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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指导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工作。
11.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青川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相关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一是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及时风险研判。每天专班专人收集全球国内外疫情动态,分析研判我县疫情输入风险,实时提出防控策略建议。二是强化人员排查,规范健康管理。指导全县严格落实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青人员信息登记、健康申报、体温检测、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排查管控工作。制定完善重点人员管控排查流程图、分类处置方案。截至12月31日,累计排查和规范管理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来(返)青人员6906人(次)。三是强化应急处置,高效规范应对。组建流调专家队伍118人,建立“三公联动机制”对各类重点人员实现24小时内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全县疫情防控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健全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截至12月31日,我县协查密接284人、次密77人,判定密接24人、次密接61人、一般接触者1048人,全部规范健康管理。全年共核查处置“红码”11人、“黄码”172人,第一时间落实管理措施。四是全面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第一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改建扩能,培训合格采样人员市级培训193人,县内自行组织培训率达100%,具有核酸检测上岗证的检验人员41人。定期对特定人群、特定环境及物品开展核酸检测。截至12月31日,全县开展核酸检测184646人次,开展特定环境核酸检测5986份,开展冷冻食品及肉类核酸检测576份,进口快递表面样品核酸检测62份,均为阴性。五是积极推进新冠疫苗接种,着力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加强宣传组织动员,建立通报、调度等制度,安全高效接种。截至12月31日,全县累计接种287564剂次,其中第一剂次接种127585剂次、第二剂次接种123635剂次。共出动新冠疫苗接种医疗保障人员2082人次,车辆703台。全县加强免疫累计接种35004剂次,3-11岁人群接种10521剂次,均位于全市前列。六是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发挥哨点作用。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乡镇卫生院、发热哨点诊室及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哨点”监测作用,严格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守门人”职责。七是积极开展督导指导,分级分类管理。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对全县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及时全面整改上级督查检查反馈的各类问题,建章立制,形成常态。共督查400余次,立案查处81件,共处罚资金9万余元。八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群众防控意识。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册、“健康青川”“青川疾控”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进行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控,进一步形成了全民参与、群防群控的良好浓厚氛围。
(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建立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二是对乡村医生养老机制建立征求各方意见,召开了相关部门联席会议2次,对5个乡镇进行问卷调查,收集意见12条,为县委、县政府出台政策提供可行性依据。三是建立远程协作机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县级医疗机构与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双流区中医医院建立对口支援,互派20余名业务骨干驻点,对医院管理及临床业务方面进行专项帮扶,县人民医院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签订检验学科联盟合作协议书,与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组建骨科专科联盟。四是东西部协作工作持续推进。西湖青川3家医疗卫生单位结对帮扶工作陆续开展。西湖选派5名专业技术人才赴青帮扶挂职,并引进新技术1项。40名管理干部及业务骨干赴西湖区参加卫健系统“干部提能”专题培训。组织浙江援青干部开展针对青川实际的专题培训1期,培训专业技术人员220余人次。五是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专抓机制、农村地区疫情严密防控机制、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精准服务机制、建立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督查督战机制。六是加强与消费帮扶及驻村帮扶工作统筹,助力乡村振兴。我局购买832平台扶贫产品11340元;派驻两个工作队、两名第一书记、4名驻村工作队员到青川县乔庄镇明境村、乌龙村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投入资金3万元,对帮扶村进行村容村貌整治,共结对帮扶123户。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推进。一是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截至12月底,县级公立医院总诊疗量26.61万人次,住院诊疗2.0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68.22万人次,住院诊疗0.96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70.45%。二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全县门诊、住院次均费用总增长率均控制在5%以内,二级公立医院药占比均控制在30%以内,全县24个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购买率达100%。三是稳步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优化医疗机构布局,建立“3+8+12+15+169”的基层医疗体系。加强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制定了《青川县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规划》,规划竹园、沙州、青溪3家具有二级医疗服务水平的“次中心”,构建“县域次中心+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医疗服务体系。四是特色科室建设。乡镇卫生院实行科室错位发展,制定了《青川县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特色科室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四)医疗质量安全进一步强化。一是充分发挥10个质控小组的指导作用,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遵守各种诊疗指南、技术规范。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医疗检查和医学检验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强化药师队伍建设,完善药学服务规范。二是持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推进医疗机构实现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和日间医疗服务,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做好儿童白血病、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数据上报工作。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三是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创新医院评审方式,发挥评审工作对医疗安全、质量、服务的指挥棒作用,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持续提升血液安全保障水平。完善疫情期间血液保障策略和血液预警机制,全力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强化无偿献血宣传,提供优质献血服务,推进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医院直免。团体献血859人1534U,完成年初任务的127.8%。五是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建设。2021年将全县6家乡镇卫生院纳入创建单位,1家达到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版)》基本标准,2家中心卫生院纳入《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版)》推荐标准创建。六是开展依法执业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医疗机构综合监管,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在县内二级医疗机构探索设置依法执业科,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纳入试点单位,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县级医疗机构全面完成。
(五)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显著。一是传染病防治成效进一步巩固和提升。2021年共报告发生乙、丙类传染病13种1341例,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报告发病率857.52/10万,与2020年相比发病率上升 92.76%。及时报告率100.00%,及时审核率100.00%,有效证件号完整率100.00%,综合率100.00%。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艾滋病总体处于低流行态势。麻风病通过省级基本消灭达标验收。疟疾消除达标成果得到巩固。连续12年被确定为省级病媒生物监测点,规范开展老鼠、蟑螂、苍蝇、蚊子密度和种类监测。
二是免疫规划进一步筑牢屏障。推进信息化建设,全县40家接种单位和县疾控中心全面实现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实现扫码出入库、接种告知签名电子化,疫苗全程冷链管理、全程可追溯。规范疫苗采购,提升业务技能,规范疫苗接种。安全有序推进全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三是公共卫生治理进一步取得新业绩。连续5年被确定为省级监测点,完成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环境监测、1864名学生近视等健康影响因素问卷调查及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完成枯水期、丰水期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各84份,监测覆盖率100%。四是地方病慢性病防控进一步提质增效。持续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地方病防治成果,稳步推动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和伤害监测工作,积极推进慢性阻塞性肺病防治工作。五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惠及民生。持续为全县21.4万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公公卫生服务,管理高血压患者13711人,规范管理率79.83%;管理糖尿病患者2226人,规范管理率76.15%;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30060人,免费体检率66.78%,健康管理21096人,健康管理率70.18%。六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更加规范。每季度开展线索排查并联合市精神卫生中心开展复核诊断、技术指导工作。印发精神卫生防治简报10期,无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七是健康教育宣传面不断扩大。利用电视台、新媒体、“五进、五讲”对重点人群、重点单位、重点疾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六)中医药事业进一步发展。一是助推疫情防控工作。中医药专家组全程参与疫情防控救治和宣传,共计处方大锅汤4000余付。二是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截至12月底,全县门诊总诊疗量754311人次,其中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总诊疗量488122人次,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全县总诊疗量的64.7%。基层门诊中医药处方量272707张(包括非药物治疗),中医药门诊处方量占门诊总处方量的55.9%;非药物治疗处方量49777张,占基层中医药诊疗量的10.2%;中药饮片处方65497张,占基层总处方量的13.4%。三是推进中医馆项目建设。完成4家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填平补齐)项目建设。20家建制乡镇卫生院全部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均能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1次,参训69人。169个建制村卫生室均开展了中医药服务。四是持续推进治未病工作。县中医医院中医体验馆针对亚健康人群,以“未病先防,已病早治,既病防变”为核心,建成了集健康体检、传统疗法、保健治疗、健康咨询为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保健中心,1-12月共接诊患者约7000余人次,参观游览博览馆1500余人次。五是印发了我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快中西医结合实施意见》、《青川县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安排实施。六是启动建设医养结合中心1家(凉水医养结合中心)。七是推进老龄健康服务。县级医院、养老院所在卫生院与养老院签订了医疗救治服务协议,卫生院与65岁以上居家老人签订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提供上门服务。发放老年优待证492本,启动18家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活动。组织开展了全县“敬老月”活动。
(七)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稳步推进。一是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措施。全面落实生育登记制度,截至12月31日,全县生育登记1361例,其中:一孩900人,二孩457人,三孩4人。“出生一件事”联办稳步推进,全县四家县级医疗机构均已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两证线下联办工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青川县智尚示范托育中心于2021年3月1日开园,运行良好,是全市首家公立幼儿园举办的托育机构,并率先开园。二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民生实事。2021年,全县共确认享受各项奖励扶助对象7044人,全年应兑现资金629.21万元,目前已成功兑现628.81万元,剩余资金在对象办理社保卡后陆续兑现完成。涉及省定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完成,财政预算下达550.64万元,已完成资金兑现557.02万元,资金拨付比例达101.16%。 三是扎实开展特殊家庭扶助关怀。特殊家庭“四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落实率均达100%。2021年,全县共确定53个部门联系20个乡镇195个特殊家庭(人),截至12月31日,共发放慰问金3.71万元,县政府给给予补助资金23.4万元,享受“两免四优先”医疗服务287人次,免费体检152人次,代缴养老保险31人,36人享受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理赔资金8.4万元。四是保障妇女儿童全周期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持续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均为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为102.76%;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数为957对,结婚登记对数为963对,婚检率99.38%;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检2809人、乳腺癌检查2793人;免费营养包发放累计受益儿童8264人次,累计发放率达86.76%。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截至12月31日,全县0-6岁儿童数7825人,健康管理人数7478人,健康管理率达95.57%。
(八)依法依规治理出新招。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截止12月,办理事项共1498件,办件率100%,满意率100%。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七进”。共开展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12881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6585人次,制各类宣传展板145余个、专栏112余期。开展送法治进企业3次,法治进学校3期,法治进单位(医院)50余次。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开展会前学法共13次,法治专题培训6次。四是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合法性审查6次,提供法律咨询30次,出具法律分析建议书14份,法律建议采纳率达96%,确保依法高质量决策。五是一体化平台减材料、减时限。减免材料率达83.73%,时限缩短比例97.24%,全程网办率达100%。每月完成录入一体化平台任务数,共录入2379条,无超期件发生。六是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共抽查42家,出动卫生监督员84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2份,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涉及1家公共场所、2家学校问题较重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九)爱国卫生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卫生创建成果显著。2021年,创建省级卫生乡镇2个,省级卫生村10个,省级卫生单位2个,省级无烟单位2个。截止2021年底,共计创建国家卫生乡镇4个,省级卫生乡镇24个(含原建制乡镇),省级卫生村141个,创建率高居全市之首。二是科学施策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投入经费20余万元由专业消杀队伍开展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全县“四害”密度得到了有效控制,并且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下,全县也无一例病媒生物传染疾病。三是扎实开展了以“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为主题的第33个爱卫月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大力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活动参加人员达1000人,共清除生活垃圾及杂草1.5余吨,清理牛皮癣50处,清掏阴阳沟渠5条,规范杂物20处,拆除废旧标语广告15处。四是狠抓健康促进,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质。把健康促进纳入爱国卫生发展规划,全县设置宣传教育专栏100余期,印发资料2万余份(册),设置宣传标语100余幅等。
(十)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业绩。一是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已招录(聘)、安置、签定工作人员45人(公务员2名、公招专业技术人员30名、安置招聘2021届订单定向本科生8名、招募“三支一扶”支医人员5名)。启动实施招聘2021年下半年公招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医护工作人员60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9名。二是通过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的深入推进,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通过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公开竞聘等方式,推荐提拔使用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3名任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书记或副院长,乡镇卫生院副院长任院长4名,业务骨干任副院长7名,轮岗交流乡镇卫生院院长11名。三是加大人才培养(训)力度。参加住院医师规培9人,省级公共卫生规范化培训1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人,选派县级医疗机构优秀业务骨干27人到市级及以上三甲医院参加进修轮训,2名中级及以上职称医生参加全科医生师资培训,并取得师资合格证。举办卫健系统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集中培训14期,共培训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200余人次,申请市级学分2分,县级学分5分。四是落实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2021年我县接收省卫健委指定选派支援我县县级医院支援人员12人,“师带徒”共计受援人员28人。五是做好在职人员学历教育。监督在职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网络线上学习。教育平台达标率95%。
(十一)项目投资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积极招商引资。签约企业1家,到位资金1100万元。二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4771万元目,新开工项目入统计库投资8400万元,完成目标137%。三是完成县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和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开工建设青川县中医医院诊治能力提升项目。四是根据青川县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发展思路——“二线四翼八中心”建设,共谋划储备项目37个,总投资29.725亿元。五是加快推进青川县传染病区建设项目、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以及青溪区域医疗次中心建设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六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8021.95万元,超目标完成任务。
(十二)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扎实抓好党建工作。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6次、集中学习14次,书记讲党课4次,开展专项督导2次,发展入党积极分12名,转预备党员53名,预备党员转正8名,目前收缴党费5.3万余元,开展“红色星期五”主题党日活动12次,慰问老党员、困难干部职工16人次。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述学习、晒心得、比业绩、促发展”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及医务工作者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生活、融入工作、融入实践,有效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态势。各党支部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项目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全面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和家庭医生签约移动服务,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免费健康体检、义诊、健康知识宣传等一系列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00余块,标语580余幅,发展宣传资料18余万份,发放宣传纪念品460余套,受益群众达12.8万人次。三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意识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干部职工目标管理,同日常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调整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青川县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检查考核制度》,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5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4次,开展理论学习10余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2次,在各级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和专题文章共409篇。
(十三)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345”工作机制。认真对照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四方面12类问题56个具体表现形式的比对清单,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标对表全面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局机关58人,梳理问题373个,落实整改措施822条,系统干部职工661人,共查摆问题3966条,落实整改措施4300余条,加强纪律作风宣传信息报道6篇。二是全面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抓纪律作风整顿促业务提升“大比武”现场会2次,签订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及换届风气廉政承诺书86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会议3次,讲廉政党课3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案例通报会5次。三是深入开展行业系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创新建立了以线索发现、问题研判、制度修订、督查整改、督办处理“一条龙”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对相关人员利用第一种意识形态进行了处理,修订完善制度25个,截止12月医疗机构自查发现253条,共涉及金额3.66万元。四是强化纪律法规教育708人参加“学史知纪明法”在线考试,合格率98.2%。下发《学史知纪明法》教育读本708册,全系统印发《青川县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学习资料汇编》744册,进一步增强干部纪律高标准,坚持政德高要求,不断锤炼人格修养、涵养作风操守,坚持“四心四不”工作要求,达到事成为重。结合换届观看《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片,并邀请法律顾问张仕龙作法律法规讲座来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集中谈心谈话2次,在全覆盖谈心谈话过程中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了规诫劝告、帮助挽救,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导向,系统2名同志到局纪律作风办公室主动说清自己的问题,给予了批评教育,并作出深刻检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醒谈话36人,警示谈话5人,批评教育12人,通报批评或书面检讨9人,诫勉谈话1人,党纪政纪处分4人。
(十四)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一是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协助县级河段长巡河12次。二是推进老龄健康管理服务。全县有60岁以上37078人,其中高龄老人4479人,全年共发放高龄补助金137950.00元。卫生院与65岁以上居家老人签订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提供上门服务。发放老年优待证492本,启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18家。三是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等纳入目标管理工作,无安全生产事故,无环保违法事件。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单位36个,其他事业单位36个。
纳入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青川县卫生健康培训中心
2. 青川县卫生健康信心中心
3. 青川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4. 青川县计划生育协会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743.6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975.13万元,支出总计减少1627.42万元,收入下降47.60%,支出下降33.91%。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中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收入、其他收入减少,导致总收入减少,同时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17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1.85万元,占99.89%;其他收入2.30万元,占0.1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17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71万元,占19.69%;项目支出2547.48万元,占80.3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71.85万元,支出总计3163.8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减少1966.52万元,下降47.5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621.27万元,下降33.88%。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无新增债券项目,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7.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5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9.55万元,增长50.99%。主要变动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7.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2万元,占0.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06万元,占1.75%;卫生健康支出(类)2287.98万元,占95.45%;住房保障支出(类)64.24万元,占2.68%;农林水支出(类)0.49万元,占0.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97.10万元,完成预算63.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21.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资金未拨付完毕。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2.0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97.9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6.50万元,完成预算5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周期长,项目资金未拨付完毕。
7.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6.43万元,完成预算44.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至下年。
8.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79.60万元,完成预算18.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于上年结转数,相关项目实施周期长。
9.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80万元,完成预算67.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结余资金结转到下年。
1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41.01万元,完成预算51.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仍在实施中,资金暂未支付。
1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20.48万元,完成预算91.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至下年支付。
1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6.68万元,完成预算80.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13.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51.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69万元,完成预算35.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完毕。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4.35万元,完成预算70.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周期长,资金结转至下年支付。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4.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于2020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7.92%。主要原因是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20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疫情防控、卫生执法、公卫、医疗等各项监督检查,共支出0.8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73万元,比2020年减少4.51万元,下降7.88%。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级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县级配套项目(项目名称)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青川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青川县卫生健康局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卫生健康系统用于发展改革相关方面工作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卫生健康局招商相关引资专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卫生健康局单位养老保险基本支出。
10.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卫生健康局单位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11.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卫生健康局单位日常管理基本支出。
12.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卫生健康局单位其他卫生健康管理相关支出。
15.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青川县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相关支出。
16.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医院项目相关支出。
17.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卫生健康局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省级补助。
1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卫生健康系统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2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卫生健康系统其他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21.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卫生健康系统计划生育项目支出。
22.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青川县计划生育项目。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特、扶等项目资金支出。
2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4.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卫生健康局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计生专项等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卫生健康系扶贫专项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卫生健康局住房公积金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青川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为行政单位,其中下属非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4个(青川县卫生健康培训中心、青川县卫生健康信息中心、青川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青川县计划生育协会)。
(二)机构职能。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指导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工作。
11.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行政编制15个,工勤编制3个,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个,事业编制20个。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40人,离休1人,退休26人。固定资产原值632.68万元,计提折旧165.71万元,净值466.9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年度收入为217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2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年度支出为317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96.37万元、农林水支出0.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24万元、其他支出386.74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79.9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严格按照编报口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报部门预算;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相关制度要求,对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部门统一管理、核算,并接受各级监督。
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使用财政资金,保障本单位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严把审核流程,并建立健全部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开展各项工作,在经过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及时对社会公开,整个公开过程中未有异议情况,同时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改进管理。
(三)自评质量
本部门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以及相关管理办法对部门整体绩效开展自评,按时按质向县财政局绩效中心报送自评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度, 我局部门支出绩效总体情况较好,及时、准确地完成了预算编制。在预算资金管理中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要求执行,且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完整,预算执行到位,做到了财务公开、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没有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1.缺乏专业的目标绩效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还需完善。
2.制度执行缺乏针对性。
3.缺乏有效地沟通和交流。
	
	
(三)改进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和业务人员全面掌握政策和熟悉工作流程,建立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2.严格目标管理及考核。继续抓好任务指标的分解落实,加强工作的指导与督导,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专业的管理人才。
	
	
	
附件
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 号)《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川县村卫生站(室)和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川府办发〔2011〕84 号)《省财 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 2021 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 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209 号)《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 2021 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171号)《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54 号)等文件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二是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进行;三是通过每年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四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多方面的综合改革;五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现“保基本、强建设、建机制”的目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1 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自评采用主管单位自评、各乡镇卫生院自评的方式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报流程申报该项目,严格按项目批复及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中央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22.7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22.75万元,执行率为100%;省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20.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20.6万元,执行率为100%;县级补助67万元,全年执行数为67万元,执行率为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该项目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要求,按上级文件对该项目资金进行分配,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2021年中央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22.75万元,省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20.6万元,县级补助67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各乡镇卫生院资金管理:各卫生院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方案,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进行分配并兑现到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合理用药的培训,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整个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对审批通过的项目资金分配及时下拨到各乡镇卫生院。整个资金申报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流程办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青川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绩效目标全部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转移支付资金按照项目要求上级已全部支付到位。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为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整体投资完成率为100%,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乡村医生年收入稳中有升。全县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全部执行网上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且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达到预期目标,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在改革的过程中稳步前行,将国家医改政策执行到位。群众获得感、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整体情况良好,取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服务对象较高的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用药欠合理。
(三)相关建议。
1.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208号)、《青川县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青卫发〔2021〕41号)等文件要求,实施项目主管责任、资金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年绩效评价两次,年终绩效评价总分100分,乡镇卫生院考核得分占80%,村卫生室考核得分占20%(考核两个村的先将总分折合成100分,再取20%),折合为年终最终考核得分。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的70%,上半年绩效成绩占30%,折算年度考核得分,并作为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拨付依据。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按照项目实施目标及考核目标,完成一级、二级和三级指标,并贯彻落实。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报流程申报该项目,严格按项目批复及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年初由省级财政提前下达,最后由县财政按指标下达至各实施单位。
2.资金到位。截止2021年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严格按照《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资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要求,分配项目资金,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以乡镇卫生院为基点连同各地村卫生室按时间节点有效开展公共卫生服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规范使用、管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保障资金效益及资金安全,并加强综合服务、加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管理、丰富健康教育服务内容和形式、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水平、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等15个方面工作要点。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及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把控,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该专项资金,定期、不定期对该专项资金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大力提升了我县群众、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及艾滋病防治工作、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卫生监管协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持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得我县基本公共免费服务效益逐步提高,为广大群众提高卫生健康服务、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得到长期发展,保持高水平群众满意度,资金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得到明显体现。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整体上看,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管理规范,项目推行顺利,政策执行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1.公共卫生服务力量薄弱。
2.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3.制约因素较多,工作难度较大。
(三)相关建议。
1.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2.夯实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3.加强指导督导,提升服务水平。
4.增强部门协作,优化服务流程。
附件:
|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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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及代码 |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 |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38.45 | 执行数: | 138.45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8.45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8.45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为全县常住人口21.3万人(此数据为2020年常住人口数据,2021年以省级下达人数为准)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把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免疫规划、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慢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结核病防治、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各项任务目标。 | 为全县常住人口21.3万人(此数据为2020年常住人口数据,2021年以省级下达人数为准)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把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免疫规划、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慢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结核病防治、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各项任务目标。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0% | ||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率 | ≥60% | ≥60% | ||||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70% | ≥70% | ||||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50% | ≥50% | ||||
| 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85% | ≥85% | ||||
|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 | ≥40% | ≥40% | ||||
|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 ≥35% | ≥35% |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 ≥95% | ≥95% | ||||
|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管理率 | ≥93% | ≥93% | ||||
|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 ≥93% | ≥93% | ||||
| 儿童健康管理率 | ≥85% | ≥85% | ||||
| 孕产妇健康管理率 | ≥85% | ≥85% | ||||
|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率 | 100% | 100% | ||||
| 肺结核患者规范服药率 | ≥85% | ≥85% | ||||
| 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随访次数 | ≥4次 | ≥4次 |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90% | ≥90% |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规范随访次数 | ≥4次 | ≥4次 | ||||
| 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体检次数 | ≥1次 | ≥1次 |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健康体检次数 | ≥1次 | ≥1次 | ||||
| 产后访视次数 | 2次 | 2次 | ||||
| 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管理率 | ≥90% | ≥90% | ||||
|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 ≥90% | ≥90% | ||||
|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 100% | 100% | ||||
| 孕产妇孕期保健次数 | ≥5次 | ≥5次 | ||||
|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次数 | 1年2次 | 1年2次 | ||||
| 对协管员进行培训次数 | 1年2次 | 1年2次 | ||||
| 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5% | ≥95% | ||||
| 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年度内报告的有关事件或线索的次数 | 100% | 100% | ||||
|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 ≥90% | ≥90% | ||||
| 质量指标 |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 | ≥40% | ≥40% | |||
|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 ≥35% | ≥35% | ||||
| 老年人体检率 | ≥60% | ≥60% | ||||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60% | ||||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70% | ≥70% | ||||
|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 ≥90% | ≥90% | ||||
| 新出生儿童建证率 | 100% | 100% | ||||
| 新出生儿童建卡率 | 100% | 100% | ||||
| 预防接种卡/证一致率 | 100% | 100% | ||||
|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 ≥90% | ≥90% | ||||
| 结核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 | 100% | 100% | ||||
|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 ≥93% | ≥93% | ||||
| 儿童健康管理率 | ≥85% | ≥85% | ||||
| 孕产妇健康管理率 | ≥85% | ≥85% | ||||
| 结婚登记人群免费婚前检查率 | ≥85% | ≥85% | ||||
| 0-6岁儿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 ≥85% | ≥85% | ||||
| 新生儿访视率 | ≥85% | ≥85% | ||||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85% | ≥85% | ||||
| 孕产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 ≥90% | ≥90% | ||||
| 产后访视率 | ≥90% | ≥90% | ||||
| 产后访视次数 | 2次 | 2次 | ||||
|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管理率 | ≥93% | ≥93% | ||||
|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70% | ≥70% | ||||
| 孕产妇孕期保健次数 | ≥5次 | ≥5次 | ||||
| 住院分娩率 | 98% | 98% | ||||
| 协管员对国家卫生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认知 | 100% | 100% | ||||
|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率 | 100% | 100% | ||||
| 年度内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计划生育、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和信息报告工作 | 100% | 100% | ||||
| 全人群结核病可疑者推介单位率 | 1.5‰ | 1.5‰ | ||||
| 时效指标 | 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时限 | 2小时内 | 2小时内 | |||
| 卫生监督信息上报时效 | 5个工作日内 | 5个工作日内 | ||||
| 乙类传染病和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 | 24小时内 | 24小时内 | ||||
| 成本指标 | 
						 | 
						 | 
						 |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 | 大幅度提高 | 大幅度提高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建立健全责权明晰、任务明确、工作规范、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卫生监督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安全 | 长期 | 长期 |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居民满意度、建档立卡贫困户满意度。 | ≥90% | ≥90% |  | |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