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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乔庄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15 16:26 浏览量:4628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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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乔庄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

公开时间:2022年3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青川县乔庄镇中心卫生院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乔庄镇中心卫生院属青川县卫生健康局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机构数1个。总编制58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其他事业编制58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4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51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21人;遗嘱长赡人员2人。

主要职能职责: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          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居民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          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健康指导。

10.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提供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四)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五)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86,704.28元,较2021年预算数6,310,327.32元,增长17.06%。

1.基本支出7,386,704.28元。其中:人员经费6,846,704.28元,公用经费540,000.00元。

2.项目支出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86,704.2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76,376.96元,增长17.06%。主要原因是因青川县乔庄镇中心卫生院与青川县乔庄镇第一卫生院、青川县乔庄镇第二卫生院、青川县乔庄镇第三卫生院、青川县乔庄镇第四卫生院进行了机构合并,在职职工增加23人,退休人员增加10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151.48元,占11.39 %;卫生健康支出5,981,437.12元,占80.98%;住房保障支出564,115.68元,占7.6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36,154.2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68,136.6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6,860.60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68,077.12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2年预算数为5,713,3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64,115.68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386,704.28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846,704.2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项目540,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00元,较2021年初0.00元无增减变动。

2022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单位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00元,较2021年初0.00元无增减变动。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00元。主要原因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本年未在财政资金中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川县乔庄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5,317,323.41元。

1.流动资产5,758,041.18元,其中货币资金5,273,978.11元,预付账款22,764.38元,存货461,298.69元。

2.固定资产17,228,125.99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医疗救护用车7辆;房屋构筑物11,383,968.49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元;其他固定资产4,878,444.38元。

3.无形资产0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青川县乔庄镇中心卫生院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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