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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青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10-28 11:04 浏览量:8619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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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四川省青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青川公安交管工作要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会议提出的“创新引领协同共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总体要求,按照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的总体思路,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引领,突出抓好排堵保畅、预防事故、服务群众、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强力推动全县道路交通治理水平有明显提升。

2、全县公安交管工作总体奋斗目标是“建法制交警,创平安青川”,具体细化为“123456”工作目标。即“突出一条主线、抓住两个重点、强化三个支撑、深化四个治理、确保五不发生、实现六个提升”。

3、突出“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主线,继续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服务保障。

4、抓住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两个重点,有效掌控高速、主干公路、农村道路事故预防“三个主战场”。

5、以强化狠抓队伍建设为支撑,树立从严治警的鲜明导向,从严管控队伍内部各类风险,确保队伍“零违纪、零违法”;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技术的支撑作用,建成全市一流、警种领先的交通分控中心和办案中心;以“辅警”改革为支撑,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为核心,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职业保障为重点,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6、 充分依托各级德赢VWIN主抓主管的责任平台,大力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四个治理”,切实把交通管理延伸到乡镇、村社,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共治,强力推动全县道路交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7、努力实现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远距离交通拥堵;不发生群众有效投诉和涉警舆情问题;不发生民警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不发生民警伤亡安全事故“五不发生”的目标。

8、更加突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这个主业,在管理上下功夫,全力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环境进一步提升;更加突出深化公安改革这个动力,在创新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改革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提升;更加突出依法治国这个方略,在依法履职上下功夫,全力推进法治交警更高层次建设上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更加突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这个保证,在建设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公安交管工作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更加突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这个关键环节,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全力推动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更加突出能力建设这个基础,在固本强基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四项建设” 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2021年预算协警60人工资、津补贴等财政拨款收入2100000元,决算实际完成任务2100000元;

2、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预算协警10人工资、津补贴、办公费等财政拨款收入400000元,决算实际完成任务400000元。

3、公安民警免费工作餐预算16人,平均每人每月220元,全年共计43600元,决算实际完成任务43600元。

4.“协警公杂费”预算60人,平均每人每月1500元,全年共计1080000元,决算实际完成任务1080000元。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青川县公安局内设机构,现交通警察大队下设办公室、车辆管理所、特勤中队、乔庄中队。其中下属行政机构部门共4个。青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编制数为12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有编制数实有在职人数为7人,退休人员1人,协警人数为6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分别总计为432.82万元、570.3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9.89万元,下降17.19%,主要变动原因是民辅警人员保障经费及公用业务经费减少。

支出总计增加82.23万元,增长16.84%,主要变动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费用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3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2.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7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63万元,占54.81%;项目支出257.68万元,占45.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2.82万元、570.3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89.89万元,下降17.19%,主要变动原因是民辅警人员保障经费及公用业务经费减少。

支出总计增加82.23万元,增长16.84%,主要变动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费用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82.23万元,增长16.84%。主要变动原因是民辅警人员保障经费及公用业务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7.27万元,占95.9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6万元,占1.83%;卫生健康支出4.36万元,占0.76%;住房保障支出8.23万元,占1.4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7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204(类)02(款)02、20(项): 支出决算为54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210(类)11(款)01、02(项):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8.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3.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6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6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2.54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增加汽车运行相关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64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支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91万元,比2020年增加171.71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协警工资福利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9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1年“协警劳务经费”、 “公安民警免费工作餐”、“ 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费” 、“协警公杂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并对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2021年青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4(类)02(款)20(项):指反映机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执法办案各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青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青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青川县公安局内设机构,现交通警察大队下设办公室、车辆管理所、特勤中队、乔庄中队。其中下属行政机构部门共4个。

(二)机构职能。

1、青川公安交管工作要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会议提出的“创新引领协同共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总体要求,按照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的总体思路,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引领,突出抓好排堵保畅、预防事故、服务群众、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强力推动全县道路交通治理水平有明显提升。

2、全县公安交管工作总体奋斗目标是“建法制交警,创平安青川”,具体细化为“123456”工作目标。即“突出一条主线、抓住两个重点、强化三个支撑、深化四个治理、确保五不发生、实现六个提升”。

3、突出“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主线,继续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服务保障。

4、抓住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两个重点,有效掌控高速、主干公路、农村道路事故预防“三个主战场”。

5、以强化狠抓队伍建设为支撑,树立从严治警的鲜明导向,从严管控队伍内部各类风险,确保队伍“零违纪、零违法”;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技术的支撑作用,建成全市一流、警种领先的交通分控中心和办案中心;以“辅警”改革为支撑,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为核心,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职业保障为重点,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6、 充分依托各级德赢VWIN主抓主管的责任平台,大力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四个治理”,切实把交通管理延伸到乡镇、村社,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共治,强力推动全县道路交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7、努力实现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远距离交通拥堵;不发生群众有效投诉和涉警舆情问题;不发生民警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不发生民警伤亡安全事故“五不发生”的目标。

8、更加突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这个主业,在管理上下功夫,全力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环境进一步提升;更加突出深化公安改革这个动力,在创新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改革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提升;更加突出依法治国这个方略,在依法履职上下功夫,全力推进法治交警更高层次建设上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更加突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这个保证,在建设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公安交管工作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更加突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这个关键环节,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全力推动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更加突出能力建设这个基础,在固本强基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四项建设” 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人员概况。

青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编制数为12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有编制数实有在职人数为7人,退休人员1人,协警人数为6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3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2.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7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63万元,占54.81%;项目支出257.68万元,占45.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从预算收入、支出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对开展公安交通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本单位按要求对“2021年协警劳务经费”、“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费”、“公安民警免费工作餐”、“协警公杂费”4个项目组织了项目支出整体绩效评价。2021年“协警劳务经费”保障了协警的工资、社保、日常公用经费。“公安民警免费工作餐”保障了民警的生活工作用餐,解决了民警因工作无规律性造成不能按时用餐后顾之忧。“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费”主要用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协调各有关部门、乡镇、村社、居委会从源头上、路面上等多管齐下全方位整治交通秩序、事故预防、宣传工作。“协警公杂费”主要保障了协警日常办公费、差旅费、协助办案费、路面执勤、被装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费用开支。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协警劳务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0万元,执行数为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用于保障青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60名协警人员工资及保险。该项目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协警工作的积极性,解决了本部门警力不足的情况,促进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满意度和安全度。协警流动性很大,要进一步加强对协警的管理,加强政治思想管理,提高业务水平。

(2)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35万元用于保障青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0名协警人员工资及保险、5万元用于协警员工作经费。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全体民辅警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同样协警流动性很大,要进一步加强对协警的管理,加强政治思想管理,提高业务水平。

(3)公安民警免费工作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本年预算数4.36万元,执行数为4.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全力保障公安交警工作正常运转,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日常用餐发现有部分民协警有浪费的情况,下一步将进行严格监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加强思想教育。

(4)“协警公杂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本年预算数108万元,执行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保障了协警日常办公费、差旅费、协助办案费、路面执勤、被装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费用开支。该项目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协警工作的积极性,解决了本部门警力不足的情况,促进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满意度和安全度。协警流动性很大,要进一步加强对协警的管理,加强政治思想管理,提高业务水平。

(三)自评质量

该项目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协警工作的积极性,解决了本部门警力不足的情况,促进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满意度和安全度。协警流动性很大,要进一步加强对协警的管理,加强政治思想管理,提高业务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加强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1年“协警劳务经费”、“公安民警免费工作餐”、“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费”、“协警公杂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并对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从预算收入、支出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对开展公安交通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协警劳务经费”、“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费”、“公安民警免费工作餐”、“协警公杂费”4个项目组织了项目支出整体绩效评价。2021年“协警劳务经费”保障了协警的工资、社保、日常公用经费,“公安民警免费工作餐”保障了民警的生活工作用餐,解决了民警因工作无规律性造成不能按时用餐后顾之忧,“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费”主要用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协调各有关部门、乡镇、村社、居委会从源头上、路面上等多管齐下全方位整治交通秩序、事故预防、宣传工作。全体民辅警精诚团结,以“建法制交警,创平安青川”为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服务保障。“协警公杂费”主要保障了协警日常办公费、差旅费、协助办案费、路面执勤、被装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费用开支。

(二)存在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财政预算资金实行年初基数预算,由于单位预算资金实行总额包干预算,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管理工作越发精细化、复杂化,资金就有限,而财政预算对于日常工作经费没有给足,实际支出超预算,单位不得已拆东墙补西墙,在目级科目之间相互使用,导致预算目级科目核算难以科学化,精细化。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严格执行预算。

附件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青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已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附表: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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