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部署落实。印制发了《青川县矿山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委办〔2023〕27号)文件,对全县矿山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县安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经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并由副县长罗武年组织召开专班工作会议3次,就工作职责和检查重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及时通报了陕西勉县新铺镇“7.12”5名村民进入废弃矿洞遇难、四川雷波矿业“7.17”冒顶等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因盗采国家矿产资源发生的事故案例,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自查自改;加强灾害天气预警,第一时间将大风、雷雨天气等极端天气预警信息通过微信群发送各矿山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值班值守等应急准备工作,累计发送天气预警提示信息50余条,停产撤人4次,累计撤出440余人次。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自7月份开展矿山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对8家企业上报的自查表进行了抽查。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经科局、属地乡镇、非煤矿山专家、地质灾害专家等人员,深入矿山企业联合开展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已累计出动人员110余人次,检查矿山企业24家次,发现一般隐患129项,已整改129项。(青川县应急局张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