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发改发〔2022〕284号
房石镇德赢VWIN: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赈〔2022〕709号)、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关于转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广赈中心发〔2022〕50号)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390万元(含劳务报酬117.73万元,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现转下达你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发改振兴〔2021〕1019号)以及《四川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川发改赈〔2021〕423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主动顺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功能作用,拓展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建设领域和受益对象,切实发挥中央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通过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帮助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二、计划下达
本次计划安排你镇大石坝社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390万元(含应发放劳务报酬117.73万元)。请你镇在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建设计划情况在青川县德赢VWIN网站公示公告并报我局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备案。
( 一 )实施范围。主要是你镇有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补助需求的大石坝社区。
( 二 )受益对象。以项目所在乡(镇)为主的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农村富余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 三 ) 建设领城。包括《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四川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已明确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牧产业基础设施、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 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三、组织实施
你镇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以工代赈“十项制度”、“十项规范”、《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试行)》以及《广元市在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中推行劳务专业合作社组织群众务工促进机制》(广人社办〔2021〕190号)有关要求,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 等政策要求为重点,压紧压实项目责任单位、业主单位、建设单位等的主体责任,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县上将按照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乡村振兴局、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联合印发的《广元市在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中推行劳务专业合作社组织群众务工促进机制》(广人社办发〔2021〕190号)的要求,督促你镇充分运用劳务合作社和劳务工作队,与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用工需求,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参照前期已制定的群众务工组织方案,组织派遣当地劳务工作队有意愿的成员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对当地有意愿的弱劳动力、半劳动力适当增设特殊岗位,并会同实施单位做好群众务工管理。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在带动农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以工代赈项目在确保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计划劳务报酬发放占比的基础上,尽最大幅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强化劳务报酬发放的全过程监管,在项目前期工作环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应专章专节对项目是否能够组织当地群众务工、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并在项目估算(或概算)中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逐项测算用工量和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对应发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平台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并按国家统一规范的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登记造册,督促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发放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你镇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以以工代赈资金项目为平台,撬动地方财政以及县级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等,围绕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进一步拓展以工代赈的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公益性岗位开发等赈济模式,进一步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四)强化督促指导。你镇要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管理办法以及考核办法等政策要求,落实项目入库管理、目标绩效管理以及公示公告等要求,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实施期限等,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产业类项目要明确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组织好当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要加快或简化前期工作程序,特别是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你镇要落实专人按月对以工代赈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报送,县上将适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并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建立以工代赈项目推进情况月通报机制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月通报工作,并将月通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以工代赈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以工代赈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严格组织项目验收工作,落实档案管理责任,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
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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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地点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议下达资金额度 (万元) |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情况 |
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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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村(社区) |
金额(万元) |
劳务报酬发放占比(%) |
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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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90 |
117.73 |
30.19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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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石镇 |
大石坝社区 |
青川县房石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改建产业道路2.4公里;改建排灌渠3.64千米(其中30cmx30cm2.9千米80cm x90 cm0.74千米);土地整理212亩。 |
390 |
117.73 |
30.19 |
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