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2023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工程,现需采购一批片石、碎石、水泥、中(粗)砂、砂砾、涵管等主要材料及租赁一批机械设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青川县2023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工程。
2.资金来源:省预算内资金。
3.预算总额:425.84万元(要扣减人工及机械费用,具体金额以审计决算结果为准)
4.业主单位:乐安镇向阳村村民委员会、乐安镇松柏村村民委员会
5.项目实施单位:青川县2023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工程项目理事会
二、材料需求
片石、碎石、水泥、中(粗)砂、砂砾、涵管等主要材料及机械、机具租赁,规格参数见附表。
三、供货到达地点
青川县乐安镇向阳村寺坪社池塘坪、叶树坪;松柏村董家河社。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所投材料代理范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机械需提供操作人特种设备操作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器械其他合法手续复印件(企业的并加盖公章);
4.有完善的配送服务,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同等价位及服务优先选择本村本镇优质供应商。
五、报价需求
1.供应商就附件中采购的材料、机械租赁及相关要求,报价人应于2023年6月6日18时前(具体时间见公告),将报价资料密封交到乐安镇向阳村村民委员会,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逾期送达将予拒收;
2.报价含增值税税金;
3.报价要求为书面密封,不接受互联网、传真和电话报价,要求在信封的密封处加盖公章;
4.报价内容包括数量、价格和交货期,必须提供企业的资质文件材料,包括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六、结算方式
1.结算依据:以实际收方与审计结果的综合数据为结算依据。
2.结算:原则上按施工进度结算,工程完成50%,结算30%;工程完工初验后结算30%;项目资料完备,县级部门验收后结算剩余部分。
七、其他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结束后,由项目理事会组织询价比价工作组人员对报价提供资料进行评审,评审询价中标单位;由于运输距离不同,向阳村、松柏村需分开询价、报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当的前提下,以提出单项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满后,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公示期满后3日内日无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供应商按照竞价时确认顺序依次递进,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即刻组织开展采购内容所列的各项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富云(向阳村) 联系电话:187-8345-1304
李光雄(松柏村) 联系电话:151-8136-4406
附件:
1.材料采购清单和预估数量
2.机械租赁清单和预估数量
3.报价单
4.“三员”及第三方机构报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