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结合“5.12防灾减灾宣传日”和安全宣传“五进”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社区、企业等单位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目前已开展宣传培训活动5次,发放资料1500余份。
三是强化风险防范。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大院、蒿溪2个回族乡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强化基础安全能力建设,持续巩固安全生产成效,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