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3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22号),目前我县已完成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对修订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8日。如公众对修订成果存在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提出(联系人:王兴勇,联系电话:139-8120-9954)。最终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以省政府公布为准。
附件:青川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
青川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