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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青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10-25 10:00 浏览量:8782 来源: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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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除重大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以外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比如:负责办理盗窃、抢夺、聚众斗殴、黑恶势力、保护伞、软暴力、套路贷等犯罪案件业务。

2、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

3、职务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业务。

4、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5、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案件。

6、民事检察业务:负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

7、行政检察业务:负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

8、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公益诉讼案件。

9、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10、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助力青川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等犯罪行为,提前介入涉疫案件2件2人,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同意公安机关撤回1件1人,已移交行政执法机关作行政处罚。运用远程技术进行视频提讯、视频开庭和律师会见等98人次。组织干警接种新冠疫苗40人次,接种率达到94%。组织参加社区双报道疫情防控工作。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7件,成功妥善化解长期信访积案1件,化解社会矛盾1件。助力乡村振兴,为帮扶村争取滑坡治理资金10万元、村道修复资金200余万元,帮助村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万余元。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类犯罪,依法提起公诉8件14人。参与广平高速建设过程中施工方建渣乱倒治理、土地复垦等工作。

(三)参与社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办理国家司法救助9件12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7万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部门联动,治理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行业乱象,核查并及时回复县扫黑办交办的线索1件。深入开展禁毒工作。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建立《防范打击寄递渠道毒品犯罪活动联席会议制度》,禁毒微电影《孩子,你好》被省院微信公众号推送。开展禁毒、反诈骗等宣传活动12次。

二、以扎实的检察业务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刑事检察方面。依法批准逮捕21件32人,依法提起公诉99件169人。加强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9件,纠正漏捕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2件;提前介入刑事侦查案件23件,提出取证建议23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监督审判活动违法2件。开展脱管、漏管专项检察4次,发出纠正违法4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5件5人。

(二)民事检察方面。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8件。其中,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涉案金额325万元;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正在审查1件;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2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终结审查1件,正在审查2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2件,支持起诉2件,诉前和解15件,正在审查15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

(三)行政检察方面。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其中,办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行政执行监督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针对部分行政机关存在的管理问题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社会治理类行政检察建议1份,已整改到位。

(四)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4件,诉前程序29件,立案后进入诉前程序率达100%。其中,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9件;发布民事公益诉前公告15件。督促缴纳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额11万元。向甘肃省白水江林区检察院移送公益诉讼线索2件。成功办理涉公民信息保护的青川首例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大熊猫国家公园案件回访情况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被最高检微博“走近一线检察官”栏目直播。

三、以强大的检察定力锤炼忠诚检察队伍

(一)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学习研讨20次。组织干警聆听专题党课、党史系列讲座报告会等学习活动20余场。检察长讲专题党课4场。开展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等学习教育120余人次。邀请退休老检察人分享党史检察史7场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9项78件次,落实为民便民措施7项。

(二)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四项教育”入脑入心。开展全覆盖“一对一”谈话3轮,108人次,重点人员谈话27次。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4轮,自查整改问题118个。开展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倒查等查纠工作13项。开展“六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研究并制定相关长效机制5项。

(三)做实做细内部监督。加强办案管理监督,受理、分流案件187件,发出办案流程监控通报10期,在日常监控中发出口头提示20余条。聚焦办案质量,评查案件143件,业务数据质量自查5次。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紧盯关键时间、关键节点开展检务督察13次,发出督查通报10期。

(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推进透明环境下的执法办案,公开案件流程信息286件、法律文书154份、重要案件信息40条。加强新媒体应用,“两微”发布信息300余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次。强化检察环节群众司法参与,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2件次,邀请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8次。

三、以细致的检察作为深化未检品牌

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为未成年人被害人提供心理救助1次,提出检察建议1件,督促县教育局对新入职员工开展入职查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举办检察开放日,召开加强失管未成年人关爱救助联席会,牵头公安、法院等部门制定《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救助失管未成年人11人次,全覆盖回访慰问失管未成年人8名,发放救助资金4.58万元,调查走访拟纳入失管未成年人3名,新纳入2名。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5次。“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和2处法治教育基地建成投入使用。“青佑青”未检团队荣获“广元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青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16.86万元、1089.1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2.11万元、增长96.29万元,下降13.92%,增长9.70%。主要变动原因:收入减少主要原因调出及退休人员人数增加,支出增加主要是院办公楼维修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81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6.8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08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77万元,占90.05%;项目支出108.36万元,占9.9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16.86万元、1089.1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2.11万元、增长96.29万元,下降13.92%,9.70%。主要变动原因:收入减少主要原因调出及退休人员人数增加,支出增加主要是院办公楼维修费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29万元,增长9.70%。主要变动原因是院办公楼维修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964.10万元,占88.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18万元,占5.16%;卫生健康支出21.69万元,占1.99%;住房保障(类)支出47.16万元,占4.33%。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89.13万元,完成预算82.0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55.7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基本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8.36万元,完成预算31.62%,部分项目未结束未报账。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4.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基本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2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基本持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6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基本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基本持平。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0.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4.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64万元,完成预算87.6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开支,尤其是公务车辆运行和公务接待费,依据相关制度规范,本着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加大“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力度,从严落实“三公”经费的审批制度。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18万元,占8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万元,占15.1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8万元,完成预算90.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89万元,下降9.81%。主要原因是规范车辆管理,严格把控车辆运行维护开支,从严执行车辆维修、加油制度,压减公务用车支出,做到预算内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及帮扶工作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6万元,完成预算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48万元,下降24.7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按规定流程审批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18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6万元,具体接待内容包括:接待异地检察院及其他单位来我院调研交流、接待异地政法等单位办案人员案件学习交流,接待费支出1.4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19万元,比2020年增加196.08万元,增长181.37%。主要原因是院办公楼维修费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川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整体绩效支出,聘用制书记员劳务经费,失管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项目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青川县人民检察院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青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1、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除重大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以外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比如:负责办理盗窃、抢夺、聚众斗殴、黑恶势力、保护伞、软暴力、套路贷等犯罪案件业务。

2、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

3、职务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业务。

4、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5、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案件。

6、民事检察业务:负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

7、行政检察业务:负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

8、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公益诉讼案件。

9、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10、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三)人员概况。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总编制33名,其中中央政法专编31名,其他事业编制1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37人,其中行政人员31人,事业人员1人,工勤人员4人;聘用制书记员6人,退休人员17人;遗嘱长赡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上年结转余额506.59万元,202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收入总计1323.4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1.47万元,上升6.56%。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91.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9万元;节住房保障支出47.1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资金支出总计1089.13万元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长96.29万元,增长9.70%。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64.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数为56.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数为21.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数为47.16万元。

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234.3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绩效目标是严格依据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各项支出进行制定,预算编制精准,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到年底目标实现完成率达100%,期间并无违规行为和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预算和决算详情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挂网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绩效目标均按需预算,遵循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不铺张浪费。所获评价良好。

(三)自评质量

决算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挂网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绩效目标是严格依据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各项支出进行制定,预算编制精准,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到年底目标实现完成率达100%,期间并无违规行为和记录。

四、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来,我院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持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院党组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三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二是各检察业务项目细分有待更严格的维护管理。每年检察工作重心有所不同,需在重点工作上加大预算。

(三)相关建议。

一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二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附件1

2022年青川县人民检察院

聘用制书记员劳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青川县检察院按照职能,在检察工作中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书记员工作是按照政法工作部署开展的,促进司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具体体现,为常年性、持续性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截止自评时点,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1万元,采用财政集中支付,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科学计划资金使用进度,每笔支出力求规范、合理。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该项目年初预算21万元,到位21万元,为地方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100%,该项目资金全部及时、足额到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保障书记员在工作稳定安心工作,对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给予帮助,促进人民检察院正确行使检察权。

2.项目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充分运用书记员制度,提高书记员办案参与率,聘请书记员6名参加检察活动,落实案件办理制度,促进案件办理无差错。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监管情况等内容进行分析自评,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21万元,到位21万元,为地方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100%,绩效目标设置上,我院从收集、上报、筛查、费用控制和可持续发展上明确了合理的目标任务,符合实际。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21万元全部为地方财政拨款。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全部及时、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准确,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检察长夏茂中部署,分管领导邓全昌负责,部门负责人王世林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书记员劳务经费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符合规定,项目成果达到预期。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科学计划资金使用进度,每笔支出力求规范、合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绩效目标设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无违规记录。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均实现了项目的预计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书记员劳务经费项目达到项目预期,在我院办理案件时拟作撤案、不起诉决定时参与案件讨论,提出意见,并始终监督我院开展各项检察活动时的规范性、公正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附件2

2022年青川县人民检察院

失管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青川县检察院按照职能,在检察工作中对失管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失管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是按照工作管理制度开展,促进该项目公开、公平、公正的具体体现,为常年性、持续性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截止自评时点,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5万元,采用专户集中支付,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科学计划资金使用进度,每笔支出力求规范、合理。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该项目年初预算5万元,到位5万元,为地方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100%,该项目资金全部及时、足额到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保障失管未成年人安心学习,对生活充满信心。

2.项目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充分运用失管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制度,提高检察官办案率,落实案件办理制度,维护社会稳定,。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监管情况等内容进行分析自评,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5万元,到位5万元,为地方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100%,绩效目标设置上,我院从收集、上报、筛查、费用控制和可持续发展上明确了合理的目标任务,符合实际。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5万元全部为地方财政拨款。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全部及时、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准确,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检察长夏茂中部署,分管领导邓全昌负责,部门负责人王世林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失管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符合规定,项目成果达到预期。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科学计划资金使用进度,每笔支出力求规范、合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绩效目标设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无违规记录。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均实现了项目的预计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失管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项目达到项目预期,我院办理相关失管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接受上级监督检查,并监督开展各项检察救助活动时的规范性、公正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附件3

2021年青川县人民检察院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青川县检察院按照职能,依法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了更好地行使检察权、加强法律监督,根据转移支付的资金安排,我院设立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该项目为常年性、持续性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截止自评时点,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08.36万元,采用财政集中支付,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科学计划资金使用进度,每笔支出力求规范、合理。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该项目年初预算187万元,到位187万元,为地方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100%,该项目资金全部及时、足额到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刑事判决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

2.项目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受273件、积极开展检察业务,公诉案件审结率91%,实现办案零差错。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监管情况等内容进行分析自评,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187万元,到位187万元,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到位率100%,绩效目标设置上,我院从收集、上报、筛查、费用控制和可持续发展上明确了合理的目标任务,符合实际。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187万元全部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全部及时、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准确,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检察长夏茂中部署,分管领导邓全昌负责,部门负责人王世林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符合规定,项目成果达到预期。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科学计划资金使用进度,每笔支出力求规范、合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绩效目标设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无违规记录。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均实现了项目的预计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达到项目预期,在批捕和公诉案件、未成年人检察、信访纠纷、法律监督等方面收效良好。截止自评时,高质量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并严格控制支出,未超预算。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案件量增大和公益诉讼等检察重点工作的推进,项目经费实难周全。

(三)相关建议

运用现有资金,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途径,在为民办实事的广度、深度上再下功夫。

附表: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87

执行数:

108.36


其中:

财政拨款

187

其中:

财政拨款

108.3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保障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检察业务的有序开展目标2:完成省市县三级院统筹规划的装备计划目标3:严厉打击涉黑恶案件

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装备计划在市检察院安排部署下按时报送,分年度实施。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

指标

审查逮捕人数(人)

57

57


审查批准延长羁押人数(人)

12

12


审查起诉人数(人)

170

170


二审上诉件数(件)

2

2


立案监督案件办理数(件)

10

10


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数(件)

7

7


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数(件)

1

1


刑事案件提出抗诉数(件)

0

0


民事案件办理数(件)

39

39


行政案件办理数(件)

11

11


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数(件)

46

46


各类信访案件办理数(件)

7

7


国家司法救助人数(人)

11

11


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数(件)

0

0


刑罚执行监管违法提出纠正案件数(件)

6

6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初审数(人)

4

4


检察技术案件办理数(件)

9

9


购置信息网络设备数量(台套)

规划中




购置档案管理设备数量(台套)

规划中



购置交通设备数量(辆)

规划中



购置检察业务常规设备数量(台套)

规划中



购置司法警察装备数量(台套)

规划中



购置其他业务装备数量(台套)

规划中



质量

指标

批捕起诉案件办结率

95%

95%


购置装备合格率

100%

100%


时效

指标

重点日期开展法治教育及时性

当天

当天


资金下拨及时性

100%

100%


成本

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技术装备闲置率

≤0%(闲置装备数/总装备数)

≤0%(闲置装备数/总装备数)


车辆闲置率

≤0%(闲置车辆数/总车辆数)

≤0%(闲置车辆数/总车辆数)


技术装备闲置率

≤0%(闲置装备数/总装备数)

≤0%(闲置装备数/总装备数)


社会效益指标

未成年人犯罪率是否上升


生态效益指标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的监督立案、撤案数


0


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基层检察机关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

100%

100%


满意

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0%

100%



办案人员满意度指标

办案人员满意度

100%

10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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