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川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三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青川县关庄镇鲜活果蔬 | 青市监处字〔2023〕169号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 |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警告;罚款500元 | 2023/07/12 | 
| 2 | 青川县凉水镇蔬菜副食店 | 青市监处字〔2023〕171号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 | 销售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警告;罚款600元 | 2023/07/12 | 
| 3 | 何成珍 | 青市监处字〔2023〕170号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警告;罚款500元 | 2023/07/13 | 
| 4 | 青川县乔庄镇杨子综合经营部 | 青市监处字〔2023〕17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 |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 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警告;罚款800元 | 2023/07/19 | 
| 5 | 房石镇味道味干杂店 | 青市监处字〔2023〕159号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警告;罚款500元 | 2023/8/23 | 
| 6 | 青川县竹园镇港湾舫水产经营部 | 青市监处字〔2023〕175号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 | 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警告 | 2023/08/28 | 
| 7 | 青川县建峰镇金燕便民超市 | 青市监处字〔2023〕17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罚款1000元 | 2023/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