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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9 11:37 浏览量:15552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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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提升医疗服务品质,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满足孕产妇和儿童对高品质、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主动顺应社会发展对医疗服务特殊需求,我院对住院条件进行了改造、提档,在住院病区设置了特需套间,并配备了冰箱、微波炉、电磁炉、衣柜、沙发、电视机、茶几等设施设备,同时安装有中央空调,房间24小时热水供应。结合以上设施设备配备,已达到特需医疗服务标准。现公示开展特需床位,床位费按260元/日计算。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止。

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可电话或现场反映至院办公室,监督电话:0839-7202614。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青川县妇幼保健院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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