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川县聚焦灾害防范,从严整治事故隐患,通过明确1个目标,落实3项制度,持续做好当前3项重点工作的“133”工作法,不断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一、明确“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压实责任。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对全县非金属矿山、排土场灾害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面按时完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任务。
二、落实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蹲点盯守、紧急撤人三项制度,强化监督。在决战决胜期间,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落实首席安全官制度,在岗在位,24小时值班值守。县驻矿安监员即日起,实行定矿定向盯守,相关信息一日一报告。严格落实蓝色及以上预警企业人员及时撤出工作区。
三、持续做好巡查排查、隐患整改提速提质、应急准备三项重点工作,提升成效。各矿山企业不论生产与否,必须抓紧统筹好专业技术力量,加强风险防控研判,抓实汛期矿区安全检查,包括地灾、山洪风险、自建房屋、用气用电及其他隐蔽致灾因素。要仔细对照检查清单中71项内容再次全面清理核实,发现隐患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方案,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时整治销号。同时要做好预案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事发后第一时间快速高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