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青川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司法〔2022〕11号)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用法治力量护航新时代青川生态环境发展之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青川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司法〔2022〕11号)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用法治力量护航新时代青川生态环境发展之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蓝天”保卫战方面,持续开展扬尘管控、油烟整治、秸秆禁烧、工业治污、机动车污染防治“五大专项整治行动”,淘汰燃煤锅炉9个,对全县28家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整改问题“回头看”,削减氮氧化物8.55吨,挥发性有机物11.66吨,2022年县域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7%,综合排名稳居川东北区域首位。二是“碧水”保卫战方面,持续推进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完善“河长+警长”的河流污染防控机制,强化综合治理,坚决守住“三条红线”。投资509万元积极推进1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县20个乡镇3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域主要河流水质达到Ⅱ类以上标准,完成2022年度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67.4%。三是“净土”保卫战方面,全力做好天运金属、四川中哲、碑垭固废、青云上锰业、青源新材料5家企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督促四川中哲原厂址地块土壤修复和企业强制性生产审核工作,完成石坝、马公土壤修复项目。
(二)全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生态文明考核机制,生态文明建设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保持在23%以上。2022年1月28日,青川县被四川省德赢VWIN命名为四川首批省级生态县。10月16日,青川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通过部级审核。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正式授牌青川“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三)统筹抓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调整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青川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青川县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实施方案》(青委办〔2022〕53号),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考核工作时间安排,确保组织有力、措施具体、考核成效明显。2022年青川县国家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整体成效良好,考核结果靠前,力争更多生态功能转移补偿资金。
(四)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严把项目环评行政审批准入关。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落实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审批,主动服务企业,不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2022年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13个,完成全县2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复核,实现新建项目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100%,严把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关口。二是按照《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2019年版)》,积极组织10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参评的10家企业无环境不良企业。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环境监管,制定我局2022年监管计划任务和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对8个检查对象开展抽查。四是优化环评服务护航项目落地,生态环境部门践行“提前介入预审、加速项目审批、跟进项目建设”三步走,对重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跟踪服务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五)强化生态环境综合公平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12月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5起,其中,一般行政处罚案件4起,处罚金额10.62万元。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件,用于矿山、农业、森林生态等生态修复资金30余万元。参加2022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理的 “明达公司排放废水”举报件被评为“2022年四川网络理政优秀案例”。
(六)依法化解矛盾解决争议。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高初信初访受理效率,结合重复信访专项治理,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的着力点,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二是对于群众反映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三见面一到场”办理程序,落实信访属地办理责任,将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及时处置、化解在当地,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三是以办理结果促提升,对于已经办结的信访,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信访办理过程是否做到“四个不放过”,信访办结是否做到“五个到位”,通过后续跟踪,有效保证信访办理结果,不断提升信访办理质量。全年共受理办结环境信访件42件,比较去年同期下降22.2%,其中,12345热线31件,平台微信5件,平台网络2件,市局转办4件。通过“面对面、心换心”等化解方式,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成效,实现信访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七)持续抓好县域疫情防控和环境监测工作。1-12月,对全县5个隔离观察场所和3个涉疫污水处理厂开展余氯水质监测384次,出具有效监测数据1196个,上报余氯水质监测周报145份。通过检查医疗废水处置和开展余氯监测,详细查看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充分调阅历史台账记录,及时指导业务人员正确使用余氯试纸开展自行监测,有效保证各疫情防控隔离点正常有效运行。
(八)大力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县5大类21项整改任务,细化措施54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四川省期间交办涉及青川县5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并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青川县问题共9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4个,剩余5个问题正按序时推进。三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达100%。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期间,交办涉及青川县1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并完成整改,完成率100%。四是长江经济带生态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问题反馈我县问题1个,青川县细化了涉及4家企业的10个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2022年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普法培训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目前的普法培训主要是采取网上听课的方式,培训形式比较单一,互动性不强,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另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不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制度建设,优化执法方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确保青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