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青川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8.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承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等工作。
9.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10.防范、处置、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1.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处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县看守所、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报批工作。
13.负责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青川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4.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5.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6.组织开展同县外公安机关、警察机构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7.组织指挥武警青川县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18.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9.指导县内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20.承担青川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始终聚焦政治忠诚,担当新使命。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公安机关忠诚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创新“五学”举措深入全会精神学习贯彻。集中观看感受学。县局于11月12日、11月16日分别组织观看全会现场直播及全会新闻发布会,真实感受学、思想引领学、原原本本学。集中宣讲引导学。11月17日,罗武年局长在全局宣讲大会作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主题理论宣讲,引导19个党支部层层学习贯彻。专题讨论提升学历。围绕“认识与感悟”“职责与担当”组织开展全局大讨论,形成心得体会等理论成果430余篇,激励全警凝聚共识,担当作为,为青川公安发展贡献力量。学思悟践系统学。组织全警系统学习“四大成就”“五大意义”“十条经验”,引导广大民辅警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成果转化实践学。把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维护政治社会安全稳定、年度目标攻坚冲刺、队伍教育整顿、明年工作谋划深度融合,激励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聚焦政治大考,提升新担当。始终把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护旗”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坚决捍卫了政治安全,有力守住了平安稳定底线,持续巩固了平安态势,实现了“六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夺取了大庆安保维稳工作的全面顺利。
--始终聚焦维稳首责,展现新作为。历时5个月成功办结化解中省信联办及公安部交办信访积案6件(含1件历时12年的中央信访积案),实现了“北京不去、网上不炒、成都不聚、市级不访、县城不闹”目标要求。近3年来,公安信访集体上访为零、进京非访为零,信访总量每年以近30%的比率持续下降,辖区原重点信访群体由11个113人,减少至目前5个群体40人。
--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取得新业绩。全县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公安监管场所绝对安全,道路交通四项指数稳中有降。扫黑除恶成果成效排名全市第二。道路交通实现连续17年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民爆危化物品连续10年实现“不丢失、不流失、不炸响”,监所连续19年保持安全无事故,公共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始终聚焦打击防范,实现新提升。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全面完成命案积案攻坚任务。2021年破刑事案件184件,检察机关公诉人数150人,查处治安案件501件,查处治安违法人员530人,抓获上网逃犯64人,电诈百县破案会战完成4人。全县保持连续8年命案现案全破,八类暴力案件发案连续5年下降,入室盗窃、抢劫、抢夺案件立案全面下降。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侦破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积极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始终聚焦护航发展,优化新举措。集中部署开展3个月社会治安秩序大整治,全力护航竹园县域副中心、唐家河旅游发展经济和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优化出台了《护航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20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群众、企业办事负担,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地落实“六保”任务。扎实推进云剑追逃、打击侵财犯罪等专项行动,历时11个月艰苦奋战,成功破获部督“10.20”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打掉诈骗团伙2个、运维团伙1个、洗钱团伙3个、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团伙2个,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扣押作案车辆7辆、涉案银行卡426张、作案电脑10台、作案手机96部、物联卡5张,冻结涉案资金300余万元,查封房产13处(价值1200余万元),实现了“杀猪盘”类电信网络诈骗案全链条打击。目前对涉案42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专案组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昼夜攻坚,全力侦办全省首起涉案33.9亿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代号“4.26”)。目前已抓获开票团伙8人,资金介绍中间团伙5人,虚假加工团伙5人,扣押作案电脑11台、手机18部、现金100余万元。经核实,该案涉案增值税专用发票4000余张、价税合计70余亿元,受票单位涉及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涉案企业110余家。该案有望办成全省第一起“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涉及地范围最广”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将为全市、全省公安机关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类犯罪提供了实战性、指导性经验;成功侦办涉案800余万元的省督“4.16”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 14人。
--始终聚焦东部西部协作,开启新征程。按照县委关于加强东西部协作的部署要求,今年10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与我局正式签订《警务战略协作框架协议》,主要开展“加强警务交流、共享情报信息、深化执法合作、助推旅游发展、结对帮扶协作”五个方面的交流协作。下一步,县公安局将以东西部警务战略协作为牵引,积极协调、推动西湖区分局在智慧警务、情指勤舆实体化运行和工作机制上与我局深度合作。
--始终聚焦公安改革,夯实新根基。一是率先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动落实了9个派出所所长进同级乡镇党委班子。加强了基层平安建设工作的权重,有力地推动了“平安青川”创建工作。二是完成公安派出所机构设置调整,落实“一乡一警务室”机制。优化派出所布局。派出所数量虽由11个减少为9个,但工作及基层警力配备,建立了7个乡镇警务室,每个警务室配备1名民警、1名辅警、1名村社干部,实现了“一乡一警务室”“ 一村一辅警”目标。三是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扫黑除恶机制作用,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截至目前,立九类涉恶案件7件,已侦结4件,刑事拘留5人,移送起诉7人,办结反馈核查线索18条。四是持续深化推进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制机制体系建设。细化建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规范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制度(试行)》制度机制。五是全面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公安基础工作进一步优化。全面完成情指中心资源整合,投入200余万元完成情指一体化硬件系统升级改造,“情指勤舆”工作年内实现实体化运行。执法办案中心硬件建设全面完成,相关配套软件正在政府采购之中。
--始终聚焦民主监督,突显新姿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工作监督,全面接受人大执法监督,严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项建议、提案。对公安工作中的重要部署、重大情况、查处大要案情况、执法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都做到依法、及时、主动报告,今年,提请人大常委会、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公安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争取人大支持,促进工作发展。主(会)办的4条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公安机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积极回应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
--始终聚焦教育整顿,展示新形象。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贯穿始终,筑牢政治忠诚;把查纠整改抓在实处,自查自纠问题230个,自查从宽处理72人;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在实处,做好服务民生“十件实事”;把建章立制和成果转化成常态,用数据和业绩检验教育整顿成效;创新总结的“四亮四比”工作法、“四上三讲”“五个一”教学机制和“321”谈心谈话机制得到省、市指导组充分肯定,实现了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始终聚焦后发赶超,谋划新征程。针对当前青川公安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发展机遇及短板不足。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县局党委确定了全县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明确了“1457”战略规划:扭住“一个目标”(坚决扭住“努力构建川陕甘结合部社会治理样板县,奋力争创目标工作一流先进县,倾力铸造忠诚担当公安新铁军”一个目标)、聚焦“四个重点”(始终坚持“聚焦风险防控、护航发展、专业打击、为民服务”四个重点)、塑造“五型公安”(坚定塑造“忠诚、干净、担当、法治、暖心”五型公安)、锻造“七大能力”(努力锻造“维护稳定、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群众工作、公正执法、队伍管理、事成为重”七大能力)。
青川县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881.59万元、支出总计5808.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1474.09万元,下降20%,支出减少760.14万元,下降1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收、支减少及人员减少,导致经费收、支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88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81.5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收受其他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8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4万元,占80%;项目支出1164.3万元,占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881.59万元、支出总计5808.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74.09万元,下降20%,支出减少760.14万元,下降1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收、支减少及人员减少,导致经费收、支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60.14万元,下降1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收、支减少及人员减少,导致经费收、支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5309.04万元,占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25.67万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2.92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类)180.67万元,占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808.3万元,完成预算9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公安02(款)行政运行01(项): 支出决算为414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公安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 支出决算为847.39万元,完成预算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装备采购项目中,根据合同约定5%货款转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使用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予以支付,故未完成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公安02(款)信息化建设19(项): 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预算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看守所技防设施建设项目补充采购未支付。
4.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公安02(款)其他公安支出99(项): 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 支出决算为215.4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 支出决算为1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 支出决算为85.9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 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180.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40.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03.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3万元,占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5万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2.76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跨省案件增多,执法车辆燃油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8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8辆,其中:轿车22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4辆、其他车型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工作及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7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来我局检查工作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13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地区公安局及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交流学习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3.06万元,比2020年减少126.75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加强管理、开源节流、减少日常经费等开支。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7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在押人员的转运;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DNA检验服务采购项目”“市监管中心共建项目分摊资金”“辅警公杂费”“免费工作餐”“拘押收教场所经费”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青川县公安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2021年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障开展公安业务工作所必需的业务办案及业务装备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看守所技防设施改造建设补充采购资金。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本单位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保险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21年职业年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2021年民警缴纳的医疗保险。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2021年工勤事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21年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青川县公安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青川县公安局设1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缉查大队、法制大队、网情大队;设派出所机构10个及1个公安综合检查站,分别为乔庄所、木鱼所、青溪所、沙州所、乐安所、关庄所、凉水所、竹园所、姚渡所、白龙湖水上所及木鱼公安检查站;设看守所1个。现有在职职工179人,其中:民警161人,工勤事业人员18人。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青川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8.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承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等工作。
9.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10.防范、处置、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1.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县看守所、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报批工作。
13.负责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青川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4.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5.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6.组织开展同县外公安机关、警察机构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7.组织指挥武警青川县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18.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9.指导县内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20.承担青川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青川县公安局公安专项编制172名,其中:局长(督察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3名,符合条件可按正科级配备;纪委书记1名,符合条件可按正科级配备;政治处主任1名,符合条件可按正科级配备。
副科级领导职数30名,其中:青川县公安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1名、警务保障室主任1名;10个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警务督察大队长1名; 政治处副主任1名(符合条件可高配为副科级),刑事侦查大队下设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1名(符合条件可高配副科级),看守所所长、教导员各1名;拘留所所长、教导员各1名。
股级职数38名,其中: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2名、、警务保障室副主任1名;刑侦、治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各2名;国保、特巡警、经侦、网安、禁毒、法制、警务督察、情报信息大队副大队长各1名;看守所副所长2名;交通警察大队下设办公室主任1名、车辆管理所所长1名,特勤中队、乔庄中队、凉水中队、竹园中队、沙州中队、青溪中队、木鱼中队、乐安寺中队中队长各1名;情报中队、直属中队、乔庄中队、竹园中队、沙州中队、青溪中队中队长各1名;治安管理大队下设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中队长1名;法制大队下设行政审批股、信访股股长各1名。
党委、纪委和机关党委按县委规定设置;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按县委规定配备。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8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81.5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收入5382.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6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08.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30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6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DNA检验服务采购项目”、“市监管中心共建项目分摊资金”“辅警公杂费”“免费工作餐”“拘押收教场所经费”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所有项目完成预算的100%,对开展公安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预算编制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厉行节约,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细化支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3.预算完成情况
(1)“DNA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本年预算数103.91万元,执行数为103.91万元,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男性遗传标记DNA技术在打击犯罪和社会管控的应用效能,由公安部部署、省市公安机关规划,县级公安机关开展基础数据库建设,切实为案侦服务。
(2)“市监管中心共建项目分摊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本年预算数133.93万元,执行数为133.93万元,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了公安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极大提升了社会治安管控能力,为维护一方稳定夯实了坚实基础。
(3)“辅警公杂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8万元,执行数为198万元,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青川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各项福利待遇,缓解了警力不足,辅助了公安民警做好全年警务工作。
(4)“免费工作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9.696万元,执行数为69.6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全面从优待警,保障公安工作正常运转,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拘押收教场所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本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切实保证监管场所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全县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二)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收入、支出及信息公开,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2021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质量自评。
在2021年的预算执行中,严格对照绩效目标全面完成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在执行过程中,除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预算外,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本年度基本按照进度执行,全面完成预算。在下属单位的管理上,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保单位经费合规合理使用。2021年青川县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支出具体由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圆满完成各项预期任务及目标,紧紧围绕市局跨越发展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反恐维稳、打击犯罪、治安管理、服务经济发展等各项公安工作,全力守护平安、和谐辖区环境。全年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同比下降,破获刑事案件、刑事拘留、强戒、行政拘留入所数同比上升,辖区治安秩序持续向好,有力保证了“五个严防”和“三个不发生”目标的实现。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全面自评,青川县公安局本级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为“部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执行进度”,因部分项目整体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未达100%。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由于下达的时间差,设备购置质保金需在一年后支付,年末有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二是绩效管理创新不足。
(三)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协助财政部门,做精做细年初预算,争取避免年中出现预算大额调整情形。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争取创新突破,更好地履行公安职能。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DNA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专业人员开展DNA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系列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19年2月,县公安局向县德赢VWIN书面请示,解决购买男性家族排查系统检验服务经费,经县政府同意逐年拨付经费用于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工作,我局接到批复后,及时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系列工作。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青川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合同约定按时转账支付给中标单位。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实际支出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为青川县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服务采购,拟需采集和检验生物样本份数约36458份,中标单位对我局提供的生物样本进行DNA检验服务,提供DNA检验后的STR分型数据给我局并协助录入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并全部通过审核验收。合同总价2,078,106元,实行三年分期结算,第一年支付300,000万,第二年支付合同总价的50%,第三年按照实际有效检验数量支付剩余全部款项,与向上争取资金相符。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男性家族排查系统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深入推进“四项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以侦查实战需求为引领,以实现刑事技术信息规模应用和深度应用为目标,强化打击犯罪和社会管控的新举措。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局机关刑侦大队对项目内容进行自评,对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与项目预算绩效进行对比,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进行核实,形成自评报告,由警务保障室逐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与自评报告和预算绩效进行核对,再上报县财政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进行申报,下达资金103.9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项目计划投入103.91万元,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资金到位。
截至2021年12月,县财政全额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于2021年12月底前按合同约定支出103.91万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且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项目资金实行项目辅助核算。
三、项目管理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县局安排警务保障室具体实施,刑警大队配合,督察大队全程跟踪、监督,招标采用网上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项目按计划完成,预算合理,资金使用良好。
(二)项目管理情况。
由局机关警务保障室管理,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男性遗传标记DNA技术在打击犯罪和社会管控的应用效能。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的实施由局机关督察大队全程监督,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按时完成,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可以有效提高打击犯罪效率和社会管控实力,降低办案难度,极大节约办案成本,尤其在性犯罪、无名尸体、失踪人员、拐卖人口等案件中效力凸显。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男性遗传标记DNA技术在打击犯罪和社会管控的应用效能,由公安部部署、省市公安机关规划,县级公安机关开展基础数据库建设,切实为案侦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加大此项工作的资金投入,为重大案件的告破提供依据。
	
附表:
| 2021年2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青川县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青川县公安局 |  |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03.91 | 执行数: | 103.91 |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3.91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3.91 |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 进一步提升男性遗传标记DNA技术在打击犯罪和社会管控的应用效能,由公安部部署、省市公安机关规划,县级公安机关开展基础数据库建设,切实为案侦服务。 | 已完成 |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拟需采集和检验的生物样本份数 | 36458份 | 按进度完成 |  | |
| 质量指标 | DNA检验样本合格率 | 100% | 已完成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9—2021年 | 2019—2021年 |  | ||
| 成本指标 | 2020年签约合同金额 | 103.91万元 | 103.91万元 |  |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打击违法犯罪,挽回经济损失,提高破案率。 | 95% | 95%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人民财产安全 | 良好 | 良好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 良好 | 良好 |  |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市监管中心共建项目分摊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019年至2021年每年分摊资金133.93万元,用于广元市监管中心及反恐训练基地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系广元市监管中心及反恐训练基地项目,由广元市公安局请示市委书记签批,总投资1663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4239万元、市本级4958万元、其他220万元(自筹)、县区分摊资金7216万元,2019.2020.2021年3个年度到位,青川县公安局每年分摊资金133.93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由局机关警务保障室管理,并进行申报,全部转入市公安局指定基建账户,由市公安局统一安排使用,支付手续齐全,审批程序完善,无违规现象。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实际支出进行分配,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用于市县共建广元市监管中心及反恐训练基地项目分摊资金。总投资1663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4239万元、市本级4958万元、其他220万元(自筹)、县区分摊资金7216万元,2019.2020.2021年3个年度到位,青川县公安局每年分摊资金133.93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安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极大提升了社会治安管控能力,为维护一方稳定夯实了坚实基础,是一项社会效益极为显著的项目。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局机关牵头部门警务保障室对项目内容进行自评,对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与项目预算绩效进行对比,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进行核实,形成自评报告,并逐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与自评报告和预算绩效进行核对,再上报县财政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进行申报,下达资金133.9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项目资金计划投入133.93万元,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资金到位。
截至2021年12月,县财政全额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支出133.93万元,用于市监管中心共建项目分摊资金,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且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项目资金实行项目辅助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市公安局经办基建日常事务,立项报批、初设评审、设计及地勘招标,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财评、施工及监理招标等事宜。
(二)项目管理情况。
由局机关警务保障室管理,本级财政保障,全部用于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项目。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的实施由局机关督察大队全程监督,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按时完成,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了公安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极大提升了社会治安管控能力,为维护一方稳定夯实了坚实基础。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了公安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极大提升了社会治安管控能力,为维护一方稳定夯实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 2021年2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青川县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青川县公安局 |  |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33.93 | 执行数: | 133.93 |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3.93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3.93 |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 广元市监管中心及反恐训练基地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县区分摊。 | 已完成 |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年分摊资金 | 133.93万元 | 100% |  | |
| 质量指标 | 完善了公安政法基础设施建设 | 按进度完成 | 已完成 |  | ||
| 时效指标 | 按2019年至2021年3年分摊 | 133.93万元 | 100% |  | ||
| 成本指标 | 年分摊资金 | 133.93万元 | 100% |  |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极大提升了社会治安管控能力,为维护一方稳定夯实了坚实基础。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 良好 | 良好 |  |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 |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辅警公杂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保障青川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工资及保险,缓解警力不足,辅助公安民警做好全年警务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护航我县经济发展,促进我县公安长远发展,2020年6月,县公安局以《青川县公安局关于增加警务辅助人员公用业务经费的请示》(青公〔2020〕26号)向县德赢VWIN专题请示,经县委128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辅警经费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5万元提升至每人每年5.3万元保障,每年每人增加1.8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由局机关警务保障室牵头管理,局政治处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对接,每月按实际人数,实际开支将所有费用支付到劳务派遣公司账户,支付手续齐全,审批程序完善,无违规现象。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实际支出进行分配,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用于保障全局辅警工资及保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主要用于青川县公安局110名辅警基本工资、绩效、五险一金、劳务派遣公司管理费等,每月按实际人数,实际开支进行支付。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局机关牵头部门警务保障室对项目内容进行自评,对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与项目预算绩效进行对比,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进行核实,形成自评报告,并逐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与自评报告和预算绩效进行核对,再上报县财政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进行申报,下达资金19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青川县公安局共有辅警110人,每人每年公杂费1.8万元,共计198万元,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资金到位。
截至2021年12月,县财政全额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支出198万元,用于保障辅警人员工资及保险,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且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项目资金实行项目辅助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实施,每月按实际支出进行申报,由财务室审核,局领导审批,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
(四)项目管理情况。
由警务保障室管理,本级财政保障,切实保障辅警人员的工资及保险。
(五)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的实施由局机关督察大队全程监督,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按时完成,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辅警专项经费的实施,对辖区内治安、禁毒、处突等工作警力不足的情况,具有一定的缓解作用,有效辅助了公安民警做好全年警务工作。将辅警专项经费落实到全体辅警工作上,充分保障了辅助警务人员的工资及工作需要。全体辅警满意率达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充分保障了辅助警务人员的工资及工作需要。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价上涨,经费保障水平偏低,工资标准与具体业务工作不成正比,因工资标准低出现难招录,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不稳定的情况。
(三)相关建议。
警务辅助人员作为协助公安民警执法执勤的重要协助力量,在公安机关打击地方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方面管理、排查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保维稳处置突发事件、强化毒品打击专项和吸毒人员收戒等公安业务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公安队伍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加大对辅警待遇提升,更能促进公安工作的开展。
|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青川县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青川县公安局 |  |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98 | 执行数: | 198 |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98 | 其中: 财政拨款 | 198 |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 用于保障青川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工资及保险 | 已完成 |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辅警人数 | 110人 | 100% |  | |
| 质量指标 | 保障辅警工资及保险 | 198万元 | 100% |  | ||
| 时效指标 | 按月按时发放工资及保险 | 每月15日按时发放 | 完成 |  | ||
| 成本指标 | 工资及保险 | 198万元 | 完成 |  | ||
| 
						效益 | 经济效益 值 | ——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警力不足起到缓解作用 | 效果明显 | 良好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 成效显著 | 良好 |  |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辅警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 |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免费工作餐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按照省厅要求,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好公安民警免费工作餐问题。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14年根据《广元市德赢VWIN办公室批转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关于解决公安民警免费工作餐经费意见的通知》广府办函〔2014〕4号文件,青川县德赢VWIN签批,纳入财政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项目资金属我局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工作日免费用餐,按照《青川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每月按进度转账支付给供应商。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实际支出和月标准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执行范围为全县公安在编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不包括辅警人员),执行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每月不少于22天计算。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共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全天候化解矛盾、防范治安、监管安全、办证办照等工作职责。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全面从优待警,保障了公安工作正常运转,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局机关牵头部门警务保障室对项目内容进行自评,对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与项目预算绩效进行对比,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进行核实,形成自评报告,并逐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与自评报告和预算绩效进行核对,再上报县财政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进行申报,下达资金69.69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项目资金计划投资69.696万元,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资金到位。
截至2021年12月,县财政全额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支出69.696万元,用于保障干警生活用餐,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且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项目资金实行项目辅助核算。
三、项目管理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警务保障室负责实施,每月按实际支出进行申报,由财务室审核,局领导审批,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由局机关警务保障室管理,为切实贯彻落实好省厅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好公安民警免费工作餐问题。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的实施由局机关督察大队全程监督,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按时完成,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了从优待警的相关政策、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民警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力保障了公安工作的正常运转,努力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 2021年2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青川县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青川县公安局 |  |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69.696 | 执行数: | 69.696 |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69.696 | 其中: 财政拨款 | 69.696 |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 全面从优待警,保障公安工作正常运转,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 已完成 |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在职在编人员实有人数 | 176人 | 100% |  | |
| 标准 | 每人每天15元,每月22天。 | 100% |  | |||
| 质量指标 | 保障在职在编人员工作日工作餐 | 100% | 100% |  | ||
| 时效指标 | 经费保障年度 | 2021年度 | 已完成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金额 | 69.696万元 | 100% |  |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落实了从优待警的相关政策 | 良好 | 良好 |  | ||
| 生态效益 值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 良好 | 良好 |  |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在职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 |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拘押收教场所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切实加强我县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和管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为保障看守所的日常运行,对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关押及羁押场所,并提供在押人员生活费、日常用品及水电气费等,县财政2021年预算我局拘押收教场所经费45万元,以保障看守所的日常业务开支。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项目资金属我局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按照《青川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每月按在押人员实际数支付生活费,水电气费按原始单据实报实销。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在押人员按实际人数每人每天10元标准、水电气费按实际支出报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资金为青川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寄养费,共计45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生活费、日常用品及水电气等支出。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切实保证监管场所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在押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确保案件办理顺利开展。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看守所对项目内容进行自评,对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与项目预算绩效进行对比,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进行核实,形成自评报告,由警务保障室逐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与自评报告和预算绩效进行核对,再上报县财政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进行申报,下达资金4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项目资金计划投入45万元,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资金到位。
截止2021年12月,县财政全额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支出45万元,用于保障看守所的日常业务开支,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且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项目资金实行项目辅助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看守所负责实施,每月按实际支出进行申报,由财务室审核,局领导审批,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由看守所管理,切实保障看守所的日常业务开支及在押人员生活保障。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的实施由局机关督察大队全程监督,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按时完成,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在押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长期保证监管场所安全有序运行;在押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切实保证监管场所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在押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确保案件办理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 2021年2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青川县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青川县公安局 |  |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45 | 执行数: | 45 |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5 | 其中: 财政拨款 | 45 |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 切实保证监管场所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全县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确保监所内安全稳定。 | 已完成 |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在押人员人数 | 100余人 | 100% |  | |
| 质量指标 | 在押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 每人每天标准10元 | 100% |  | ||
| 时效指标 | 经费保障年度 | 2021年度 | 100%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金额 | 45万元 | 100% |  |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正常生活,稳定监所秩序,确保监所安全。 | 良好 | 100%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期保证监管场所安全有序运行 | 良好 | 已完成 |  |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在押人员满意度 | 98% | 98% |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