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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3 10:45 浏览量:13768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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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157号),现预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865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17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00万元,以工代赈任务390万元。

一、此资金为预下达。请你单位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工作,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川府发〔2019〕1号)规定,请你单位及时将资金使用方案及绩效目标报县政府审批。

二、你单位为本资金的使用、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价主体,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青川县财政局

2023年1月3日

监督电话:7203980;邮箱:285061451@qq.com;意见收集人:赵玲;通讯地址:青川县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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