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审计局部门2023年度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青川县审计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审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总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其他事业编制16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27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16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7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审计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县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长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德赢VWIN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德赢VWIN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
5.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青川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依法属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县政府或县政府主管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青川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31,341.34元,较2022年初4,730,337.90元增长29.61%。
1.基本支出4,523,841.34元。其中:人员经费3,901,905.34元,公用经费621,936.00元。
2.项目支出1,607,500.00元。其中:本年拨款1,607,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31,341.3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01003.44元,增长29.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及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32,280.00元,占8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986.62元,占8.4 %;卫生健康支出156,896.64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330,178.08元,占5.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经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1,708,872.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678,795.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经费单独列支。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办公运转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经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1,823,408.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823,408.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经费单独列支。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办公运转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60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项目审计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95,162.2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8,005.28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基础绩效奖纳入缴费基数。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824.3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589.0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的增加。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0,108.8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65,303.0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行政单位医疗含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6,787.8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6,787.8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事业单位医疗预算纳入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未单独列入事业单位医疗;二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30,178.0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311.32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缴费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和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523,841.34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901,905.3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项目621,936.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你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元,同2022年初0元持平。
2023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你单位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元,同2022年初0元持平。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25,000.0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强化内部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川县审计局资产总额1,073,373.56元。
1.流动资产844,112.43元,其中货币资金844,112.43元。
2.固定资产229,261.13元,其中:无执勤执法用车;房屋构筑物0元;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229,261.13元。
3.无形资产0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审计局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