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所有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全员警示教育会议,集中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常态化开展自查自改。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每月对照40类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列出违法行为清单、违规行为清单、违章行为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建立阶段整改进度台账,动态上报县应急管理部门。
三、全面制定行为红线。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对照40类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自己梳理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等,分层级、分岗位制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红线清单,配套制定严格的追责问责清单,形成“不敢违”的高压态势。
四、建立“反三违”工作长效机制。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结合本矿实际建立包括“反三违”诚信承诺、自查自改等11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强过程管控,形成“不能违”的工作格局。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细化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规范、举报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内的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各涉矿乡镇和非煤矿山企业将“三违”行为纳入风险研判管控的内容,动态掌握、全面分析,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及时采取措施,严防因“三违”导致事故。
五、常态化监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40类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和企业自己梳理的习惯性违章行为。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1项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红线清单制定情况、常态化安全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常态化对照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三违行为”调查处理处罚及责任追究情况。对40类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新发现的“三违”行为要立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青川县应急管理局张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