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压实创建责任。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召开专题党委会1次,乡、村干部会议4次,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协调推动落实。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综治中心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到人头。
二是扎实培训,培养创建干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及干部职工会前学法重要内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培训会3次,组织乡、村干部开展应知应会测试2次,不断提高乡、村(社区)干部参与热情和创建工作能力。
三是多措并举,营造创建氛围。宣传进家庭。全乡干部积极深入有少数民族成员的家庭进行宣传座谈4次,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征求他们对村级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宣传进校园。在暑假放假前利用学校召开家长会契机开展专题讲座1次,组织五、六年级学生开展主题班会2次。宣传进村(社区)。利用逢场天开展形式灵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3次,利用傍晚召开群众坝坝会4次,悬挂横幅4条,张贴海报18张、发放宣传册400余份。
四是统筹推进,激发创建活力。将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工作深度融合,紧盯产业发展,扶持本乡1户民族家庭承包村集体茶园实现致富增收。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组织开展有少数民族群众参加的农村家宴厨师、农村建筑工匠技能提升等培训5次,通过村级劳务专合社帮助2户民族家庭实现就近务工,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提升。(观音店乡唐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