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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10-26 17:06 浏览量:8925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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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相关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16.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8.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20.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宣传贯彻国家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民营经济进行指导、督导、协调和服务。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党的建设,学深悟透政策思想。强化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制定每月一主题学习计划,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1000余人次。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暨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

2.加快人才培育,持续提升干部素质。单位共9名干部职工分别荣获全省食品监管先进个人、全省市场监管卫士、全市药械化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优秀个人、青川县善抓发展好干部等荣誉称号,我局干部人才培育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3.铸好市场监管盾牌,守护青川疫情一片净土。一是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2021年全年出动执法人员8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近2万户次,排查冷链食品案件线索15件,均已移送公安机关,确保进口冷冻食品每批次报备批准、核酸检测呈阴性、专仓存放无交叉,进货证明无遗漏、资料上报无差错。食品经营环节执行“不得网购和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全县批准建立进口冷链专库1个,购进进口食品13个批次,共计270余吨。二是抓好药品医疗器械疫情防控。重点检查防护服、口罩、一次性医用手套等疫情防护产品的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围绕新冠核酸检测试剂、新冠疫苗的质量安全,狠抓资质核实,在途、储存温度核查。强化药店疫情防控意识,通过告知书、承诺书等形式,确保药店知晓疫情防控要求,注意特殊人群排查。三是抓好进口非冷链商品疫情防控。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商品使用的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全县有2家生产企业购进进口橄榄油,要求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提前报备,做好经营场所消毒、工作人员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防护措施,指导12家进口高风险非冷链商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台账,累计开展巡查186家次。四是抓好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督促餐饮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作张贴《青川县餐饮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倡议书》《疫情防控温馨提示》1万余张,集中约谈餐饮服务单位2次,约谈餐饮行业经营单位45家,劝退管控期间群体性聚餐行为,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分级指导要求,指导各乡镇食安办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4.用好监管执法利剑,严守法律法规底线。过去一年我局以“春雷行动2021”、“铁拳行动”、“春雷行动2022”等专项执法行动为工作抓手,围绕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质量安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全年立案278件(其中:食品类185件,药品类26件,药械3件,产品质量类11件,特种设备类5件,其他类53件),共结案260件,罚没金额62.99万元,强制执行案件2件,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2次,维持1件;撤销1件,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处罚案件255件,公开行政权力689项。二是推进两法衔接。加大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协作,召开联席会议1次,及时向社会公开上年度县检察院撤回起诉行政处罚案件1件。三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除隐患、防风险、迎大庆”百日攻坚、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城乡燃气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排查生产、销售企业1125家,发现安全隐患174起,已完成整改174起,立案查处9起,封停设备2台,开展监督检查3500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64次,检查农贸(批)市场585次,检查商超558次,检查餐饮单位2379次,检查渔具经营户142次,监测广告64次,约谈经营主体75家次,发现问题 35个,整改问题 35 个,查办案件 17 件。执法工作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得了“春雷行动2021”十大典型案例、广元市“春雷行动2021”十大好新闻、先进集体和先进办案单位等荣誉,打造了青川“春雷行动”品牌,有效打击了青川市场经营乱象,真正做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方”的效果,用监管执法有效保障了青川经济高质量发展。

5.压实监管指导责任,严守“四大安全”红线。我局始终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四大安全”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指派专人进行全方位监督指导并不定期由局领导牵头成立专项督导组,对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责任压紧压实。全年我局共完成食品抽检440批次,完成率104.27%,抽检合格率为98.18%,配合省评价性食品抽检任务数23批次,实际抽检43批次,完成率186.96%,抽检合格率为95.35%,办理国抽平台问题食品核查处置9件,处置率达100%,完成率为47.37%,公示抽检信息7期,开展3次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活动。抽检医疗器械、药品、化妆品21批次,合格率100%,抽检中药饮片4批次,不合格1批次,积极推进药械监测工作,收集并上报ADR170例,MDR报告43例,化妆品21例。检查特种设备130部,下发监察指令书1份,排查隐患1个,完成整改1个;抽查电梯维保质量62部,下发《电梯维保质量抽查问题报告单》2份,完成整改2个;组织召开汛期安全监管风险分析会1次,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3处;联合经科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起重设备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4次,建立了责任清单4个,创新开展特种设备液化石油气瓶二维码智慧监管,现场指导12家使用单位建立责任清单。共抽检产品32批次,不合格6批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质量后处理;对烟花爆竹、防疫物资等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50余家次;开展产品质量提升暨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出具有针对性质量问题“诊断书”1份,确保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持续深化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率先在全市创新推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刻制公章,预计每年将为企业节约10余万元,同时开展企业营业执照免费邮寄服务,引进银行、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单位入驻,打通企业开办最后一公里,实现了企业开办“零成本”“零跑腿”“不见面”审批,“一窗受理”,打造了高效便捷准入服务。不断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测评,压紧压实责任,加强与企业沟通,分四组走访企业105户,企业满意度大提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召开民营经济发展第4次座谈会,召开“青川造”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会,通报民营经济收集困难问题办结情况,企业家代表交流农业产业发展经验和思路,并结合企业实际,就农业产业存在的问题和今后青川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开展了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力度调研,走访企业8户,收集意见建议5条,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立足自身技术优势,发挥食品检验检测作用为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免费食品风险检测,得到相关企业高度认可。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鑫源市场进行整体搬迁工作,得到县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有效改善离开民生福祉,有力促进了青川经济发展。

7.发挥监管职能,着力耕耘发展土壤。一是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召开全县质量工作会议4次;组织辖区内2家生产企业参加全省企业首席质量(品牌)官培训。二是组织地方标准制定。组织《七佛贡茶生产技术规程》《青川竹荪生产技术规程》申报广元市地方标准2项,现已顺利通过评审。三是强化认证认可工作。完成有机产品认证证书32张,新增有机茶叶认证面积1000亩,配合省局开展有机产品有效性监督抽检4批次,开展县级监督抽检1次。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我县现已拥有33件发明专利,位居全市第2;山客山珍有限责任公司获广元市2020年专利项目实施与促进资金6万元,天运金属获2021年省级知识产权项目专项资金30万元,指导协助玲玲水果合作社、正荣茶叶等4家企业申报市级专利授权资助;指导四川唯鸿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市级专利项目实施,10月份顺利通过验收;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行动,查处涉专利、商标案件4件;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确定青川县绿勾坊茶叶有限公司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清理工作,督导撤回15件非正常专利申请手续;设立青川县非诉讼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工作站12个,为辖区和园区企业参加境内外经贸活动提供及时、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8.提振消费信心,破解热点难点问题。成立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联盟;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进行消费维权法规、知识和消费维权成果宣传、曝光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以2021年“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和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积极开展“3·15网络知识有奖竞赛”活动,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利用“12345”“12315”等举报投诉热线,及时受理各类消费投诉和纠纷,运用“书记信箱”“县长信箱”受理消费者投诉,加强与投诉举报人沟通协调,积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为投诉举报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公益诉讼等渠道,有力加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455.4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4.94万元,增长20.9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11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6.6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45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8.26万元,占91.56%;项目支出207.15万元,占8.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455.4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4.94万元,增长20.9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5.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4.94万元,增长20.9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5.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4.64万元,占84.09%;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72万元,占5.93%;卫生健康支出112.38万元,占4.58%;住房保障支出132.68万元,占5.4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55.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商贸事务13(款)招商引资08(项): 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知识产权事务14(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99(项): 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行政运行01(项): 支出决算为177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 支出决算为72.3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机关服务03(项): 支出决算为128.0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市场主体管理04(项): 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药品事务12(项): 支出决算为37.38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食品安全监管16(项): 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 支出决算为139.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 支出决算为6.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210(类)公共卫生04(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项):支出决算为4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3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3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13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8.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41.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6.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0.07万元,完成预算9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4.51万元,占9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6万元,占5.5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77.51万元,增长455.94%。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5辆、金额75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0辆、小型电瓶执法车2辆、其他(特种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执勤、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6万元,完成预算99.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92万元,增长19.82%。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及冷链食品检查次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5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5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5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春雷行动等业务交流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开支共计金额5.5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23万元,比2020年增加186.11万元,增长66.9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购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知识产权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卫生健康支出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工作基本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完成全年预算的91.56%。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都严格按照省市、县级目标要求执行。通过各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全县人员食品药品的安全、净化了辖区市场交易环境,让老百姓更加放心、舒心的消费。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知识产权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食品安全监管”、“卫生健康支出”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知识产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专利转化与运用,助力经济发展的目标。

(2)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9.04万元,执行数为89.04万元,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更加净化了市场交易环境,维护好市场环境,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覆盖面广,专业人员缺乏,实施难度较大,部分项目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各基层监管所工作职责,加强执法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管理,扎实开展项目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实施项目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3)药品事务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7.38万元,执行数为37.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所工作水平。

(4)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0万元,执行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群众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持续提升我县食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5)卫生健康支出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4.73万元,执行数为44.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购买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检验检测水平得到提高,全面提升检验检测中心工作水平。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Cr\Cd\Cu\Ni等废渣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预算单位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

执行数: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以周边地区电镀、表面处理、重金属冶炼、化工及制造业所产生的等含重金属的废料作为原料,采用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提取Cr、Cd、Cu、Ni等金属,提供市场需要的再生金属产品,解决目前日益紧张的资源短缺问题,同时企业本身也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以周边地区电镀、表面处理、重金属冶炼、化工及制造业所产生的等含重金属的废料作为原料,采用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提取Cr、Cd、Cu、Ni等金属,提供市场需要的再生金属产品,解决目前日益紧张的资源短缺问题,同时企业本身也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实现废弃物的环保化处理和资源利用,减少废渣中的重金属含量。

处理有色金属废料

2万t/a

处理有色金属废料

2万t/a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完成率,项目验收合格率

项目完成率,项目验收合格率≥90%

项目完成率,项目验收合格率≥9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30万元

3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实现销售收入明显增长

年收入约36865万元

年收入约3686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促进有色金属冶炼产业链循环经济的发展,缓解日益紧张的有色金属资源短缺问题。增加就业机会,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解决当地村镇富裕劳动力的就业。

逐步发展,逐步提高

逐步发展,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进一步改善

进一步改善

效益指标

可持续效益

为解决有色金属废料所带来的环境污染、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探索出一条崭新的高效益途径;促进有色金属材料产业可持续发展。

持续加强

持续加强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社会满意度

预期社会满意度≧90%

全年社会满意度超过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预算单位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9.04

执行数:

89.04

其中-财政拨款:

89.04

其中-财政拨款:

89.04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目标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目标2:改革企业监管方式,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力度。                                                                                                           目标3:强化执法力度,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目标4:向新办企业加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宣传,现场指导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主动公示工作,确保应公示率达到95%以上。

目标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目标2:改革企业监管方式,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力度。                                                                                                        目标3:强化执法力度,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目标4:向新办企业加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宣传,现场指导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主动公示工作,公示率达到98%以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市场主体年报户数(含企业和农专等)、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个数市场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市场主体数量

市场主体年报户数(含企业和农专等)全部完成、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个数≥20个、市场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60个学时、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

市场主体年报户数(含企业和农专等)全部完成、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个数≥20个、市场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60个学时、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质量合格率、市场主体年报率、市场主体年报率、有证照经营率、重大案件查办率

质量合格率达100%、市场主体年报率达100%、有证照经营率100%、重大案件查办率100%

质量合格率达100%、市场主体年报率达100%、有证照经营率100%、重大案件查办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

2021年12月底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

89.04万元

89.04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营商环境、就业增长率、消费环境、市场主体数量

营商环境逐步优化、就业增长率逐步提高、消费环境逐步优化、市场主体数量逐步提高

营商环境逐步优化、就业增长率逐步提高、消费环境逐步优化、市场主体数量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可持续响

指标

市场综合监管水平、营商环境

市场综合监管水平逐步提高、营商环境优化

市场综合监管水平逐步提高、营商环境优化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市场综市场主体满意度、合监管满意度

公众对市场综市场主体满意度≥95%

公众对市场综市场主体满意度≥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药品事务

预算单位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7.38万元

执行数:

37.3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7.3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7.38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检查,严守药品安全底线,保障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提高药品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加强检查,严守药品安全底线,保障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提高药品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检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品批发企业、医疗连锁门店

176户

176户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药品监管覆盖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

37.38

37.3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监信息管理体系,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及时高效过程控制及大数据统计分析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加强医院、药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测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提高检测准确性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监管

预算单位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00万元

执行数:

6.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0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全面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春雷行动、“守查保”、“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应急保障及日常监管工作。

全面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春雷行动、“守查保”、“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应急保障及日常监管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县级农产品抽检批次

160批次

160批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食品监管覆盖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

6.00

6.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监信息管理体系,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及时高效过程控制及大数据统计分析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以“四个最严”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推进我县食品监管工作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提高检测准确性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2021年青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抗疫期间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单位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4.73万元

执行数:

44.7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4.7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4.73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招标、评标、签订采购合同、供货等

完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招标、评标、签订采购合同、供货等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到货数量应与招标文件或合同一致

11台

11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产品技术参数应与招标文件或合同一致。

项目完成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项目完成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供货。

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供货。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新冠肺炎中央补助资金

44.73万元

44.73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水平

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效益指标

可持续效益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社会满意度

预期社会满意度≧90%

全年社会满意度≧9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知识产权事务项目、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药品事务项目、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卫生健康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知识产权事务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药品事务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卫生健康支出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 指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色值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指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指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21.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其中包括: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青川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青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青川县药品安全监测中心、青川县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办公室、县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青川县计量检定测试所、青川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县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相关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16.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8.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20.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宣传贯彻国家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民营经济进行指导、督导、协调和服务。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在职职工129人,退休职工7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455.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6.62万元,占86.20%,年初结转和结余338.80万元,占13.8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45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8.26万元,占91.56%;项目支出207.15万元,占8.4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预算严格按照财政要求,本着单位实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编制工作。主要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版块。基本支出按照单位实有人数和各单项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主要是根据本单位基本职能和职责要求,为保障完成单位特定的行政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专项预算细化到了项目条款。整个预算包含了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情况等。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青川县德赢VWIN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针对评价报告中反应的问题,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三)自评质量

2021年,青川县市场监管局按时按质编报部门预算,年度预算执行基本收支平衡,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预算集中支付、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等各项规定要求,全年无违规违纪现象。财务信息也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按时限完成了年度预决算及绩效信息在单位门户网站的公开工作,公开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并做到了“零公开”。打分结果也真实反映了本部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的批复执行预算,有效确保职能履行,工作正常开展,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一是保证了资金安全。严格预算管理,做到纳入预算的方可开支,没有纳入预算的一律杜绝开支。严格过程监控,凡需开支的部门,事先提出经费开支申请、列出开支明细,并经层层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规定,局机关党委部门、财务部门联合把关。严格经费决算,严格执行报销规定和程序,有效杜绝报“假账”。严格内部审计,适时对各预算单位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财务内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治理。二是提升了经费使用效益。在资金使用上,按照“保障急需、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重大经费开支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确保经费开支合法、合规、高效,为圆满完成全年“四大任务”和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总体评价为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使用合理、规范、有效。

(二)存在问题。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2)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3)年度预算编制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附件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知识产权事务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负责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通过项目实施,以有色金属废料作为原料,提取Cr、Cd、Cu、Ni等金属。对省内及周边含铬、镉、铜、镍、锌、铁等多组分重金属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处置利用;项目的实施可增加就业机会,对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解决当地村镇富裕劳动力的就业,促进环境、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根据《四川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269号)的规定和合同书记载的内容组织项目实施;依据专项资金支出计划,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开支标准,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为省级知识产权资金项目,资金和项目由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下达,项目资金用途通过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以合同方式核准通过。该项目资金共计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咨询费3万元,用于购买专家咨询服务;二是知识产权事务费0.5万元,用于企业缴纳专利维护年费等;三是研发用设备15万元,用于购置项目实施所需用的研发设备;四是试剂药品3万元,用于采购研发用实验化学药品等;五是分析检测费8.5万元,缴纳专业机构检测产生的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拟以周边地区电镀、表面处理、重金属冶炼、化工及制造业所产生的等含重金属的废料作为原料,采用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提取Cr、Cd、Cu、Ni等金属,提供市场需要的再生金属产品。此外,本项目的建设能为市场提供需要Cr、Cd、Cu、Ni等再生有色金属产品,其在国民经济各行业具有广泛的用途,具有巨大的推广价值和广阔的应用前景,不但能解决目前日益紧张的资源短缺问题,同时企业本身也能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⑴数量指标:实现废弃物的环保化处理和资源利用,减少废渣中的重金属含量,处理有色金属废料2万t/a。

⑵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90%。

⑶时效指标: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⑷成本指标:知识产权专项资金30万元。

⑸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预期社会满意度≧9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在经费预算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组织力量、制定自评采用的方式方法;收集资料,加以查证核实;审查分析;编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我局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并编制资金使用方案。

2.上级部门审批后下达30万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为省级知识产权资金项目,资金和项目由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下达,项目资金用途通过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以合同方式核准通过。

2.资金到位。

资金全部按时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共计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咨询费3万元,用于购买专家咨询服务;二是知识产权事务费0.5万元,用于企业缴纳专利维护年费等;三是研发用设备15万元,用于购置项目实施所需用的研发设备;四是试剂药品 3万元,用于采购研发用实验化学药品等;五是分析检测费 8.5万元,缴纳专业机构检测产生的费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专设财务股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在对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严格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程序,强化报销环节管理,按照先请示、后审批、再核查的程序进行专项资金的支付,保证其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使用安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有效发挥了专项资金的有效性和效益最大化。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项目申报和经费下达情况进行方案编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四川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269号)的规定和合同书记载的内容组织项目实施;依据专项资金支出计划,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开支标准,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Cr\Cd\Cu\Ni等废渣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预算单位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

执行数: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以周边地区电镀、表面处理、重金属冶炼、化工及制造业所产生的等含重金属的废料作为原料,采用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提取Cr、Cd、Cu、Ni等金属,提供市场需要的再生金属产品,解决目前日益紧张的资源短缺问题,同时企业本身也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以周边地区电镀、表面处理、重金属冶炼、化工及制造业所产生的等含重金属的废料作为原料,采用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提取Cr、Cd、Cu、Ni等金属,提供市场需要的再生金属产品,解决目前日益紧张的资源短缺问题,同时企业本身也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实现废弃物的环保化处理和资源利用,减少废渣中的重金属含量。

处理有色金属废料

2万t/a

处理有色金属废料

2万t/a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完成率,项目验收合格率

项目完成率,项目验收合格率≥90%

项目完成率,项目验收合格率≥9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30万元

3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实现销售收入明显增长

年收入约36865万元

年收入约3686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促进有色金属冶炼产业链循环经济的发展,缓解日益紧张的有色金属资源短缺问题。

增加就业机会,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解决当地村镇富裕劳动力的就业。

逐步发展,逐步提高

逐步发展,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进一步改善

进一步改善

效益指标

可持续效益

为解决有色金属废料所带来的环境污染、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探索出一条崭新的高效益途径;促进有色金属材料产业可持续发展。

持续加强

持续加强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社会满意度

预期社会满意度≧90%

全年社会满意度超过9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环境效益

项目实施后,通过对有色金属废料进行综合利用,生产Cr、Cd、Cu、Ni等再生重金属,可处理有色金属废料2万t/a,可减少废渣中的重金属含量,实现废弃物的环保化处理和资源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避免重金属渗入水土壤中对地面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可为解决有色金属废料所带来的环境污染、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探索出一条崭新的高效益途径,环境效益显著。

同时,工程建设项目中主体生产装置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设计过程中认真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的方针政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在生产过程排入环境的污染物量极少。

2、社会效益

在有色金属资源紧缺的状况下,节约和二次回收利用资源变的尤其重要。本项目的建设,利用自主创新的专利技术,以有色金属废料为原料,生产出市场需要的Cr、Cd、Cu、Ni等再生重金属约6450t/a,可实现废弃副产品的环保化处理和资源利用,不但解决了重金属污染问题,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还可促进有色金属冶炼产业链循环经济的发展,对缓解日益紧张的有色金属资源短缺问题,促进有色金属材料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此外,项目的实施还可增加就业机会,对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解决当地村镇富裕劳动力的就业,促进环境、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工程建成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3、经济效益

本项目实施后年处理有色金属废料2万t/a,可生产海绵铜50t/a、铁铬矾2000t/a、铜锭2000t/a、镍锭1500t/a、氢氧化锌800t/a、氧化钴100t/a,约实现销售收入36865万元。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管理符合相关制度,运行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市场监管执法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管好用好市场监管执法项目资金,提高市场监管执法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2021年财政预算89.04万元,均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支出,根据全年专项工作安排,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强化市场安全监管力度,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制止和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监管水平,有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及市场安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实现资金落到实处。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用于开展春雷行动、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应急保障及日常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⑴数量指标:市场主体年报户数(含企业和农专等)全部完成、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个数≥20个、市场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60个学时、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

⑵质量指标:质量合格率达100%、市场主体年报率达100%、有证照经营率100%、重大案件查办率100%。

⑶时效指标:2021年12月底完成。

⑷成本指标:89.04万元。

⑸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对市场综市场主体满意度≥95%。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在经费预算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组织力量、制定自评采用的方式方法;收集资料,加以查证核实;审查分析;编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我局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并编制资金使用方案。

2.上级部门审批后下达89.04专项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1年度县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我局,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各类项目资金使用要求支出,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资金到位。

资金全部按时到位

3.资金使用。

我局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完全符合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要求,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专设财务股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在对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严格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程序,强化报销环节管理,按照先请示、后审批、再核查的程序进行专项资金的支付,保证其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使用安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有效发挥了专项资金的有效性和效益最大化。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我局牵头,根据项目申报和经费下达情况进行方案编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进一步强化了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预算单位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9.04

执行数:

89.04

其中-财政拨款:

89.04

其中-财政拨款:

89.04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目标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目标2:改革企业监管方式,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力度。                                                                                                           目标3:强化执法力度,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目标4:向新办企业加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宣传,现场指导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主动公示工作,确保应公示率达到95%以上。

目标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目标2:改革企业监管方式,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力度。                                                                                                        目标3:强化执法力度,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目标4:向新办企业加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宣传,现场指导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主动公示工作,应公示率达到98%以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市场主体年报户数(含企业和农专等)、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个数市场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市场主体数量

市场主体年报户数(含企业和农专等)全部完成、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个数≥20个、市场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60个学时、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

市场主体年报户数(含企业和农专等)全部完成、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个数≥20个、市场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60个学时、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质量合格率、市场主体年报率、市场主体年报率、有证照经营率、重大案件查办率

质量合格率达100%、市场主体年报率达100%、有证照经营率100%、重大案件查办率100%

质量合格率达100%、市场主体年报率达100%、有证照经营率100%、重大案件查办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

2021年12月底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

89.04万元

89.04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营商环境、就业增长率、消费环境、市场主体数量

营商环境逐步优化、就业增长率逐步提高、消费环境逐步优化、市场主体数量逐步提高

营商环境逐步优化、就业增长率逐步提高、消费环境逐步优化、市场主体数量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可持续响

指标

市场综合监管水平、营商环境

市场综合监管水平逐步提高、营商环境优化

市场综合监管水平逐步提高、营商环境优化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市场综市场主体满意度、合监管满意度

公众对市场综市场主体满意度≥95%

公众对市场综市场主体满意度≥95%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净化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

年度指标值:逐年提高

实际完成指标值:逐年提高

指标2:就业增长率

年度指标值:逐步提高

实际完成值:逐步提高

指标3:消费环境

年度指标值:逐步优化

实际完成指标值:逐步优化

3、生态效益指标

此项目未设定经济效益指标

4、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营造公平的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年度指标值:持续提升

实际完成指标值:持续提升

指标2:市场综合监管水平

年度指标值:持续提高

实际完成指标值:持续提高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受众服务对象满意度

年度指标值:≥90%

实际完成指标值: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管理符合相关制度,运行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局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但是缺少内部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不足。

二是绩效管理宣传普及度不高,全局职工未能全面了解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未能做到全局动员、全员参与,共同对财政资金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三)相关建议。

由于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工作量大,涉及项目业务、财务、效益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各预算部门、财政部门的机构能力和人员素质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只有通过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素质,才能真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建议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考察交流和实地调研等形式,提高业务水平。对外加强对部门单位的绩效管理知识培训,提升培训覆盖面,不断提升人员业务能力。

一是充分发挥服务经济发展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商标、品牌、质量和标准化“四大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全县产业发展;二是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三大安全底线;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党建引领,从严建立党建主体责任制,打造同心、同向、合力的干事创业氛围,规范工作运行机制,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提升干部素质能力。



附件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药品事务项目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监管创新,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需求。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2021年财政预算37.38万元,均用于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与处罚,根据全年专项工作安排,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强化市场安全监管力度,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实现资金落到实处。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为确保疫情期间药品、药械、新冠疫苗安全,共出动检查人员1245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300份,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起,已实现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频次全覆盖;对县疾控中心和21个新冠疫苗接种点开展动态化检查100余次,并多次召开药品药械、药品、疫苗安全监测工作会议,对全县90多家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和监测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持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水平。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⑴数量指标:检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品批发企业、医疗连锁门店176户。

⑵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90%。

⑶时效指标:2021年12月31日前。

⑷成本指标:37.38万元。

⑸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在经费预算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组织力量、制定自评采用的方式方法;收集资料,加以查证核实;审查分析;编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我局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并编制资金使用方案。

2.上级部门审批后下达37.38万元药品事务专项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1年度县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药品事务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我局,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各类项目资金使用要求支出,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资金到位。

资金全部按时到位

3.资金使用。

我局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完全符合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要求,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合同签订、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所有支出均以转账方式进行,在具体支付时,具备了资金发票、合同、验收清单等相关材料,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我局牵头,根据项目申报和经费下达情况进行方案编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进一步强化了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药品事务

预算单位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7.38万元

执行数:

37.3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7.3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7.38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检查,严守药品安全底线,保障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提高药品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加强检查,严守药品安全底线,保障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提高药品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检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品批发企业、医疗连锁门店

176户

176户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药品监管覆盖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

37.38

37.3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监信息管理体系,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及时高效过程控制及大数据统计分析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加强医院、药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测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提高检测准确性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5%

≥95%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监信息管理体系,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及时高效过程控制及大数据统计分析。

年度指标值: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监信息管理体系,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及时高效过程控制及大数据统计分析。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加强医院、药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测。

年度指标值:持续提升。

实际完成指标值:持续提升。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满意度

年度指标值:≥95%

实际完成指标值:≥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管理符合相关制度,运行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局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但是缺少内部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不足。

二是绩效管理宣传普及度不高,全局职工未能全面了解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未能做到全局动员、全员参与,共同对财政资金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三)相关建议。

由于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工作量大,涉及项目业务、财务、效益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各预算部门、财政部门的机构能力和人员素质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只有通过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素质,才能真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建议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考察交流和实地调研等形式,提高业务水平。对外加强对部门单位的绩效管理知识培训,提升培训覆盖面,不断提升人员业务能力。



附件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我县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监管工作,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应急保障及日常监管工作。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2021年财政预算6.00万元,均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根据全年专项工作安排,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强化市场安全监管力度,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实现资金落到实处。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护全县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⑴数量指标:完成县级农产品抽检批次160批次。

⑵质量指标:食品监管覆盖率100%。

⑶时效指标: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⑷成本指标:6.00万元。

⑸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在经费预算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组织力量、制定自评采用的方式方法;收集资料,加以查证核实;审查分析;编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我局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并编制资金使用方案。

2.上级部门审批后下达6.0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1年度县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我局,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各类项目资金使用要求支出,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资金到位。

资金全部按时到位

3.资金使用。

我局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完全符合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要求,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合同签订、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所有支出均以转账方式进行,在具体支付时,具备了资金发票、合同、验收清单等相关材料,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我局牵头,根据项目申报和经费下达情况进行方案编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进一步强化了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监管

预算单位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00万元

执行数:

6.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0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全面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春雷行动、“守查保”、“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应急保障及日常监管工作。

全面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春雷行动、“守查保”、“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应急保障及日常监管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县级农产品抽检批次

160批次

160批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食品监管覆盖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

6.00

6.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监信息管理体系,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及时高效过程控制及大数据统计分析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以“四个最严”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推进我县食品监管工作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提高检测准确性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5%

≥95%


(二)项目效益情况。

1.质量指标:通过检查监督,加强监管能力,增加主体单位责任意识。

2.时效指标:2021年12月前完成。

3.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升群众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2)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提升我县食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管理符合相关制度,运行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资金方面:项目资金不能完全保障上级下达的食品(含农副产品)抽检任务的完成。

(三)相关建议。

建议县财政加大对食品民生专项经费的投入。


附件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卫生健康支出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为更好提升区域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检验检测相关工作,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成果,提升基层检验检测能力,拟采购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等11台仪器设备。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根据《青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青财社〔2021〕15号)文件精神,县财政下达44.73万元专项资金严格实施食品检测、监督有关的疫情防控设备、设施采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检验检测相关工作,提升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巩固和深化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成果,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实现资金落到实处。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用于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增强对新冠肺炎疫情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水平,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⑴数量指标:到货数量应与招标文件或合同一致。

⑵质量指标:产品技术参数应与招标文件或合同一致。

⑶时效指标: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供货。

⑷成本指标:44.73万元。

⑸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9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在经费预算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组织力量、制定自评采用的方式方法;收集资料,加以查证核实;审查分析;编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向县政府打报告争取资金,县政府审批同意。

2.根据《青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青财社〔2021〕15号)文件精神,县财政下达44.73万元专项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1年度县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卫生健康支出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我局,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各类项目资金使用要求支出,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资金到位。

资金全部按时到位

3.资金使用。

我局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完全符合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要求,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预算法》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专设财务股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在对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严格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程序,强化报销环节管理,按照先请示、后审批、再核查的程序进行专项资金的支付,保证其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使用安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有效发挥了专项资金的有效性和效益最大化。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项目申报和经费下达情况进行方案编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进一步强化了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2021年青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抗疫期间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单位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4.73万元

执行数:

44.73

其中-财政拨款:

44.7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4.73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招标、评标、签订采购合同、供货等

完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招标、评标、签订采购合同、供货等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到货数量应与招标文件或合同一致

11台

11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产品技术参数应与招标文件或合同一致。

项目完成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项目完成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供货。

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供货。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新冠肺炎中央补助资金

44.73万元

44.73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

/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水平

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

/

/

效益指标

可持续效益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社会满意度

预期社会满意度≧90%

全年社会满意度≧9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环境效益

本次采购主要是国外先进设备,符合相关环境要求,在使用过程中排入环境的污染物量少。

2、社会效益

通过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可以增强对新冠肺炎疫情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管理符合相关制度,运行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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