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有效落实,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县应急局根据全省“强安2023”专项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牢牢抓住企业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涉及有限空间、有色、轻工、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全方位“体检”。
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负有的七项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查看是否依法履职。自今年四月以来,已有6名企业相关负责人因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受到处罚,共处罚款5.5万元。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把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既查企业,也查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和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周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