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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15 16:47 浏览量:4673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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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

2022年度

公开时间:2022年3 月1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卫生院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卫生院属青川县卫生健康局二级预算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机构数1个。总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其他事业编制16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6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工勤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遗嘱长赡人员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及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继续按照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病人、规范处置、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健康医学观察、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新冠感染者救治等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继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努力实现全民接种,将疫情防控、新冠感染者救治及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中。

(二)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护理质量管理

卫生院将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临床、护理、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加强“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学习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行为,加强护理管理督查(三查八对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三)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

积极学习医保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医保政策及物价局收费标准,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强化卫生院公益性,严格按照县卫健局的部署,扎实、稳妥搞好改革,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

(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进一步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及新冠肺炎感染者救治工作,切实有效地抓好发热、腹泻患者的规范处置工作和人禽流感、结核病、艾滋病、狂犬病、乙脑病、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传染病监测、预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与疫情处理,有效地降低传染病发病数,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突出重点疾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工作。

(五)加强免疫规划工作

坚持抓好基础免疫和冷链运转,认真做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特别是要抓好脊灰补种工作及麻疹等免疫规划相关疾病防控和监测工作。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完成预防接种任务。

(六)加强妇幼保健工作

认真落实妇幼工作考评标准,加强妇保、儿保工作督导,确保进一步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效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开展好叶酸发放工作。

(七)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严格、高质量完成公共卫生服务考评工作,继续建立健全农村居民信息化档案并及时更新,对各种慢性病人进行规范化管理,对慢性病人做到定期体格检查,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面对面随访。全年开展健康教育至少10次,增加居民健康基本常识。为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至少进行一年一次的面对面随访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疾病预防、自我保护和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八)加强卫生院行风建设工作

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和综合治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耐心仔细地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避免因服务不周而引起的医患纠纷。

(九)加强医务管理工作

加强医务管理工作,一是要完善领导体制,实行各科室民主管理,由各组组长负责,将各项责任制度落到实处,有奖有惩,以此激发职工的竞争力和工作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医疗护理队伍建设,严格遵守医疗护理操作规程,严惩医疗护理差错,竭力避免因医疗护理失误引起的医疗纠纷及事故。三是加强医技质量治理建设,提高医院整体诊疗水平,树立医院良好形象,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十)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人才是卫生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我院目前医师、技师等专业人才不足,中青年骨干缺乏,严重影响卫生院持续健康发展,尤其是青年骨干医师、护理、检验人才较为缺少,无后备力量。因此,今后要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工作。一方面制定完善的进修深造计划,逐步提高整体业务水平,切实提高服务好感度;另一方面要加强院内业务学习质量管理,深入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第三是以县级医疗机构的传帮带为抓手,开展临床带教工作,提高医护人员技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第四是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有相关专业的人才要及时联系,主动争取,为我院人才建设添砖加瓦。

(十一)狠抓业务质量、稳增长

医院的核心就是质量,要想医院长久的发展下去,必须狠抓业务质量,才能平稳促进业务增长。一方面要通过医改进修、线上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另一方面是充分利用乡镇检查县上诊断这一平台,切实做到让老百姓“有病可看,有病可医”;第三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医改新政策,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毅力践行医改政策,逐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 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7202.73元,较2021年初增加478120.03元,增长27.65%。

1.基本支出2207202.73元。其中:人员经费2047202.73元,公用经费16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7202.73元,较2021年初增加478120.03元,增长27.65%。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788.33元,占10.86%;卫生健康支出1804774.56元,占81.77%;住房保障支出162639.84元,占7.3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0.00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2853.12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6426.5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508.65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62639.84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6426.56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207202.73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047202.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项目160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00元。

2022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单位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00元。

三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本年未在财政资金中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四、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7082946.01元。

1.流动资产1450970.48元,其中货币资金314417.81元。

2.固定资产9149633.00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医疗救护用车1辆;房屋构筑物6630000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元;其他固定资产2519633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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