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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09 17:35 浏览量:5778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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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林业局

部门综合预算

2023年度

公开时间:2023年3月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青川县林业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3个。总编制108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名,其他事业编制89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01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其他事业人员84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7人;遗嘱长赡人员9人。

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和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二)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管护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青川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县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四)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组织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特色经济林、花卉、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等。

(十)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县域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定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承担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保护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十四)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陆地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青川行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湿地、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

(十七)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青川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工作。

(3)必要时,县林业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914292.83元,较2022年初14508054.20元增长251%。

1.基本支出17230343.82元。其中:人员经费15102607.82元,公用经费2127736.00元。

2.项目支出33683949.01元。其中:本年拨款11461877.83元,上年结转22222071.1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692221.65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184167.45元,增长9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000.00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5681.10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587675.52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4246426.83元,占15%;农林水支出20319134.00元,占71%;住房保障支出1218304.20元,占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50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3年预算数为3000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争取资金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52627.6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16787.7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3053.5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808.7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职工工伤、失业保险缴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3358.4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09837.4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分开申报预算。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84317.1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84317.12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分开申报预算及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410647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10647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入库。主要用于大熊猫国家公园项目建设及生态护林员补助。

(8)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39956.8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9956.83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入库。主要用于2023年1月四个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0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入库。主要用于笋用竹产业发展。

(1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572439.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01182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分开申报预算。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办公费等。

(1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932244.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932244.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分开申报预算及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办公费等。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44935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2935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入库。主要用于四个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1月份工资及经费。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23年预算数为6798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798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入库。主要用于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1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0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主要用于古树木保护。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3年预算数为1384801.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745199.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专业扑火队划转到公安局。主要用于专业扑火队2022年10至12月的工资绩效、经费的缺口资金、森林防灭火、有害生物防治等。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574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574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新增项目入库。主要用于世行项目承诺费和利息等。

(17)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12311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311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入库。主要用于涉农整合项目支出。

(18)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2062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062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入库。主要用于涉农整合项目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218304.2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9710.4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7230343.82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5102607.8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项目2127736.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你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元,较2022年初0元持平。其中:本年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

2023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你单位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元,较2022年初0元持平。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0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63%,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支出,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00.00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川县林业局资产总额136650303.65元。

1.流动资产98220513.32元,其中货币资金13661738.49元、财政应返还额度45047604.91元、其他应收款净额39511169.92元。

2.固定资产38429790.33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2辆,特种用途用车6辆,房屋构筑物34179866.34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元;其他固定资产4249923.99元。

3.无形资产0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青川县林业局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和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十)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四个企业林业公司管护人员的社会保险。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方面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林业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植物资源生存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涉农整合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涉农整合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五)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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