活动、项目开展费用。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开展文化和旅游活动、项目产生的办公费用。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群众文化活动、项目产生的费用。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用于开展其他文化旅游方面活动、项目开支。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用于广播电视运行维护及相关项目的开支。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文化旅游和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活动、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退休及调出职工职业年金纪实部分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涉农项目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指广播电视因自然灾害影响进行重建修复建设的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是青川县德赢VWIN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财务、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统筹协调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二)文化艺术股。管理全县文学艺术和社会文化事业,组织实施全县艺术事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公共服务活动。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表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对从事演艺活动及艺术培训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定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文物管理、保护、抢救、维修、发掘、研究、利用、对外交流和博物馆建设等业务。拟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负责组织开展文化资源普、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
(三)旅游发展股。
负责拟订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负责旅游产业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组织实施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发展规划,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旅游资源查、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商品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制订旅游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有关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和考核工作。指导旅游智力引进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
(四)体育股。
报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及有关学生体育教育工作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指导全县体育训练和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在县内举办的重大比赛及组团组队参加国内综合性运动会和体育竞赛。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的审批。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营销体系建设。协调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国内区域交流合作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相关事务。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的统计工作和经济运行分析。
(五)广播电视股。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核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负责乡(村)广播站(室)宣传工作的考核和指导。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
(六)综合股。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承担文化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指导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科研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工。协调监督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青川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及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行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行业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县内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实施申遗及管理工作。
(八)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
(九)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察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十)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国园区,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制订全全县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青川整体文化旅游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十二)负责全县体育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站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县体育竞技工作,指导组织运动员参加各项赛事。指导监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统筹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共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十四)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督,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三)人员概况。
1.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规划师1名,股级职数6名。
2.县广播电视转播台事业编制3名。
3.县旅游发展事务中心事业编制1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281.4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9092.27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新增青溪古城4A级景区提升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962.2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0301.94万元,增长620%。主要原因是新增青溪古城4A级景区提升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本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县财政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达到了预期效果。人员类经费保障了本部门财政供养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运转类经费保障了本部门日常运转。对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经费实行动态绩效监控,年底按时完成年度预算执行进度。依据本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未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分析考评,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5.9分。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次年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项目调整等的重要依据。按要求将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年初预算同步公开,并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绩效信息随同部门年终决算公开。
(三)自评质量
本单位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按时按质向县财政局报送自评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5.9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在预算编制方面,依据基本充分、资金分配合理,报送及时,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在资金管理方面,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支出的依据、使用范围、开支标准符合规定,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健全规范;在项目完成方面,实现计划目标;在项目效果方面,项目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对该项目三级指标的分析考评,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级。
(二)存在问题。
通过对我局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在执行进度等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些不足,我局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和强化管理。
(三)改进建议。
一是2022年已启用新的预算平台,在此我们提前做好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做好2022年度预算资金管理。
二是随着项目的增加尤其是新增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加绩效管理和执行力度,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一切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我单位对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免费开放经费落到实处,免费开放工作取得实效。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旅游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补助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教〔2021〕33号)的要求。
3.根据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0〕156号)文件精神。
4.根据文件要求2021年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每馆17.6万元/年,共计52.8万元,其中44万元为中央资金,4.4万元为省级资金。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共计158.4万元,其中144万元为中央资金,14.4万元为省级资金。第一批分乡、镇实行定额补助,共计92万,第二批免费开放资金将按照乡镇2020年度文化站免费开放考评成绩分绩效进行奖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通过免费开放,加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36个文化站规范化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坚持设施完善和运行管理并重,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深化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免费开放。
2.2021年,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免费开放期间举办各类展览不少于5次,举办教学活动不少于1次,开展文艺下乡活动不少于8次,全县20个乡镇的文化站,周一到周五每天不少于7小时开放时间,文化站的电子阅览室、图书室等相关设施设备要对当地群众免费开放,并为来文化站开展娱乐学习的群众提供一些存包、开水等一些服务。免费开放工作要满足当地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方便当地居民使用,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夯实群众文化基础,巩固广泛的农村文化阵地。
3.我单位严格按照“三馆一站”费开放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和使用免费开放经费,该项目分析与前期制定的事前绩效目标申报表及资金使用方案内容一致。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根据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2022〕82号)要求,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使用相应的指标体系对该项目开展自评,并按评价报告要求撰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3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旅游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补助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教〔2021〕33号)将资金下达至县财政,随后我单位及时制定资金实施方案及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经县委县政府签批同意后有序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文件要求2021年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每馆17.6万元/年,共计52.8万元,其中44万元为中央资金,4.4万元为省级资金。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共计158.4万元,其中144万元为中央资金,14.4万元为省级资金。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2021年该项目资金按要求全部支付完毕,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该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0〕156号)中规定的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进行支付,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制定资金实施方案及目标申报表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后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对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按照免费开放资金管理办法,在免费开放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进行实时支付。对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进行分批支付,第一批分乡、镇实行定额补助,第二批免费开放资金将按照乡镇2020年度文化站免费开放考评成绩分绩效进行奖补。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资金为补助类资金,涉及日常运维类的资金按照单位内部管理办法进行严格支付,涉及采购项目严格按照采购流程进行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单位对该项目资金进行实施监督,业务股室每月对资金支付进度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收集,对监督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全年完成3个馆所及20个乡镇的36个文化站的免开任务,举办各类展览不少于5次任务完成,举办教学活动任务不少于1次完成,开展文艺下乡活动不少于8次完成。
2.质量指标:我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项活动任务,让更多群众受益,享受了艺术的熏陶,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时间大于7小时每天。
3.时效指标:至2021年12月,我单位全部完成该项目任务指标。
4.成本指标:我单位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超拨情况发生。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促进群众的文化消费,从而提升青川文化形象,加快青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切实解决农民开展娱乐活动难得问题。
2.群众满意度大于99%。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将切实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夯实群众文化基础,巩固广泛的农村文化阵地,积极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后续应当持续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不断提高,在免费开放过程中有一定的创新意识不足,导致群众提供的免费开放服务吸引力不强。
(三)相关建议。
在今后的“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文化素养,各方面提高对群众文化服务水平,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新需求。
| 主管部门 | 青川县德赢VWIN | 实施单位 | 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青川县图书馆、青川县美术馆、青川县文化馆(站) |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11.2万元 | 执行数: | 211.2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11.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11.2万元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通过免费开放,加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夯实群众文化基础,巩固广泛的农村文化阵地。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全部完成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免费开放馆所数量 | 3个 | 完成 | |
| 乡镇文化站开放数量 | 36个文化站 | 完成 | |||
| 举办各类展览 | ≧5次 | 完成 | |||
| 举办教学活动 | ≧1次 | 完成 | |||
| 开展文艺下乡活动 | ≧8次 | 完成 | |||
| 质量指标 
						 |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项活动,让更多群众受益,享受艺术的熏陶。 | 100% | 完成 | ||
| 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时间 | ≥7小时/天 | 完成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以前 | 完成 | ||
| 成本指标 | 图书馆、美术馆、文化站免费开放成本 | ≦52.8万元 | 完成 | ||
| 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成本 | ≤158.4万元 | 完成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文化消费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扩大青川对外宣传、提升青川文化形象、加快青川文化的发展 | 同比上升 | 完成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解决农民开展娱乐活动难的问题 | 同比上升 | 完成 | |
附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20年8月11-17日,暴雨洪涝灾害导致我县乡镇村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设备不同程度受损,为有效保障广大群众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权益,在灾后第一时间协调中国广电网络青川分公司核查受损情况,经县发改局立项审批,县财政局监督,于2020年9月开工,2021年1月全面竣工,2021年3月由我局作为监督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0年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0〕384号)的要求使用资金。
3.根据文件要求该项目补助资金共计2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损毁的传输线路电杆、钢绞线、光缆、交换机、光放大器、机顶盒、应急广播村村响进行恢复重建,进一步保障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根据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2022〕82号)要求,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使用相应的指标体系对该项目开展自评,并按评价报告要求撰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12月,县财政下达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0年暴雨洪涝灾害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0〕384号)补助资金22万元,此项资金专项用于青川县村级广播电视设施恢复重建,2021年7月,我单位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向县委县政府申请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0年12月,县财政局下达该项目专项资金22万元。
2.资金到位。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2021年7月,我单位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向县委县政府申请支付。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制定资金实施方案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后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2020年8月11-17日,暴雨洪涝灾害导致我县乡镇村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设备不同程度受损,为有效保障广大群众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权益,在灾后第一时间协调中国广电网络青川分公司核查受损情况,经县发改局立项审批,县财政局监督,于2020年9月开工,2021年1月全面竣工,2021年3月由我局作为监督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严格按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原则。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单位对该项目资金进行实施监督,在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后,我单位作为监督单位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进行验收。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广播电视传输线路通信杆189根,各型通信光缆150公里,钢缆28公里,交换机4台,光放大器5台,机顶盒150台,应急广播村村响30套。
2.质量指标:水毁应急广播村村响终端接收正常率大于98%,水毁电视户户通终端接收正常率大于98%。
3.时效指标:至2021年2月前,完成水毁设备采购及安装。
4.成本指标:设施重建成本(专项资金)不大于22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通过实施青川县村级广播电视设施恢复重建项目,恢复水毁广播电视传输线路通信杆189根、各型通信光缆150公里、钢缆28公里、交换机4台、光放大器5台、机顶盒150台、应急广播村村响30套,确保全县村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切实维护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停播率小于0.05%。
2.不断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群众知晓度、满意度大于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电视户户通工程和广播村村响工程正常运行,将有效保障全县老百姓正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权利,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随着广电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广播电视收听收看的要求更高,在广电及时提升及创新方面呈现不足。
(三)相关建议。
在今后的广播电视工作中,将进一步提升职工理论技术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各方面提高对群众广播电视服务水平,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新需求。
| 青川县村级广播电视设施恢复重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青川县村级广播电视设施恢复重建项目 | ||||||
| 中央主管部门 | 
						 | ||||||
| 地方主管部门 | 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青川分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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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 | 30 | 100% | ||||
| 其中:中央补助 | 22 | 22 | 100% | ||||
| 地方资金 | 8 | 8 | 100% |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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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通过实施青川县村级广播电视设施恢复重建项目,恢复水毁广播电视传输线路通信杆189根、各型通信光缆150公里、钢缆28公里、交换机4台、光放大器5台、机顶盒150台、应急广播村村响30套,确保全县村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切实维护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 | 已全部实施完成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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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 | 数量指标 | 广播电视传输线路通信杆 | 189根 | 189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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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型通信光缆 | 150公里 | 15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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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缆 | 28公里 | 28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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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换机 | 4台 | 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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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放大器 | 5台 | 5台 | 
						 | ||||
| 机顶盒 | 150台 | 15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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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广播村村响 | 30套 | 3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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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水毁应急广播村村响终端接收正常率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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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毁电视户户通终端接收正常率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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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水毁设备采购及安装 | 2021年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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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 设施恢复重建成本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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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 保障老百姓正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确保全县村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 停播率≤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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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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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知晓度、满意度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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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无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