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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青川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29 16:42 浏览量:3690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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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农村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攻关和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组织扑灭疫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拟订和改革试点。编制中央、省、市、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县级烟草扶持项目。

(18)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职能转变

一是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三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县植物检疫站不再承担植物检疫监督管理职责;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不再承担农村能源管理职责;县农机监理站不再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和组织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不再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畜禽屠宰、兽医医政管理职能;县水产渔政管理所不再承担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职责。

(23)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与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烟叶种植等相关工作。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

二是与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三是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初级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初级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建立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追溯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粮油生产稳步增长。一是2021年全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4.6万亩,产量12.9万吨;完成油料作物播种16.3万亩,产量1.9万吨。二是完成优质油菜基地建设2万亩;新发展低龄茶园空行扩种优质大豆1万亩、扩种花生0.3万亩;建成优质粮油基地0.7万亩。三是良种推广率达97%,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达90%;四是重大病虫害防治面积占应防面积的100%,推广病虫害防治技术1.26万亩,实现主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防治处置率100%、防治效果90%以上、防治损失率3.5%。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通过生物农药使用及绿色防控措施开展统防统治,有效降低农药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

(2)特色产业快速发展。一是新建成茶叶基地10906亩,改造提升茶园11149亩,目前全县茶叶总面积达27.4万亩,产量8600余吨,茶叶综合产值约25亿元。新建“白叶一号”示范园100亩,高标准完成5217亩“白叶一号”茶园管护工作,并完成茶园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全县20万亩茶叶基地应季管护工作;完成2000亩林下茶园的间伐及管护。建成1个茶叶产业化联合体。二是全县食用菌种植面积达到2.9万亩,年产值达到13亿元。新增道地药材基地0.15万亩,总面积达3.1万亩,产量达到1.29万吨,综合产值5.37亿元。油橄榄面积2.4万亩以上,实现产量0.47万吨。三是共出栏生猪17.82万头、肉牛1.36万头、肉羊8.71万只、土鸡649万只,水产品产量4536吨,蜂蜜产量528吨。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12个。

(3)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共清查出集体资产13.95亿元、资源性资产354.48万亩。出台了《青川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规范管理集体资产。推动“两项改革”后半篇工作,完成了86个合并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扎实推进农村集体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共盘活119宗,其中房屋类资产87宗17485.77平方米、其他资产32宗。全面完成了国有农场、园艺场体制改革工作。二是探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21年全县集体经济预计实现收益680余万元,人均达35元以上。三是成功申报国家级专业合社1家,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3家、家庭农场3家,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4家、示范家庭农场21家,评定县级家庭农场46家。

(4)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显著。一是完成农膜回收71.86吨,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1%以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资金已列入第一批乡村振兴计划资金。二是投入资金25万元,开展秸秆还田设备、青贮黄贮饲料试点,完成2021年农产品产地环境长期定位监测点小春田间试验,全县秸秆综合率达91.33%。三是配合完成了秸秆禁烧、森林防火、畜禽粪污治理等工作,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2%。

(5)园区提质增效稳步推进。一是安排财政支持资金3154.9万元,完成“青川县食用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任务,现已具备晋级省星级园区条件,正准备接受省级考评工作。二是完成蒿溪地坪、清溪阴平、木鱼红旗、乔庄孔溪、竹园银沙五个市级农民返乡回乡创业示范园创建认定。完成“青川三桥食用菌茶叶现代农业园区”“青川沙州茶叶现代农业园区”县级园区创建认定工作。完成三锅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四个已建园区提质增效方案制定。三是完成“大棚房”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排查经营主体56个大棚4322个1597.1亩;协助蒿溪回族乡完成2021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并取得成功,争取项目资金1000万元,到位资金300万元。

(6)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完成省下改厕目标任务2835户,完工率97.6%;完成青溪镇魏坝村、建峰镇青沟村、佛山村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完成率为300%。开展农村问题厕所摸排。共摸排138个行政村和27个涉农社区45923户。二是常态化开展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和宣传。检查集中供气点、户用沼气83处,开展安全宣传活动10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三是完成基层治理示范村和农村生产生活遗产申报工作。青溪镇阴平村申报国家级基层治理示范村,申报四川省杰出村官1个,申报农村手工艺大师4个,酸菜豆花珍珍与酸菜搅团成功入选四川省农村生产生活遗产名录(第一批)。

(7)农业安全监管不断提升。一是完善运行经营主体和合格证开具主体名录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16113张。强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合格证制度,实现全县新型经营主体和主要产品追溯覆盖率80%以上,“两品一标”主体实施追溯率100%。二是全面完成部、省、市级各类农产品安全监测、监督抽检8次,完成各级例行监测抽检171个批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98%以上,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件。三是续展绿色食品4个,无公害农产品9个,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2个(申报中),茶叶有机认证面积达到1.4万亩,有机证书15张。组织企业参加推介活动7次,大力推介青川优质农产品。

(8)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不断加强。一是加强生猪检疫,实现屠宰检疫申报率和受理率达到100%。二是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和监测工作。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4种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三是落实非洲猪瘟“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三大行动。开展畜禽免疫技术培训30余次,对公共场所及散养户消毒面积152万余平方米,适度规模户自行消毒面积31万平方米。

(9)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一是完成了青川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工作。投入7234万元,全面完成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2.4万亩(含高效节水0.36万亩),并通过县级验收。二是开工建设2020和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完成了202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三是新建提灌站2座,完成农机合作社机械化作业面积增长率7%,完成新建农机化生产道路8公里。

(10)纪律作风整顿成效显著。认真按照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全局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整顿,制定青川县农业农村局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问题自查清单,全局118人共查摆问题354个,制定整改措施1062条(其中:领导班子共查摆问题3个,制定整改措施9条;全体干部职工共查摆问题351个,制定整改措施1053个),全部整改完成。全局“夜学”常抓不懈,成效显著,职工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11)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效果明显。一是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2021年中国渔政亮剑”专项执法。二是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长江十年“禁捕”等,出动宣传车辆15次、出动船艇77次,发放宣传单0.7万余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5项、部门联合监管执法6项。三是查处违法行为23件,其中查处渔业违法案件11件,已移送公安机关3件;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10件,种子类违法案件2件,处罚款6000元。

(12)农业科技推广有序开展。一是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4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95%,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3个,培育新型经营示范主体3户。二是统一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和骨干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培训80人。三是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目前正在组织实施省级调训。

(13)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精确建立“三张清单”,做到“四责协同”。班子成员、机关股室签定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26份;主持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工作14次,听取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4次。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筑牢拒腐防线。抓好理论、警示教育,全年主持召开纪律作风整顿、讲廉政党课30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30次。抓好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与党员干部签定纪律承诺书。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今年,全局开展监督42人次。

(14)成功申报“中华蜜蜂特色示范县”

5月22—23日,中国养蜂学会考评组赴青川现场考评“中华蜜蜂特色县”创建工作。我县顺利通过考评。“中华蜜蜂特色示范县”成功申报,将加快推进我县中蜂产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打造地方优势和特色,实施品牌战略,促使养蜂业稳步实现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生态增效的目标。

(15)青溪镇阴平村成功申报国家级基层治理示范村

青溪镇阴平村着力构建“自治、共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五治”乡村治理体系,走出了一条山村特色治理之路。通过一系列乡村治理创新。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阴平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按照“小青瓦、白粉墙、人字顶、提脚线”的川北民居风格,统一农房风貌,家家户户房前花园,房周果园菜园,“微田园”风光处处可见。

(16)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省级考核验收

顺利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管理工作审核部分的省级考核;全面完成了下达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资格复审工作任务。乔庄镇、凉水镇、关庄镇等5个乡镇顺利通过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资格复审。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12个(未单独编报决算),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纳入青川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1.青川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青川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二级)

3.青川县农村能源事务中心(二级)

4.青川县农机监理站(二级)

5.青川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二级)

6.青川县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二级)

7.青川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二级)

8.青川县水产渔业发展中心(二级)

9.青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二级)

10.青川县植物检疫站(二级)

11.青川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

12.青川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二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316.4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9739.08万元,下降38.8%。2021年总支出17703.7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512.13万元,同比下降26.9%,主要变动原因:年中县本级调整预算数减少(财政涉农整合项目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531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16.4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1年初结转2387.22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16.4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9739.07万元,减少38.8%;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03.71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5552.13万元,减少23.87%。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资金安排时间较晚未及时报账。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770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8.15万元,占12.36%;项目支出15515.56万元,占87.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5316.4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39.08万元,下降38.87%。;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7703.71万元,比2020减少6512.13万元,同比下降26.9%。主要变动原因:县本级调整预算数减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03.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512.13万元,下降26.9%。主要变动原因:县本级调整预算数减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03.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34万元,占0.95%;卫生健康支出80.52万元,占0.45%;农林水支出(类)17307.86万元,占97.77%;住房保障支出133.99万元,占0.7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703.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本年度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0.38万元,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96万元,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0.52万元,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05.3万元,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92.73万元(项目投资专项资金、省管示范县资格复审等),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数为60万元(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数为251.46万元(强制免疫、非洲猪瘟防控等),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执法监管(项):支出决算数为4.19万元(环保督察及农业综合执法),完成上年度结转预算8.4%。

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数为401.99万元(中央、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等),完成上年度结转预算73%,本年度无预算。

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支出决算数为624.88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生猪出栏奖补等),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数为9142.69万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完成上年结转预算13.4%,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农村合作经济(项):支出决算数为814.71万元(集体经济),完成上年度结转预算35%,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茶博会),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决算数为503.18万元(厕所革命、农民培训),完成上年结转预算0.8%,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决算数为953.8万元,完成上年度结转预算24%(长江禁捕),完成本年度预算100%(休耕轮作)。

农田建设(项):支出决算数为1843.94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90.93万元(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省级农业生产救灾、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完成上年度结转预算100%,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数为239.06万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等),完成上年度结转预算6.5%(上年度未办结算项目),完成当年预算100%。

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数为80万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完成当年预算100%。

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80.23万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完成上年度结转预算17%。

(8)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9.56万元(产业发展贷款贴息补助),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支出决算数为17.13万元(稻谷补贴),完成本年度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77.08万元(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完成上年结转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33.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8.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7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56万元,完成预算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严格按照青财行【2020】1号文件执行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数量与费用标准,同一批客人、同一件事只接待一次工作餐;2.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局办公统筹派车,整合资源,整合下乡人数和路线,同一路线下乡人员共同拼车;3.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派车方面给予我单位业务下乡有力保障和大力支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18万元,占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8万元,占29.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无预算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8万元,完成预算7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相比下降2.64万元,下降11.6%。下降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局里内控管理审批制度,局办公室统筹派车,整合资源,定点加油、定点维修、整合下乡人数和路线,同一路线下乡人员共同拼车;二是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有力保障我单位统筹业务出差和下乡派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公务车型5辆,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下乡、公务出差、农业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38万元,完成预算9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24%。下降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青财行【2020】1号文件执行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数量与费用标准,同一批客人、同一件事只接待一次工作餐。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3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89批次,159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县级领导检查验收我局相关工作,上级有关部门来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县区来考察、座谈、交流学习等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当年无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当年无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74万元,比2020年减少96.24万元,下降30.7%。下降主要原因:1.严格按照青财行【2020】1号文件执行公务接待支出;2.资料印刷费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在外打印,确有需要提请局办公室审批;3.电脑耗材及办公设备维修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联系专业技术员进行维修更换;4.局内整合下乡人数和路线,同一路线下乡人员共同拼车,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实行包干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3万元。主要用于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勘测设计、现代农业园区规划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力培肥采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及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茶叶溯源管理平台、“白叶一号”种植茶苗采购、渔政能力建设(快艇采购)等。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川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下乡、公务出差、农业执法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青川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青川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专项用于项目投资工作相关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指专项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推介及相关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缴纳2021年度退休人员和调出县外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费用。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缴纳下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专项用于项目投资、省管示范县资格复审等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强制免疫、病虫害防治、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非洲猪瘟防控等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指专项用于环保督察工作及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相关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减灾(项):指中央、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等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指用于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省级生猪出栏奖补、县级肉牛羊和土鸡产业发展奖补等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财政涉农整合项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指用于财政涉农整合项目(集体经济发展)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指用于茶业博览会参展相关经费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高素质农民培训等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轮作休耕等农业结构调整、长江禁捕、废弃农膜回收等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省级农业生产救灾、唐家河中蜂文化观光园建设项目、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等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财政涉农整合项目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财政涉农整合项目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财政涉农整合项目、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等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指用于产业发展贷款贴息补助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指用于稻谷补贴资金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用于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等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青川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纳入青川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青川县农业农村局局机关2、青川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3、青川县农村能源事务中心4、青川县农机监理站5、青川县动物卫生监督所6、青川县农技推广服务中心7、青川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8、青川县水产渔业发展中心9、青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10、青川县植物检疫站11、青川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2、青川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机构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农村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攻关和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组织扑灭疫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拟订和改革试点。编制中央、省、市、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县级烟草扶持项目。

(18)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

一是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三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县植物检疫站不再承担植物检疫监督管理职责;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不再承担农村能源管理职责;县农机监理站不再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和组织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不再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畜禽屠宰、兽医医政管理职能;县水产渔政管理所不再承担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职责。

(23)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与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烟叶种植等相关工作。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

二是与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三是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初级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初级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建立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追溯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

人员概况

总编制127个,其中行政编制28个,参照公人员法管理事业编制23个,其他事业编制72个,工勤编制4个。在职人员总数123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7人,事业人员65人(含引进人才6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79人;遗嘱长赡人员1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16.48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387.23万元,本年收入总计17703.71万元。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决算整体支出共计1770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8.15万元,项目支出13128.33万元,资金的使用方向为青川县农业农村局下属12个(未单独编报决算)二级预算单位日常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2387.23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7703.7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2021年部门绩效目标的制定,对本年度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分析,编制了部门预算,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了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统一化、准确化、具体化、定量化”以便理解和测量。在2021年预算执行过程中,逐一对照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年度预算收支情况,对因乡村振兴衔接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垫支农业中心各单位水电费、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导致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数与决算数执行中不够准确进行了问题分析,我单位除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预算外,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本年度按照进度执行,全面完成预算。在下属单位的管理上,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确保单位经费合规合理使用。2021年我局上级专项资金来源由中央、省级、市级及县级财政统筹涉农整合资金(含扶贫资金)实施乡村振兴衔接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在专项预算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严禁违规操作,在资金分配、拨付上,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单位无违规记录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2021年度自评分达99分,根据对年度整体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资金管理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资金绩效理念增强以及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等。建议提高我单位的项目专项工作经费预算,为下一年的项目推进工作正常运转提供资金上的基本保障。

自评质量

包括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我单位2021年根据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职, 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严格按财政预算指标执行,项目资金由于下达的时间差,年末有部分资金结转下年。

(2)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实施调整项目较多,无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占用局公用经费预算严重,项目实施管理举步维艰。

(3)追加经费下达较晚。2021年我局追加专项中一部分属于年底下达项目及提前进入部门决算国库停止支付阶段等原因,单位不能及时支付,结转下年使用,不能全面反映当年整体支出的实际情况。

(4)公用经费定额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单位预算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财政对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预算实行定额标准管理。公用经费按定额进行分类别分档预算,标准确定与实际执行差距较大,追加预算困难,导致产生公用支出挤占项目经费的情况。

(5)预算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是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目前,财政预算资金实行“零基预算”,要求单位预算到目级,由于单位预算分配在部分目级的经费本来就有限,而财政预算对于有些资金没有给足,比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实际支出有超预算,但单位的项目专项工作经费又不足,就会出现在目级科目之间相互调剂的现象,导致预算执行难以完全精细化和科学化。

(6)资产管理方面对历年的呆账清理有些不彻底,有的账面有记载,而实际无法收回报损(主要包括补助发放到乡镇专业合作社或者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的资产),造成资产账面和实际登记台账不符,影响了资产管理。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办法。

(2)专项资金中部分涉及招投标,招投标时间较长,年初单位应根据本年目标任务,将需要的招投标项目统筹安排,提前做好计划和实施方案,缩短招投标时间。

(3)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


附件2

2021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加强我县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稳定动物防疫队伍,达到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目的,促进全县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至六十四条规定,我部门将2021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资金32.4万元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经青财农〔2021〕11号《关于下达青川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文件下达。

(二)项目绩效目标

村级动物防疫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组建的动物防疫队伍,担负着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疫情观察报告等动物防疫工作,是我县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和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县共216个行政村,每村派驻一名防疫员,全县共216名驻村防疫员,按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计,全年共需防疫员补助资金32.4万元。通过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补助,确保我县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了对我县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稳定了动物防疫队伍,达到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全县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目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32.4万元经2021年部门预算已下达我单位,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32.4万元已全额拨付到各驻村动物防疫员一卡通账户,用于对村级动物防疫员防疫工作补助,无超支及结余,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拨付、核算该项目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内容,无擅自扩项、缩项及挪用、挤占等现象。财务管理严格,账务处理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部门2021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项目是给予防疫人员的劳务补助,由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后,通过一卡通支付到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个人账户,管理架构及实施流程规范,无调整、投资变更等现象。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截止评价时点,我部门2021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项目资金财政批复32.4万元,实际拨付给防疫员32.4万元,投资额和任务完成量均达100%。

(二)项目完成质量

截止评价时点,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已全面完成,该项目资金已全额拨付到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账户,完成质量合格。

(三)项目完成进度

截止评价时点,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已全面完成,各乡镇已进入夏季动物防疫工作阶段,该项目资金已全额拨付到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账户,完成进度100%。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功能实现

通过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项目实施,对稳定动物防疫队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切实加强了我县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促进了全县养殖业发展,达到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目的。

(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通过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能有效稳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能有效保障全县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二是村级动物防疫员能够宣传动物防疫相关知识,让畜禽养殖户知道如何防治动物疫病,为畜禽养殖户增收提供前提条件;三是村级动物防疫员在从事动物防疫过程中,能够将自己实践经验传授给畜禽养殖户,使养殖户能够自主免疫、自主防疫,大大降低养殖户疫病发生风险,能产生很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运行效果和满意度

一是通过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热情也高涨,工作效率和质量也高,截止评价时点,我县今年还未发生一起动物疫病,运行效果十分好;二是通过入村入户走访,受益群体对村级动物防疫员防疫工作反映较好,满意度较高。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近年来,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频繁发生,我国也先后多次发生禽流感等疫情,对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危害。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是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基础,是动物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和动物疫情报告等重要防疫措施实施的主体力量。由于我县对防疫员补助标准较低,导致防疫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不高,建议政府提高对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补助的投入。

(二)由于我县村级动物防疫员都是村、社的骟防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建议政府加大动物防疫工作和防疫员培训经费的投入,切实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经费保障水平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技术水平。

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项目名称

2021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项目

预算单位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2.4

执行数:

32.4

其中-财政拨款:

32.4

其中-财政拨款:

32.4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进一步提高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全县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8%,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6%以上;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全县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90%

≥95%

数量指标

依法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率

100%

100%

数量指标

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

≥70%

≥85%

质量指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疫情保持平稳

优先防治病种稳定可控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

社会效益指标

维持生猪稳定生产

防止生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未发生生猪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可持续影响指标

降低农户养殖风险

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满意度指标

服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0%

≥9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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