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府公〔2023〕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青川县2023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青川县乔庄镇孔溪社区花园组集体土地约0.4041公顷,具体范围、地类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德赢VWIN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德赢VWIN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征收主体
青川县德赢VWIN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青川县德赢VWIN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和乔庄镇德赢VWIN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现状调查。
五、其它事项
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启动土地征收范围内新栽、移栽、抢栽除粮食蔬菜以外的苗木及其它附着物;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等建(构)筑物。暂停办理土地流转申请、宅基地和其它项目用地申请、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户籍登记(正常婚姻、出生、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部队复员或转业未安置人员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等户籍登记除外)等审批事项。
公告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8日
咨询电话:139-8129-3909
联 系 人:向 坤
青川县德赢VWIN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