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综合预算
2023年度
公开时间:2023年3月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其他事业编制7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22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7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0人;遗嘱长赡人员0人。
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城市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三)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临时摊点的综合管理;负责路标路牌、报刊电话亭、公交站牌、非机动车停放点等市政设施设置的许可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设置、宣传品张贴悬挂、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辆清洗保洁(含修车、汽车美容)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依照相关城市管理的规定对食品摊贩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审核、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处置场地运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工业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处置;负责公共场所(街道“门前三包”、农户“庭院三清”及十二户联洁)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集中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店面、霓虹灯、标语牌、橱窗、宣传栏、地名牌和路牌等违反有关规定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县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牵头组织全县性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活动。
(七)负责行使县委办公室档案方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司法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5个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权:
1.行使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发展改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全县粮食、重要生产资料、能源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工业和能源(经济和信息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商务和经济合作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司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与以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调查(检查)权、行政命令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权。
(八)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投诉举报平台和智能化联合协调办案指挥机制;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九)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负责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十)负责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负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社会动员工作。
(十二)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十三)参与县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配合各行政部门重点工作、行业整治等活动。
(十五)承担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抢险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56456.86元,较2022年初14659747.32元增长72.97%。
1.基本支出3360216.86元。其中:人员经费2819296.86元,公用经费540920.00元。
2.项目支出21996240.00元。其中:本年拨款17686240.00元,上年结转431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356456.8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696709.54元,增长72.97%。主要原因是环卫、协管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去年采购项目资金结转至今年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0.00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680.38元,占1. 49%;卫生健康支出115325.76元,占0.45%;城乡社区支出24585426.00元,占比96.96%;住房保障支出249024.72元,占0.9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83599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41979.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51280.4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22413.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类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65850.5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01464.1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8395.52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690.2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49024.7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5296.08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360216.86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819296.8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项目54092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你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元,较2022年初300000.00元下降100%。其中:本年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你单位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元,较2022年初0元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550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31.25 %,主要原因是预计接待人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辆。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310000元,主要用于青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环卫车辆购置项目、电瓶执法车辆及拖车购置项目。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620134.47元。
1.流动资产104813.69元,其中银行存款104813.69元。
2.固定资产515320.78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2辆,房屋构筑物0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元;其他固定资产194152.38元。
3.无形资产0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行政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