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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13 10:56 浏览量:5595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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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公开时间:202331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非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4个(青川县卫生健康培训中心、青川县卫生健康信息中心、青川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青川县计划生育协会)。总编制56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7名,其他事业编制21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50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5人,事业人员19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33人;遗嘱长赡人员1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指导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工作。

(十一)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青川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相关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23158元,较2022年初35010046.02元增长6.89%

1.基本支出8989044.01元。其中:人员经费7728852.01元,公用经费1260192元。

2.项目支出32071102.99元。其中:本年拨款28434113.99,上年结转363698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423158,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5010046.02,增长6.89%。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项目资金大幅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659.05,占2.56%;卫生健康支出39383241.55,占95.91%;住房保障支出623246.4,占1.5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197172,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8118724.0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安排减少。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运行相关经费

2)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38774,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减少2393341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安排减少。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3)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943000,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407362.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增加。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43494.4,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92623.3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进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93362.56,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043.8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招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23246.4,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4668.32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招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2703.7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2703.7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无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

8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188699.99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880299.99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增加,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58267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594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项目资金大幅增加,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460.87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60.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工伤等支出。

11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186329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482338.5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减少,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376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13408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特扶县级配套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相关项目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55572.19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公共卫生项目资金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相关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989044.01元,其中:人员类项目7728852.0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项目126019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你单位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元,较2022年初0元增长(下降)0%其中:本年拨款0,上年结转0

2023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你单位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元,较2022年初0元增长(下降)0%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999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增长)0 %;公务接待费预算7999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25 %,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压减三公经费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增长)0 %。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暂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相关采购项目已经在2022年采购完成。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局资产总额26909873.11元。

1. 流动资产19568809.09元,其中货币资金5921856.8元,其他应收款1620351.06元。

2.固定资产10258523.09元,其中:房屋构筑物7924842.27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元;其他固定资产0元。

3.无形资产0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青川县卫生健康局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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