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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青川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10-27 10:29 浏览量:7183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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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四川省青川县林业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和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管护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青川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县森林经营方案编报工作,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新建、调整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组织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特色经济林、花卉、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县域内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定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青川行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湿地、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①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青川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②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县域内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工作。

③必要时,县林业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推进提质增效,持续深入做强做优现代林业产业

完成核桃品种改良2万亩,产量3.8万吨,新建核桃初加工点3个,建成核桃、油橄榄稳产丰产示范基地10万亩(其中油橄榄4万亩),油橄榄产量4700吨,完成沙州镇幸福村油橄榄特色村落建设。持续推进以笋用竹为重点的森林蔬菜产业发展,完成新栽笋用竹0.4万亩,积极申报青川县竹园笋用竹省级基地。加强培育、壮大笋用竹加工企业,推动竹笋收购向乡镇、村延伸,促进林农收入稳定增长。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全年新增林下经济1万亩。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打造省级林草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家、省级示范专合社1家、市级示范专合社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聚焦全市农林产业“一区两带七集群”总体布局,出台《青川县现代林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及建设标准,改造提升老旧园区2个(木鱼镇、沙州镇),创建板桥核桃市级现代林业园区、申报幸福岛油橄榄省级培育园区。

2.坚定不移抓紧抓实项目投资,切实增强林业发展后劲

以“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断为指引,抢抓国家“十四五”和新时代老区振兴等重大战略机遇,全年完成新入库项目16619万元,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争取到位资金9775.37万元。积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持续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栽植各类苗木70余万株。加大力度探索开展碳汇造林和碳汇交易工作路径,积极推进世行贷款项目,完成营造林5.676万亩,其中:新造林1.898万亩、抚育+补植1.798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1.98万亩。围绕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更替改造、林下经济配套、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打造面积1000亩以上增彩添香示范点1个(沙州镇)、增彩添香廊道20公里(凉水镇至关庄镇、乔庄镇至木鱼镇)、增彩添香示范村2个(沙州镇)。有效管护退耕还林23.628万亩、国有林40.11万亩、集体公益林141.86万亩。

4.持续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全面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加快推进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宣传,投入资金335万元用于“青川县森林专业扑火队”建设,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组织实战演练5次。投入120万元配备专用机具,安装森林防火太阳能语音视频宣传监控系统51套,排查隐患915处,并全部整改。森林防灭火风险普查正在全力推进,全年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未发生重大人为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

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核查森林督查疑似图斑319个。积极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核查图斑279个。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办理林业行政案件70件,处罚罚款122万元。

巩固禁食野生动物退出成果,加强繁育场所监督管理。对新增的六种二级保护动物进行摸底调查,全县在养画眉891只,鹩哥4只,鹦鹉6只,与369名代养人签订了《代养协议》和《承诺书》。强化《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抓好古树名木挂牌、抢救复壮。

严格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加大枯死松树除治力度,强化林业有害生物常态化监测和植物检疫工作,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松林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率先试点开展购买野生动物伤人、致害保险。今年野生动物伤人事故2起,损毁农作物事故 1371起,伤害畜禽 5起,保险公司赔付30万元。我县作为全省野猪致害防控综合试点4个县区之一,率先出台《青川县野猪致害防控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组建野猪致害综合防控猎捕队伍,展开诱捕笼实验。

5.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持续增强林业发展动力活力

全面推行林长制,出台《青川县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县、乡、村三级林长和网格员名单,建立起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度。森林保险投保287.83万亩,公益林投保225.01万亩,商品林投保62.82万亩,参保率80%,保险金额达17.4亿元。进一步理顺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体制,积极配合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开展不涉及整合优化任务的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实施界碑安装2个、界牌4个。争取经费82.5万元,完成林木种质资源外业普查和青川县国家级毛叶山桐子种质资源库建设任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和日常监管,继续推进森林食品基地认定。

6.激发党建引领活力,增强林业发展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定期对各级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提醒,确保履职到位。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和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二是加大党建工作检查督查力度。坚持支部自查、定期检查和重要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相结合,全年对各支部党建情况检查10次,并将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及反馈到各支部,各支部对照问题,列出清单,认真及时整改到位。三是高标准打造退休机关支部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双报到”活动,与社区一起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出人出力。四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班子会议、碰头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思想,坚持全局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集体决策,集思广益,杜绝一言堂。

在严把编制关的前提下,上半年按要求向上申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经组织推荐和考察,选拔任用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按照相关程序,调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在《中国绿色时报》《绿色天府》等媒体平台以及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发表信息324篇,党务信息完成率293%,政务信息完成率113%,在全市林业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排名第一。

二、机构设置

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截止2021年底,在职人员总数93人,其中行政人员12 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人,其他事业人员79人,工勤人员0人;退休人员65人,遗嘱长赡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881.10万元、7738.6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79.21万元、1169.53万元,下降18.42%,13.13%。主要变动原因是国家公园,横断山脉项目正在实施,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支付。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7881.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81.1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773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20万元,占17.16%;项目支出6410.49万元,占82.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81.10万元、7738.6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79.21万元、1169.53万元,下降18.42%,13.13%。主要变动原因是国家公园,横断山脉项目正在实施,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支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8.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69.53万元,下降13.13%。主要变动原因是国家公园,横断山脉项目正在实施,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支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8.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17万元,占1.71%;卫生健康支出50.61万元,占0.65%;节能环保(类)支出1609.73万元,占20.81%;农林水(类)支出5846.86万元,占75.55%;住房保障(类)支出97.87万元,占1.2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738.69万元,完成预算74.8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对外贸易管理(款)招商引资(项): 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预算26.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引进外来投资难度较大,实际促成的招商项目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1.90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5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8.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0.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73.40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449.73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33.6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5.38万元,完成预算1.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涉农整合项目部分实施单位未完工。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未完工。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95.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51.64万元,完成预算74.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目标绩效未发放,在2022年1月已支付。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956.98万元,完成预算82.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未完成验收未报账;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59.42万元,完成预算60.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保森林管护资金含上年结存数。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1860.41万元,完成预算98.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权纠纷暂缓兑现。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2.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6.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402.38万元,完成预算9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防火经费节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5.7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8.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5.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3.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71万元,完成预算9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减少是因实施的项目减少从而减少用车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86万元,占64.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5万元,占35.3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6万元,完成预算8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96万元,下降18.11%。主要原因是实施的项目减少从而减少用车量。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5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扶贫、民生工程、护林员选聘、林木资源库、森林督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5万元,完成预算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41%。主要原因是接受上级检查次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8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8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8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森林质量精准提升0.14万元,森林保险0.13万元,林业用到调查及资源管理0.48万元,防灭火0.33万元,民生工程0.12万元,自然保护地建设0.93万元,国家公园0.23万元,世行项目0.11万元,有害生物调查0.15万元,退耕还林验收0.10万元,工作推进会及办公室工作0.82万元,林业产业项目1.3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16万元,比2020年增加4.56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计入机关运行经费中而2020年计入了工资福利费支出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川县林业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森林专业扑火队试用期人员经费、森林防火经费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青川县林业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指退耕户的退耕还林补助。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项):指退耕还户的退耕还林粮食折现方面的补助。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退耕还林种苗款和国家公园的补助。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项目投资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招商引资的支出。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植被恢复费和良种补贴、森林抚育、造林绿化、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天保管护和森林督查、天然林停伐补助。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的支出。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功能区转移支出。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项):指野生动物致害农作物的保险支出。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支出。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野生动物伤人保险和林木种质资源的支出。农林水(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林业产业扶贫项目。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林业产业基础设施扶贫项目。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青川县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青川县林业局核定内设机构数为6个,分别是: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产业和科技股、人事和财务股、行政执法股;实有下属事业单位数13个,分别是:青川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青川县林木种苗站、青川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青川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青川县青溪木材检查站、青川县竹园木材检查站、青川县房石木材检查站、青川县沙州木材检查站、青川县林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中心、青川县护林防火事务中心、四川青川东阳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川青川毛寨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青川县天池国有林场。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恢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和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管护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市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青川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县森林经营方案编报工作,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新建、调整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组织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特色经济林、花卉、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县域内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定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承担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青川行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湿地、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青川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县域内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工作。

(3)必要时,县林业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1年底,在职人员总数93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人,其他事业人员79人,工勤人员0人;退休人员65人,遗嘱长赡人员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上年结转余额2456.12万元,2021年我部门预算资金本年收入总额为7881.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09.73万元;农林水支出844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8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我部门预算资金支出总额为773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数为13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数为50.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数为1609.73万元;农林水支出数584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数为97.87万元。

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2598.5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我局按时将2021年预算编制并上报县财政局,预算金额为1048.150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7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2110万元;农林水支出786.2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3972 万元。

经县财政局审查后实际批复为1048.1507万元,预算支出总计1048.150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901.2109 万元;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7.0336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5662万元;4、项目支出21.3400万元。

为了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本单位有关财务制度执行预算编制:一是坚持预算管理原则:综合预算、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全程管理、加强监督;二是对各明细项目预算建议的合理性及合规性进行集体商讨、局长审核;三是按照预算编制和审批流程,将预算草案上报财政大平台系统,并报送县财政局;四是认真执行财政局关于年度预算收支范围和预算编制程序等具体要求,全面、准确、及时编制和报送年度预算;五是依据往年经费收入情况以及来年工作任务情况认真编制年度预算,经财务股汇总,提交局长审批后上报县财政局。

2021年来,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并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履行相关规则制度:一是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局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规定执行;二是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三是局机关各项开支均需出具合法、规范、有效的原始发票或原始凭证,严禁“白条”报销,原始凭证必须由报销人、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四是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五是要求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六是会计人员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七是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违反财务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无特殊理由并未经领导批准的超标准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八是各类大额支出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需经党组成员集体研究决定。

2021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10337.22万元。

预算年度终了后,单位财务股依据决算要求,按预算计划或调整计划原则执行并清理全年收支数据,做好对账,依据以前年度资料及年度对账资料,编制年度决算报告,经局长审查后报县财政局审批并公示。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773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数为13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数为50.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数为1609.73万元;农林水支出数584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数为97.87万元。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股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并严格执行上级财政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部门支出管理制度:一是从财政取得的部门资金,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上级或本级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上级或本级部门检查监督;二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规定,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严格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三是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严禁使用虚假票据;四是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未出现超预算安排支出。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均按照规定程序报送财政局审批;五是资产采购均严格遵循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程序。资产购置发生的资金支付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结算;六是各项收入统一纳入财务部门管理,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七是各项支出均按照预算进行,保障人员经费及单位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开支;八是办公用品实行按月计划,由业务股室申请,办公室统一采购。相关的报纸,杂志和书刊由办公室统一征订,打字复印、电脑耗材、金保网络维护等均由办公室定点采购;九是差旅费报销严格遵守青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川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十是接待费报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公务活动中必要的接待工作餐遵循节约原则,安排自助餐或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也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用私人会所和高消费餐饮场所。严格控制陪餐人数(10人以下不超过3人,10人以上不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实行“对口”接待。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必须“三单”齐全,即派出单位公函、财务票据、接待清单(含接待时间、人员、事由),“三单”不齐或内容不一致,财务一律不报销,接待费经领导签字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三)自评质量

自评质量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来,我局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持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批后用原则。各类支出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二是集体决定原则。5000元(含5000元)以上大额支出,需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不超标准原则。各类支出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四是不突破预算原则。各类支出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五是转账优先原则。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各类公务开支;六是局领导审批原则。局领导对费用支出预算、内容、方式进行事前把关控制和事后审核;局领导对完成的支出进行最终审签;七是支付中心复核原则。报销支付凭证均由报销人、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局长签字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复核,并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核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要求的均不给予报销。

2021年来,我局未出现违规支出部门经费情况,当年部门支出总体落实情况较好,审核、支出资金及时,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中,特别是民生资金由于历史原因,个别林权纠纷调处难度大,跨度长。造成民生资金兑现困难,部分资金历年结转。

2.预算精细化管理推行难。财政预算资金实行基数预算,精细度也从去年的款级到今年的目级要求,由于单位预算分配在每个目级的资金本来就有限,部分实际支出超出预算,导致预算执行难以完全精细化和科学化。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严格执行预算。

2.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注重结果运用。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附件2

青川县林业局

2021年森林专业扑火队试用期人员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1年本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我局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专项拨款,用于组建专业扑火队20人试用期人员的经费,目前已经全面实施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资金使用方向,结合我县森林专业扑火队建设实际需求,进一步对全县范围内突发森林火灾进行紧急扑救;用于专业扑火队试用期人员的经费,项目完成数量指标20人,2020年已全部完成,每人5670元,森林火险应急预案完成率100%,各项指标符合进度计划,符合实际并均已完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为使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2.组织实施。鉴于本次评价工作时间紧迫,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我局成立工作组,根据职能职责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和分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项目申报及批复

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同意专业扑火队试用期人员经费共计11.3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森林专业扑火队人员试用期工资11.34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实际到位11.3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该资金11.34万元全部按程序、规定发放至扑火队人员。资金使用符合管理办法和使用方向,无截留挪用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明资金支付流程,资金拨付遵照“按计划、按预算”的原则。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青川县森林专业扑火队试用期人员经费用于青川县组建一支20人的专业扑火队人员试用期工资、经费等。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对专业扑火队人员专业技能能力提升,能及时应对全县范围内突发森林火灾进行紧急扑救,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支付组建一支专业扑火队20名试用期人员的经费。

2.质量指标。完成20人专业扑火队试用期人员按合同金额足额支付。

3.时效指标。按时间节点发放,资金发放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组建一支20人组成的专业扑火队,提高我县应急救援能力,实现扑火专业化、高效化。是维护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保障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有利于保护我县旅游资源、文化资源,对促进旅游业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2.经济效益。森林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发生突然,蔓延迅速,给人民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通过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提高对森林火灾的快速反应、指挥扑救能力,最大程度的减少火灾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因此本项目的经济效益是显著的。

3.生态效益。首先,重、特大森林火灾可使森林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大量物种死亡,引起水土流失、沙化、旱灾等诸多不良后果,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大大增强控制森林火灾的能力,对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稀有性,充分发挥森林的水土保持、防风固土、调节气候等有着极为重要作用,同时可进一步促进我县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4.满意度

通过该经费的费用组建队伍,极大的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实现了扑火人员专业化、管理专业化备勤全天化,进一步避免损失扩大,群众满意度为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经费实施进一步防止森林火灾安全事故的扩大,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环境与社会的综合可持续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通过对我局2021年森林专业扑火队试用期人员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共性指标的评分,本次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附件3

青川县林业局

2021年森林防火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1年本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我局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专项拨款,用于2021年防火知识宣传等经费,目前已经全面实施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资金使用方向,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宣传制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用于2021年防火知识宣传,建立较完善的防火宣传制度,实际开展情况符合实际并均已完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为使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2.组织实施。鉴于本次评价工作时间紧迫,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我局成立工作组,根据职能职责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和分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项目申报及批复

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 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1年森林防火经费10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实际到位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该资金10万元全部按资金使用方向已全部实施完成。资金使用符合管理办法和使用方向,无截留挪用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明资金支付流程,资金拨付遵照“按计划、按预算”的原则。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1年森林防火经费用于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森林防火日常巡查等,建立较完善的森林防火宣传制度,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宣传覆盖全县境内。

2.质量指标。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控制在0.01%以下;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00%、火灾案情查处100%,日常巡查覆盖率100%等。

3.时效指标。2021年全部全部实施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建立较为完善的森林防火宣传制度。是有效提高防火意识的前提,是维护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保障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有利于保护我县旅游资源、文化资源,对促进旅游业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2.经济效益。森林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发生突然,蔓延迅速,给人民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极大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最大程度的减少火灾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因此本项目的经济效益是显著的。

3.生态效益。首先,重、特大森林火灾可使森林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大量物种死亡,引起水土流失、沙化、旱灾等诸多不良后果,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群众对初期火灾的处置能力,对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稀有性,充分发挥森林的水土保持、防风固土、调节气候等有着极为重要作用,同时可进一步促进我县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4.满意度

通过该经费的使用,制定科学的计划,持续性的宣传,保障了每一名群众都接受到防火宣传,增加了群众的幸福感,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群众满意度为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经费实施进一步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环境与社会的综合可持续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通过对我局2021年森林防火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共性指标的评分,本次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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