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马彦凯、张正涛、谌光明等发起人向青川县行政审批局提交《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成立申请,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审批同意“青川县反邪教协会”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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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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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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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地址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许可 决定时间 |
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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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反邪教协会 |
马彦凯 |
青川县平安路5号双创空间C栋2楼6号 |
青行审〔2023〕7号 |
2023年2月28日 |
同意青川县反邪教协会成立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