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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青川县水利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10-25 15:11 浏览量:10221 来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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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四川省青川县水利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1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县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指导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内采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指导河湖水系连通相关工作。负责青川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全县水利工作政策和法制建设规划;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协调处理重大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水利系统防汛抗旱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演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水文相关工作;负责青竹江水利风景区管理相关工作。

3.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水资源监测,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拟定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供水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监督。

5.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县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6.组织、协调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并实施技术监督。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9.指导全县有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河道采砂合作机制,在清江河、乔庄河等重点河段、敏感水域设置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公示牌;规范砂石开采各项流程,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二是完成了25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岸线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围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大目标,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四是完成平溪河健康评价及编制工作,2021年10月完成平溪河县级河段长对《报告》审定与印发工作。五是编制印发了27条县级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六是县总河段长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青川县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明确了各级河(湖)长、联络员单位工作职责。七是与相邻甘肃省文县、绵阳市江油市、广元市剑阁县等多个县区签订联防联控联治协议,开展跨界河流联合巡查、联合执法。2021年6月,在青川县召开了川陕甘三省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加强了川陕甘三省在跨界河流管理保护方面的合作,推进川陕甘跨界河流管理保护。

2.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完成省防汛抗旱目标。2021年我县出现“7.19”“8.10”“9.3”“9.15” 4次强降雨过程,因洪涝造成20个乡镇3.13万人受灾,转移人员2490人。在处置几轮强降雨过程中,提前组织调度会商,严格按照“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要求,未发生因洪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事件,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完成市防汛抗旱目标汛期未发生洪涝灾害出现人员伤亡事件。三是完成金山河山洪沟初设方案并于2021年4月通过市级技术审查。四是完成水旱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审核汇集工作,。并在水旱灾害风险调查质检审核系统通过。五是完成青川县高风险区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省级审查。六是完成汉道河山洪沟建设项目完工验收。七是完成下达资金305元,实施水毁堤防项目15处。八是完成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监测预警设施改造升级)完工验收。

3.水资源管理工作。一是全面完成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二是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各类取水口取用水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下达水行政事项《告知单》7份,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4份,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159人次。违法违规取水行为均已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向各取水户下达了2021年度取水计划,并进行动态调整管理。四是督促我县涉及的5户规模以上取水户全部安装了在线计量设施,并将监测数据实时在线传输至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五是我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4.水土保持工作。一是完成水土保持市级下达目标任务,完成年度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我县2021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为50平方公里,2021年我县实际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0.33平方公里。二是县水土保持委员会调整印发了《青川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青水保委发〔2021〕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水土保持工作职责。三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管,2021年对本级及上级审批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实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覆盖。四是全面完成水利部2019年、2020年遥感监管和2020年省级加密遥感监管、水利部2021年遥感监管认定的违法违规项目整改销号,完成省级2021年加密遥感监管认定查处工作。五是推进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2021年县水利局联合县税务、财政部门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99.4140万元。

5.重大水源工程建设工作。一是曲河水库工程。全面完成枢纽工程建设,完成移民专项验收重大变更,完成电站环评并开工建设。二是东阳水库工程。项目总投资3.3亿元,2021年已完成土地征地测量,完成施工招标,春节前进场施工。三是河湖连通工程建设。2021年完成寨溪河水库、大坝河水库枢纽工程建设及金属结构预埋件安装,闸门及启闭机预计于2022年2月进场安装,汛期之前完成试蓄水。四是竹园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迁建工程。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已进行试运行。五是中小河流堤防建设。开工建设竹园东曹堤防工程,完成2个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方案。

6.农村水利工作。一是项目建设管理。投资1200余万元,完成农村供水保障建设项目14个,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201个,覆盖人口16万余人;二是乡村振兴。落实专班专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制定了《青川县2021年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10余次,推进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县规模化供水率达19.90%,较去年增长7.25个百分点,自来水普及率91.92%,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范达标率100%,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98%,达到省厅要求比例;完成《青川县“十四五”新时期农村水利规划》编制并取得县政府批复。三是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方案;严格水库管理“责任制”,逐库落实2021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名单,完成“三个责任人”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逐库印发《水库安全巡视检查记录本》,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全面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妥善处置水利行业信访问题和涉稳事件,2021年度未发生越级上访事件。四是粮食安全。根据市级下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青川县2021年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任务为1.5万亩,2021年全县累计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4.6万亩。截至2021年,全县累计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6.9万亩,占改革范围总面积的100%。

7.水库移民工作。一是完成曲河水库2021年度移民安置任务。全面完成254户706人搬迁安置工作,157户530人全部建(购)房,157户29071.755m2房屋全部拆除,移民土地、林地、零星林木补偿费全部兑现,移民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费全部兑现。二是争取中央、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3856万元。三是落实13089名移民的后扶政策,兑现直发直补政策资金830万元以上。四是累计下达资金1524万元,下达项目19个,12月底资金拨付完成100%。五是初步建成移民美丽新村1个(沙州镇三堆村)。六是移民信访处理率100%,无群体性信访事件发生。

8.水利综合执法工作。一是联合县公安及交通部门制定了《青川县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县内河道砂石加工厂进行全方位监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二是水事违法案件查办,2021年累计查处涉水违法案件12件,罚没收入18.38万元。三是准时完成直报系统及巡查季报的填报。四是2021年共化解并办理涉水信访40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9.质量管理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夯实水利质量基石构筑水利安全屏障”活动主题,通过定点宣传、深入水利项目施工现场等途径进行“质量月”宣传活动。二是完成水利建设质量投诉平台建立。三是完成在建工程建设质量结论报备核备。四是完成上级部门发现问题整改。五是实行在建工程监督率和参建单位质量责任终生承诺制。2021年度,全县续建、新建项目10个,均进行了质量监督并实行参建单位质量责任终身承诺制。

10.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召开多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二是成立了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建立局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履责报告制度,研究制定了县水利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方案,重点针对广平高速、矿山等项目和在建水利工程、水库、电站、供水工程等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四是研究制定了县水利行业“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立案调查水事违法案件12起,累计巡查500余人次,警示教育6人,行政处罚15人。五是开展培训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2次,出动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360余人次。

11.政务保障工作。一是水利信息宣传及时将水利行业工作开展、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推进、各级领导调研检查、行政执法等情况进行公开。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多渠道宣传涉水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水利工作氛围。二是党风廉政建设。2021年,县水利局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开展集体谈心谈话会,结合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制定了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和夜学制度三是“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组织召开行业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6次,组织水利行业经营服务主体开展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交流会”,累积服务经营主体5家,解决问题11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县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纳入网上办理,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优化审批服务质量,实现受理事项办结100%,群众满意率100%。2021年度网上办理行政许可117件,开展行政检查项目17个,行政处罚12个,并按要求同步完成双公示。四是水法治建设。成立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了《青川县水利局权力运行分解图》。五是抓好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总编制45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其他事业编16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42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14人,工勤人员5人;退休人员31人;遗嘱长赡人员3人。

纳入青川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水利局机关(行政)

2.水旱灾害防治中心(参公)

3.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

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事业)…

5.水利水电质量安全站(事业)

6.河湖管理保护站(事业)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6409.4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24.11万元,增长17.3%。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资金大于上年结转资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242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94.15万元,占49.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29万元,占50.9%。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375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34万元,占4.8%%;项目支出13094.28万元,占9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09.4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24.11万元,增长17.3%。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资金大于上年结转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9.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60.35万元,增长24.4%。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农林水支出的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9.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19万元,占0.6%;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类)40.87万元,占0.5%;节能环保支出(类)18.2万元,占0.2%;农林水支出(类)7827.35万元,占9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959.62,完成预算13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专项用于项目投资工作相关支出,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专项用于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推价及相关支出,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3.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职工职业年金,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6.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医保支出,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1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医保支出,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40.8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支出决算为18.2万元,主要用于杨村子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支出,本项目为年初结转资金。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11.行政运行(项):支出556.2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经费等基本支出,完成预算99.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2.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21万元,主要用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等支出,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决算5414.44万元,主要用于各项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完成预算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支出中包含了上年结转资金.

14.水行政执法监督(项):支出决算30万元,主要用于水行政执法各项支出,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水土保持(项):支出决算7.45万元,主要用于寨溪河水保工程质保金,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决算100万元,主要用于河湖管理项目支出,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防汛(项):支出决算371.81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及水毁堤防建设等支出,完成预算5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部分项目跨年度,本年未完工,资金结转下年度。

18.信息管理(项):支出决算32.97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目信息平台系统的运行维护支出,完成预算33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支出中包含了上年度应付未付的运行维护费.

19.农村人畜饮水(项):支出决算41.3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畜饮水项目支出,本项目为年初结转资金。

20.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8.99万元,主要用于水毁堤防建设支出,完成预算1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支出中包含了上年度未完工项目结转资金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723.09万元,主要用于饮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本项支出全部为上年度结转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5.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0.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标准,限制陪同人数,压缩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完成预算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4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标准,限制陪同人数,压缩接待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1.川陕甘三省河湖长制联席会议,2480元;

2.防汛减灾,1450元;

3.水土保持,1022元;

4.安全生产、‘零欠薪’等,2970元;

5.水行政执法、小水电清理等,2782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34万元,比2020年增加112.32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调增。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水利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青川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支出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水利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发展与改革事务(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商贸事务(13)招商引资(08): 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10.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事业单位医疗(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节能环保支出(211)可再生能源(12)可再生能源(01):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

15.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水利行业业务管理(04):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7.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06):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8.水利执法监督(09):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9.水土保持(10):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20.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1):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21.防汛(14):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视频会商等。

22.信息管理(33):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

23.农村人畜饮水(35):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支出。

24.其他水利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213)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66)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27.其他支出(229)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水利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县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指导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内采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指导河湖水系连通相关工作。负责青川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全县水利工作政策和法制建设规划;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协调处理重大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水利系统防汛抗旱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演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水文相关工作;负责青竹江水利风景区管理相关工作。

3、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水资源监测,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拟定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供水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监督。

5、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县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6、组织、协调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并实施技术监督。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9、指导全县有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编制数总编制4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42人。退休人员31人,遗属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640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94.15万元,占3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329万元,占38.6%。年初财政拨款结转3986.26万元,占24.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375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34万元,占比4.8%;项目支出13094.28万元,占比95.2%。

三、绩效评价管理

2021年,我局支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确保了部门职能的有效履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评价结论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执行情况良好,自评得分98分。

(一)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质量高。一是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资料及项目资料报送工作。二是预算编制准确,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人员支出预算按照工资福利标准和编制内实有人员核定;项目支出预算根据相关项目性质编制预算,做到不漏编,不多编,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绩效引导,在保证项目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的前提下严格将经费控制在预算内。

2.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合理。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对重点项目目标进行了量化,并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实施项目、使用资金,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狠抓预算管理,对基本支出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范围支出,对项目支出根据工作和项目开展情况,加快执行预算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和提高了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非税收入417.8万元,已缴入国库417.8万元。

资产管理情况。我局对新增资产及时入账,落实股室保管制度,责任到人;办公室落实检查制度,对各科室资产进行登记、对资产的调配、使用、保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科室基本做到账实相符,存放地点清楚,责任人明确。健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建立资产管理与采购管理有机结合,降低单位行政成本,减少不必要经费支出,确保各项资产管理到位。

内部制度管理情况。我局制定完善了《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办法》等一系列内部制度,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确保机关单位安全规范运行。

信息公开情况。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绩效评价情况。核查2021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依法接受专项检查情况。我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相关报表。对接受专项检查中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

(四)整体绩效

2021年,根据单位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按时按质编报部门预决算,年度预算执行基本收支平衡,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以及厉行节约等财政政策,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无违规违纪现象,按规定科目对项目进行核算。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所在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对项目水土保持、城市建设和发展、环境美化和交通提供了保障。

(二)存在问题。部分项目存在跨年度实施、已完工项目存在未完成项目结算审计等情况,致使资金未及时支付,造成年度资金结转额度较大的问题。

(三)改进建议。加强项目建设的经常性督促和指导,按规划设计要求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和项目财务决算审核的支持与配合,确保资金及时支付,全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青川县水利局部门整体绩效

预算单位

青川县水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409.41万元

执行数:

16409.4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6409.4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6409.41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目标1:保证水利局的正常运行,项目的顺利实施;目标2:制定河流目标任务,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维护河长制信息平台,维护防汛设备系统;目标3:防汛、应急抢险、河道疏浚......

已完成目标1:保证水利局的正常运行,项目的顺利实施;目标2:制定河流目标任务,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维护河长制信息平台,维护防汛设备系统;目标3:防汛、应急抢险、河道疏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本年度基本支出665.34万元;本年度项目支出13094.28万元

本年度基本支出665.34万元;本年度项目支出13094.28万元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

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

完成

成本指标

基本支出

本年度基本

支出665.34万

完成

项目支出

本年度项目支出13094.28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得到群众认可和支持促进工作开展

完成

河长制信息平台

有效维护并高效运行

河道疏浚

长度34080m、

清淤24.5万m3

河湖管理与保护

管理与保护力度加强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我县生态环境

建设生态宜居青川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完成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青川县东阳水库工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履行项目建设行业监管职责,负责项目申报、建设监管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发〔2018〕342号)

广元市水利局《关于青川县东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广水函〔2018〕393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严格按照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印发<青川县县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川府办发〔2018〕97号)等文件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资金用于青川县东阳水库工程,严格按照资金下达对应项目支付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新建水库一座,水库正常蓄水位932.00m,正常库容为532万m3,设计洪水位为936.29m,校核洪水位为937.91m,总库容717万m3,设计死水位911.00m,死库容108万m3,大坝基本断面为梯形断面,坝顶高程939.50m,坝顶长度135.50m,坝顶宽度6.00m,最大坝高66.50m。灌区工程共布置1条干管、2条分干管(蒿溪分干管、桥楼分干管)和16条支管总长共17km。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为:建成以农业灌溉、乡村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小(Ι)型水利工程。建成后,主要覆盖三锅镇和蒿溪回族乡14个村社,灌溉面积1.8万亩,有效解决3.02万人供水问题及畜牧用水需求。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申报的目标符合县域发展规划,申报的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建议,做好总结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东阳水库工程批复总投资为33331.08万元,其中枢纽工程27766.66万元,灌区工程5564.42万元。目前已成功申报专项债券资金2亿元,实际到位1.28亿元,待发资金0.72亿元,资金申报、批复均符合程序规定,未进行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见附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到位,资金使用程序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1.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全部拨付到位,做到规范使用、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

2.在整合资金管理上严守相关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日趋健全,并能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相符。

4.资金支出严格按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发生。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青川县水利局监管,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即项目业主)负责实施。项目具体实施的主要流程为:项目业主按规定对项目进行采购或招投标,完成项目施工前期工作后,然后进行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由县水利局监督、指导项目建设,完工后由项目业主组织项目完、竣工验收,同时完善项目建设资料。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流程实施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委派业主代表组建管理机构把控项目建设质量与进度,同时发动项目区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监督,确保建设质量。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由广元市水利水电质量安全中心进行质量监督,县水利局规建股、安办、质安中心技术人员在建设期间随机核查项目建设情况、检查项目建设质量、服务指导协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各项问题,同时严格项目进度款拨付程序,据实拨付,此外对建设资料要求实时完成,确保项目建设资料真实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青川县东阳水库工程严格按照设计规模、标准进行建设,按时、按质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覆盖三锅镇和蒿溪回族乡14个村社,灌溉面积1.8万亩,有效解决3.02万人供水问题及畜牧用水需求,对保障农业生产、产业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沿线群众都有一定幅度的增收。

2.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建设大幅度提高东阳沟沿线防汛能力,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周边的生态环境,提升了周边村民幸福指数。

3.社会满意度

该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建设质量符合要求,工程防汛、环境改善效益明显,群众的满意度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依规申报,资金到位及时,建设程序合法,工程质量达标,资金使用合规,绩效设置合理,综合社会效益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受国家政策影响,项目永久建设用地报批存在困难。

(三)相关建议

加强业主单位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项目技术力量投入,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严格对参建各方的管理,为项目高质保效的推进提供基础要素保障。


青川县东阳水库工程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青川县水利局

实施单位

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5800

执行数:

5800

其中:

财政拨款

5800

其中:

财政拨款

58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贯通导流隧洞并开展衬砌工作,左右岸坝肩开挖至指定高程。

贯通导流隧洞并开展衬砌工作,左右岸坝肩开挖至指定高程。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贯通导流隧洞

323米

323米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90%

95%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改造灌溉面积

≥1.8万亩

1.8万亩

保障供水人口

≥3万人

3.02万人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20年

50年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99%

99%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青川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二包))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履行项目建设行业监管职责,负责项目申报、建设监管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0〕250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9〕131号)、《青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青川府发〔2021〕20号)相关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分配使用程序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资金用于青川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二包),严格按照的资金下达对应项目支付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此次划界工作范围为乔庄河、太阳坪沟、青溪河、东阳沟、西阳沟、大石河、乐安河、 蒿溪河、红石河、大院河、楼子河、青新沟、青江河、隔闹河、大窑沟河、中元沟河、大坝河17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为:完成乔庄河、太阳坪沟、青溪河、东阳沟、西阳沟、大石河、乐安河、 蒿溪河、红石河、大院河、楼子河、青新沟、青江河、隔闹河、大窑沟河、中元沟河、大坝河17条河流的管理范围线划定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7 条河流的测绘;按照洪水分析计算需要,进行河道大断面测量;结合现有图件,绘制完成带状地形图和桩点大断面等工作底图。依据收集整理的水文资料、流域特点和河道大断面测量成果,进行洪水分析计算,推求河湖管理范围水面线。绘制河湖管理范围线,标注管理线桩(牌)点。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定点放样,制作、安装埋设公里桩、界桩和告示牌,验收合格率10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项目申报的目标符合县域发展规划,申报的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建议,做好总结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为2021年水利局部门财政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见附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到位,资金使用程序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1.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全部拨付到位,做到规范使用、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

2.在整合资金管理上严守相关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日趋健全,并能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相符。

4.资金支出严格按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发生。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青川县水利局为采购方,成都图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具体实施的主要流程为:县水利局按规定对项目进行采购或招投标,完成项目施工前期工作后,然后进行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由县水利局监督、指导项目建设,完工后组织项目完、竣工验收,同时完善项目建设资料。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加强项目资金全过程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完善和落实各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覆盖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护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以县级财政报账制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体系,坚持财政资金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报由县水利局在建设期间随机核查项目建设情况、检查项目建设质量、服务指导协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各项问题,同时严格项目进度款拨付程序,据实拨付,此外对建设资料要求实时完成,确保项目建设资料真实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乔庄河、太阳坪沟、青溪河、东阳沟、西阳沟、大石河、乐安河、 蒿溪河、红石河、大院河、楼子河、青新沟、青江河、隔闹河、大窑沟河、中元沟河、大坝河17条河流按时、按质完成了河道管理范围划定。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河湖管理范围的确定,明确了各级河湖的管理范围,极大程度上解决相关部门在执法监管过程,界限不清,权责划分不明晰的问题,大幅度提高河道管理能力,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周边的生态环境,提升了周边村民幸福指数。

2.社会满意度。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为提升河湖管理能力提供支撑,河道防汛、环境改善效益明显,群众的满意度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依规申报,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合规,绩效设置合理,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确保了河湖行洪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河道管理线可能与涉河建筑物管理范围存在冲突的地方同时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埋设的管理线桩(牌)及告示牌易受人为破坏,

(三)相关建议。

加大资金投入,对辖区内划界成果进行逐一复核,做好上下游、左右岸划界成果衔接以及行政区划衔接,全面复核划界成果的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对划界线与实际不符(如偏移、错位等),划界线局部缺失,河(湖、库)汊未划界,因社会发展和自然条件变化产生的水域岸线及堤防、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结构变化,河湖管理范围应依法依规同步进行调整更新。

青川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二包)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青川县水利局

实施单位

青川县水利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91.3

执行数:

291.3

其中:

财政拨款

100

其中:

财政拨款

1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17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

完成17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17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

17条

17条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90%

100%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规范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日常管理

17条

17条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99%

99%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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