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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15 15:21 浏览量:8131 来源: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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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部门综合预算


2023年度

公开时间:202339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二级预算单位未单独编报预算),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总编制71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其他事业编制51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68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48人,工勤人员0人;退休人员43人;遗嘱长赡人员4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青川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及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行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行业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县内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实施申遗及管理工作。

(八)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

(九)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察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十)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国园区,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制订全全县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青川整体文化旅游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十二)负责全县体育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站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县体育竞技工作,指导组织运动员参加各项赛事。指导监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统筹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共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十四)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督,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95,338.57元,较2022年初22,324,381.69下降12%

1.基本支出11,142,438.57元。其中:人员经费9,659,942.57元,公用经费1,482,496.00较去年增长82.8%,变动原因是是新合并2个直属单位,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8,452,900.00元。其中:本年拨款5,891,500.00,上年结转2,561,400.00本年拨款较去年增长98%,变动原因一是新合并2个直属单位,职能职责增加,相应运转项目增加,二是新增天府旅游名县、两节一会项目资金;上年结转资金下降80.6%变动原因是本年实行0基预算,仅结转已实施采购项目的资金,结转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595,338.57,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729,043.12,下降12%。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268,501.00,占88.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305.93,占5.99 %;卫生健康支出369,599.04,占2%;住房保障支出781,932.6,占3.8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42,713.00,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879,103.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合并2个直属单位,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及项目增加。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项目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439,908.00,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439,908.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科目。主要用于局机关运行中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1,588.00,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17,496.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青溪书院维护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图书馆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图书采购、青溪书院运行维护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3年预算数为816,600.00,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16,60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科目。主要用于文化活动开展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3年预算数为1,446,868.00,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59,232.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群众文化活动增多。主要用于文化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群众文化活动开展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40,000.00,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63,260.1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减少,将项目经费划分到新增科目中。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方面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6,72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10,110.1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减少。主要用于文物单位人员经费。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52,160.00,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52,16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科目。主要用于文物管理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类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23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981,41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文物项目资金减少。文物方面项目费用。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3年预算数为345,608.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2,084.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博物馆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博物展览方面项目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1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00,10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科目。主要用于有线数字惠民电视补贴和中继台站乡镇机房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71,4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85,828.5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结转2021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电项目)项目。主要用于2021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电项目)项目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8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7,521,133.43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主要用于21年采购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31,184.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88,580.1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4,121.1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4,121.13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科目。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3,657.28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6,417.28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主要用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55,941.7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9,845.7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主要用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81,932.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0,132.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个直属单位,人员增加。主要用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1,142,438.57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659,942.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项目1,482,496.0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你单位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元,较2022年初110,500,000.00下降100%其中:本年拨款0,上年结转0

2023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你单位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元,较2022年初0持平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6,000.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0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3.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6,000.4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据实核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资产总额105,726,838.84元。

1.流动资产25,899,201.81元。

2.固定资产40,370,439.81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2,274,726.38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元;其他固定资产38,095,713.43元。。

3.无形资产0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文物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广播电视方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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