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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 08:55 浏览量:4646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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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根据广财农〔2023〕47号文件,现将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64万元下达你单位,其中:县水利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1.04万元,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16万元、管护1.6万元。

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请列入“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

二、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川府发〔2021〕8号)规定,请你单位及时将资金使用方案及绩效目标报县政府审批。

三、你单位为本资金的使用、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价主体,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青川县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


监督电话:7203980;邮箱:285061451@qq.com;意见收集人:赵玲;通讯地址:青川县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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