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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10 17:47 浏览量:6226 来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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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

公开时间:2023年3月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青川县水利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青川县水利局属一级预算,下属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下属二级单位未单独编报预算)。总编制45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其他事业编16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42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15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32人;遗嘱长赡人员2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供水、节水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供水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监督。

5.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县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6.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替代燃料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并实施技术监督。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承担青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排涝、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9.指导全县有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27,756,843.45元

本单位2023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56,843.45元,较2022年初25,278,899.49元增长9.8%。

1.基本支出7,396,246.62元。其中:人员经费6,365,590.62元,日常公用支出1,030,656.00元。

2.项目支出20,360,596.83元。其中:本年拨款18,058,696.83元,上年结转2,301,9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756,843.45元,比2022年预算数25,278,899.49元增加2,477,943.96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417.50元,占2.6%;卫生健康支出240,539.52元,占0.9%;农林水支出26,281,197.83,占94.6%;住房保障支出512,688.60元,占1.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行政运行(01)2023年预算数为4,159,949.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6,722.5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分开申报预算。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性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机关服务(03)2023年预算数为1,760,652.00元,2022年预算数为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分开申报预算。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683,584.8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 220,660.48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金纳入养保征缴范围,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3年预算数为15,524.31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71,275.69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不再进入预算.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23,308.39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688.9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缴纳失业保险等。

(6)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3年预算数为156,221.76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67,952.6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分开申报预算。主要用于行政职工医保支出。

(7)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84,317.76元,比2022年预算数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分开申报预算。主要用于事业职工医保支出。

(8)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512,688.6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6,053.4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基数变化。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水利工程建设(05)本年预算2,892,996.00元,2022年预算数为0元。主要用于曲河水库项目建设。

(10)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水利前期工作(08)2023年预算数为480,0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作、争取资金等项目前期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水土保持(10)2023年预算数为170,0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水土保持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1)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水资源公报等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防汛(14)2023预算数为3,931,45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04,346.17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主要用于防洪治理及堤防建设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抗旱(15)2023预算数为5,380,000.00元,2022年预算数为0.主要用于抗旱项目支出。

(15)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34):2023预算数为2,209,75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6,458,218.2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曲河水库占地税款.主要用于移民后扶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农村供水(35)2023预算数为1,081,861.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243,625.28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农村供水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其他水利支出(99)2023预算数为2,195,301.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095,301.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增加。主要用于水毁项目灾后重建及修复等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2023预算1,919,238.83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6,127,676.69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是部分项目完工,2是项目投入减少.主要用于扶贫产业及乡村振兴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396,246.62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365,590.6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项目1,030,656.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35,438,651.00元,较2022年初20,000,000.00元增长77.19%。其中:本年拨款28,263,262.93元,上年结转7,175,388.07元。

2023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元,2022年初预算0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2022年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0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2022年预算0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我局无公务用车。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川县水利局资产总额38,343.2万元。

1.流动资产11,993.6万元,其中货币资金6,134.4万元。

2.固定资产199.7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公务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0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99.7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青川县水利局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供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视频会商等。

(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等方面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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