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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青川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10-26 16:26 浏览量:7686 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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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四川省青川县民政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充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力基本民生,靶向救助有厚度

一是持续深化“十大救助”工作。全年接待来访群众7200余人次,办理十大救助12900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20万余元。积极与县医保局、县卫健局衔接配合,拨付卫生扶贫资金116.13万元,惠及脱贫户2.3万余人次。与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残联等单位会商制定《2021年青川县困难学生救助制度》,及时启动困难大学生、中小学生、学前幼儿园等困难学生救助工作。二是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从2021年1月起城乡低保按月实施动态,全年纳入城乡低保575户956人,取消347户879人。城市低保保障对象4188户7291人,月保障资金101万元,累计发放低保金1111.2万元。农村低保保障对象6238户10376人,月保障资252万元,累计发放2758.1万元。入户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强化信息比对,清理违规享受低保10人,系统数据信息准确率达99.9%以上。开展村(社区)干部经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工作,全县备案152户、253人。三是持续加强特困供养工作。为1071名特困供养对象累计发放特困供养生活费646.3万元,发放护理费139.2万元。为1093名城乡特困供养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保障,共缴纳6万余元。四是稳步提高临时救助水平。坚持“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原则,实行“四川民政发布”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件,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建立与低保标准挂钩的临时救助标准调整机制,人均救助标准按照当地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分类分档提高临时救助标准。把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人口和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的人均救助标准低限提高到月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共救助困难群众4499人次,发放救助金558.89万元。平均救助水平达到1242.25元,比去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五是全面落实定救政策。全年累计为全县22名精减退职老职工发放定额生活救助11.48万元。六是及时兑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完成2975名困难残疾人基础信息清理核实工作,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11924人次,发放资金351万元,月人均提高10元。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614 人次,发放资金 218万元。七是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全年站内接待求助人员66人次,受理救助人员66人,护送3人,发放资金1万元。整理归档救助档案66份。实施街面主动救助140余次,出动车辆在主要公路干道沿线巡查140台次。各类救助精准实施,民生得到有效保障。

2.聚力共建共享,基层治理有深度

一是圆满完成村(居)委会换届工作。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于2020年11月启动,按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2021年2月,全县138个村40个社区顺利完成换届工作,换届选举产生委员547名,主任178名,副主任179名,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达100%。二是深入谋划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完善了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制定了村(居)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指导乡镇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和乡贤参事会,进一步增进两项改革后村(居)民情感融合,民心聚合;完成1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项目,完成6个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被撤并乡镇的7个集镇社区,因地制宜指导集镇便民服务中心(站)与社区站室合一,合署办公,持续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初步形成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三是深化基层治理。成功申报木鱼镇文武社区、木鱼镇红旗社区为2021年第一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项目,争取省级下达补助资金80万元。同时,完成申报2022年省级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3个、社区治理试点乡镇1个、试点社区4个。指导138个村40个社区完成村(居)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和红白理事会建设,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突显。

3.聚力有为有效,专项管理有广度。

一是扎实开展边界联合检查。牵头完成川陕线青(川)宁(强)段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务,按时向市政府报送联检报告。二是扎实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对照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目标任务,以保护未成年人基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青川儿童关爱保护实际,在20个乡镇分别专设1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1名儿童督导员,178个村(社区)各配备1名儿童主任,负责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及督导村(社区)儿童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构织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打造12个儿童之家示范点,为留守儿童提供庇护和关爱阵地。打造全省试点建设1所婴幼儿照护机构,成立1支收养综合评估团队。三是依法开展婚姻和持续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截止2021年11月28日,办理结婚登记854对,离婚登记200对,补领结(离)婚登记 555对,整理婚姻档案1609 份,归档卷46盒,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制定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机制,优化年度检查制度,完善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同时,逐步将政府部门职能中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养老服务,由具有购买服务资格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承接政府服务职能。四是大力倡行绿色惠民殡葬。持续落实《青川县绿色惠民殡葬实施方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倡议书》,截至目前,实施绿色惠民殡葬43件次,发放补助资金4.24万元。六是儿童保障工作稳步提升。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4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本,受教育群众、学生近5千余人次。全面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未成年人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全县共有留守儿童1873名,孤儿2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名,为制定儿童关爱保护举措提供了参考数据。全面落实儿童保障政策,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26.73万元,累计发放99人次;发放福彩圆梦助学金14万元,累计发放44人次;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12.3万元。全年未发生婚姻、收养、社会组织登记违法行为,管理规范,服务高效。

4.聚力老有所养,幸福指数有温度。

一是创新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出台《青川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制定了助老员岗位补贴标准,明确了日照中心运营补贴标准,建立了“以奖代补”运营补贴模式,为全县日间照料中心常态化运营提供了保障。

同时,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下发《青川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民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公示,压实安全责任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二是加强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按照两项改革“后半篇”养老育幼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提升改造凉水、木鱼、关庄、乐安敬老院照护能力项目建设,主要进行护理型床位建设,配置适合失能照护的设施设备,全县敬老院床位数493张,改造后护理型床位319张,占比64%,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标,预计12月底前完成任务。三是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优质。建立留守老人联系和巡视探访服务制度。明确了巡访责任人、定期巡访时间、巡访应急机制、巡访记录台账、设立了乡镇村级联络员。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为留守老人、独居老人、特困老人提供包括上门探视、电话慰问、精神慰藉在内的关爱服务达到2000余人次,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四是高龄津贴政策全覆盖。及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全年累计发放高龄老人17239人次、累计支出高龄补贴190余万元,其中80-89岁老人4081人,90-99岁老人392人,100岁老人6人。坚持动态管理、分类发放高龄津贴,确保不漏发、不超发。五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争取浙江圆梦基金会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项目1个,助学11人次,发放助学资金0.6万元。投入慈善资金3万元建设关庄镇初级中学留守儿童之家1所。争取省市慈善助学资金13.2万元,其中资助大学新生25人、高一新生5人;县慈善总会投入6万元,资助大学高中新生18人。救助额慈善救助重大疾病患者19人,发放救助资金7.3万元。加强东西部协作,2021年接收慈善捐赠资金635万元,其中东西部协作405万元。与杭州市西湖区慈善总会达成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市慈善总会申报东西部协作项目13个,金额813.5万元。

5.聚力脱贫成果,乡村振兴有力度

一是持续巩固和深化社会保障扶贫成果,调整充实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选派“第一书记”2名、驻村队员2名,接续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二是坚持应兜尽兜。牢牢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切实抓好社会保障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全县社会保障累计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5756.7万元,较去年投入资金增加143%。全年累计支出5756.7万元,拨付率达到100%。实现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三是狠抓政策落实。明确可单独申请低保的对象。印发《青川县巩固拓展社会保障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结合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会同医保、教育、住建、残联、农业等部门对我县32户92人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入户排查,针对性的进行帮扶救助。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城乡低保边缘人口(家庭)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民函〔2021〕98号),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明确了我县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标准、申报程序、监督管理,我县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县已认定低保边缘家庭59户118人。依托“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搭建低收入预警监测平台,建成后,我县会及时将采集的低保边缘家庭信息录入平台,实现对低收入人口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监测预警。四是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2021年安排下达关庄镇群力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50万元,硬化院坝1820平方米,修筑挡墙350立方米,修建厕所一座,化粪池一个,有效改善当地人居环境。并将脱贫攻坚以来形成的资产进行了登记、确权、移交程序,确保国有资产合规合法使用。

6.聚力提质增效,项目建设有尺度。

向上争取民政专项资金10000余万元;与绵阳市玉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落地新注册1家实业公司,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700万元;接收慈善捐赠21.17万元,与杭州市西湖区慈善总会达成合作框架协议,申报东西部协作项目13个,计划投资813.5万元。成功申报青川县公办养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800万元。

7.聚力改革创新,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有强度

一是坚持调优激活,合理资源配置。制发《青川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明确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119项,制定《青川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进一步梳理乡镇执法事项64项,其中:行政处罚7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31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确保乡镇不低于3人主要从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截至目前,我县乡镇闲置国有资产23宗,盘活17宗,闲置6宗。村集体资产132宗,盘活121宗,闲置11宗。二是坚持夯基促融,提升发展质量。完成青溪镇金桥村和三锅镇青石村、渔寨村初步规划方案。规划建设农村公路332.89公里,其中硬化道路315.49公里,便民桥11座,共下达补助资金18878.84万元。农村电网可靠率达99.8%。涉改乡镇改造提升经作产业标准化基地2万亩,规划新建现代农业园区2个,新建绿茶基地1万亩,改造提升茶叶基地1万亩(其中“白叶一号”基地3000亩),新建食用菌基地2.5万亩,实现食用菌干品产量1.3万吨,发展中药材3.1万亩,建设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2万亩,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场10个。合并村61个(含涉农社区)均已完成集体“三资”清理核实工作,完成合并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57个村,完成股份重新量化57个村(其中:均等量化股权52个村,采用“A+B”方式量化股权5个村),7个村确定为省市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村。三是坚持优化供给,提高服务能力。全县设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20个;被撤并的16个乡镇设置便民服务站。撤销小学3所(楼子小学、马公小学、姚渡小学)、小学教学点13个、小学附设园1所,将2所九年制学校调整为小学(黄坪小学、茶坝小学),合并幼儿园1所(乔庄尚品幼儿园)。分别以青溪、竹园、沙州3个中心卫生院为主建设3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8个中心卫生院、12个一般卫生院、169个村(社区)卫生室。构建36个农村养老服务点。四是坚持组织整合,增强治理效能。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村(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一肩挑达100%。全覆盖划分网格1023个,落实网格员1820人,每年安排工作经费、考核经费60万元。同时,涉改村木鱼镇文武社区坚持把“五控一体”与“1234”工作法相结合,融入“1+8”阳光村务平台和“雪亮工程”平台,扎实推进社区治理。成功创建木鱼司法所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凉水司法所、三锅司法所、经开区司法所、乐安司法所为市级“枫桥式司法所”。五是坚持高位推进,抓实项目建设。“金通工程”试点、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水毁堤防修复等项目已基本完成。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创建顺利推进,项目开工率达95%以上,完成项目进度达70%以上。六是坚持统筹推进,做细片区划分。根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筹推进乡村国土空间编制规划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统一部署,经过前期调研,并结合县情实际,在调查摸底和广泛征求乡镇、部门以及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订了《青川县县域内片区划分推荐方案》,共划分乡镇级片区5个,中心镇5个,平均每个乡镇级片区包含乡镇4个,木鱼农旅融合发展片区、乔庄城乡融合发展片区。青溪康养旅游片区、竹园生态工业片区、关庄科普旅游片区;共划分村级片区50个,中心村50个,平均每个村级片区包含村社区3.5个,其中最多的片区包含村9个,最少的片区包含村2个。

8.聚力从严治党,纪律作风整顿有效度

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制定了《青川县民政局2021年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计划》、《青川县民政局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青川县民政局2021年党史学习计划》等学习计划,按照安排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七届十四次全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安排,并通过集中学习讨论、心得体会、讲党课、交流研讨等形式巩固学习成果。开展“红色星期五”的党日活动为主题的党课,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守民政人的初心和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片3次、集中学习“竹园污水处理厂十年未运行”典型案例及市纪委监委查处的典型案件,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三是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对照青川县干部纪律作风整顿4大类12个方面问题内容,全局干部纪律作风整顿中共查摆问题332个,制定整改措施710条(其中:领导班子共查摆问题2个,制定整改措施6条;全体干部职工共查摆问题330个,制定整改措施704条)。目前,已完成整改510个,整改率72%。召开纪律作风整顿推进会4次,通报剖析会4次,按照要求严格组织夜审,通过率100%,建立动态台账55份,严格按照干部人数三分之一向县整顿办报审。四是严格整改纠治。整改措施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领导班子重新查找问题2个,重新制定整改措施6条;全体人员重新查摆问题75个,重新制定整改措施157条。通过纪律作风整顿,有效的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作风建设的认识,不断提高了干部职工政治敏锐性,增强了政治鉴别力和工作效率。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纳入青川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青川县婚姻登记所

2. 青川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3. 青川县慈善总会

4. 青川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

5. 青川县殡葬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4845.33万元,较2020年收入2966.27万元增加63.35%。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青川县公办养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20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80万元。

2021年支出3486.1万元,较2020年支出4478.91万元减少22.17%。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放2018-2019年两年的目标绩效奖、养老体系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84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26.33万元,占97.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万元,占2.46%。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4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74万元,占22.74%;项目支出2693.36万元,占77.26%。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4845.33万元,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966.27万元增加63.35%。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青川县公办养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20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8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3486.1万元,较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4478.91万元减少22.17%。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放2018-2019年两年的目标绩效奖、养老体系支出减少。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6.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8.79万元,下降22.5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发放2018-2019年两年的目标绩效奖、养老体系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6.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9.81万元,占95.69%;卫生健康支出27.75万元,占0.82%;农林水支出55.44万元,占1.63%;住房保障支出55.48万元,占1.63%;其他支出5.64万元,占0.17%。

(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完成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53.93万元,完成预算99.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结果未出,年终一次性奖励未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75.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支出决算为30.22万元,完成预算98.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青溪镇村居委会换界选举费用因收款人账户信息提供错误,本年度未支付成功。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3.01万元,完成预算3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区补短板、救助站提升项目正在实施中,待完工后支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5.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39.04万元,完成预算62.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动态化管理,按实际需求支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133.01万元,完成预算23.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本年度未完工。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支出决算为109.23万元,完成预算93.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3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预算4.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沙州敬老院建设项目正在实施中,按进度拨款。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585.37万元,完成预算80.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动态化管理,按实际需求支付。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 临时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39.45万元,完成预算75.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按实际需求支付。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完成预算69.62%,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求支付。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86.3万元,完成预算86.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求支付。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19.81万元,完成预算76.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求支付。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6.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支出决算为49.44万元,完成预算98.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已经完结,待项目清算。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55.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预算32.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中,按项目进度拨付。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2.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81万元,完成预算98.00%,原因是“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00万元,实际发生0.64万元。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17万元,占9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占3.5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7.57万元,增长78.85%。主要原因是增加2021年度增加敬老院4辆车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越野车1辆、其他汽车(皮卡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1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对象核查、民政事务管理、养老体系建设、敬老院日常运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完成预算6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0.39%。主要原因是安全工作疫情防控方面工作任务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工作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流浪乞讨救助工作2次7人、安全防控工作3次20人、社会保障扶贫工作2次15人、慈善助学工作1次5人、困难群众救助管理工作2次14人。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60万元,比2020年增加18.07万元,增长34.40%。主要原因是增加两项改革、换界选举专项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00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敬老院照护能力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川县民政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主要是用于殡葬、敬老院运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青川县村(社)换届选举工作经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县级配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配套项目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指单位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指点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青川县民政局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指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购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指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指用于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 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精减退职职工救济金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青川县民政局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青川县民政局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指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30.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指用于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

3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一)2021年青川县民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配套项目支出自评报告

(五)精神病以奖代补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六)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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