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在城乡低保标准已经超过省定标准的情况下,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保障标准调整,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615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415元,城市特困调整为800元,农村集中特困调整为600元。农村分散特困调整为540元。按月拨付困难群众。截至10月,为1064名特困供养人员累计发放生活补贴762.3万元(含一次性生活补贴,7、8月临时价格补贴),累计临时救助2745人(户)次391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17497人累计发放3946万元(含一次性生活补贴,7、8月临时价格补贴),定救21人8.7万元,共计5108万元。
2.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持续实施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向城乡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3806人次,共计272.99万元。
3.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按照城乡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县外流浪乞讨人员每人2000元,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每人1000元,其他居民每人800元的绿色殡葬服务补贴标准。采取减免费用或提供补贴等方式做好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截至目前,累计补贴47人,拨付4.48万元。
4.新增集中供养农村困难老人。制定《青川县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方案》,将集中供养政策与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两残补贴、高龄津贴等政策有效衔接,按照政府全额兜底类、适当扶持类、个人全额自费类三类标准进行入住补贴。同时,将医保政策与医疗救助作为政策补充,做到措施制定精细,政策衔接到位。截至目前,已新增集中入住121人,全额兜底类66人、适当扶持类23人、个人全额自费类32人,占市下达110名目标任务的110%,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市排名前三,全县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持续走深走实。统筹设置床位500余张,投入86万元,对木鱼等4所公办敬老院实施照护能力提升建设,新增护理型床位319张。整合资金220万元,打造凉水敬老院与凉水卫生院“两院一体”医养结合中心,实现养老、医疗“无缝对接”。提供免费“试住”服务,动员60余名老人参观与试住,42名老人由“试住”到“入住”。安排县级配套资金94.7万元,专项用于入住对象日常生活保障。统筹困难群众生活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20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拟新增养护人员14人。投入养老专项资金111.28万元,着力解决敬老院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5.完善社会养老体系。为全县4300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1-10月累计发放高龄老人46870人次、累计拨付资金174.90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