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为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项目阳光运行、安全运行,现将青川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839-7203980;0839-5530257
通讯地址:青川县财政局(青川县财经中心)
青川县乡村振兴局(青川县乔庄镇农业中心)
	
附件:青川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青川县乡村振兴局 青川县财政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