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市监发〔2023〕119号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川县教育局
青川县卫健局
青川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各养老机构食堂,各市场监管所:
为切实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川县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青川府办函〔2023〕12)号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0月31日
二、参加人员
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其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人,县教育局3人,县民政局3人。共成立3个检查组,每组1名组长,2名组员。
三、被抽检单位
(一)学校食堂:按20%随机抽取。
(二)养老机构食堂:按100%全覆盖检查。
(三)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含餐饮店):原则上按被抽取的学校周边,抽查2户。
(四)抽取方式: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
四、检查内容
(一)食品安全制度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及时修订、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履行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职责,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校内食品经营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是否自主经营,是否落实陪餐制度;是否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是否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因地制宜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现场询问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岗位安全责任,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抽查考核。
(二)学校信息公开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员信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原料进货来源、外包单位和相关招标合同等信息情况。
(三)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重点检查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实施每日健康检查并如实记录检查结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工作岗位。
(四)经营场所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按食品安全要求对加工制作场所、设施设备、就餐场所等开展全面清洗消毒和有害生物消杀工作,是否按照要求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
(五)食品原料库存情况。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的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过期、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
(六)进货查验与记录情况。重点检查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确保采购的米、面、油、蛋、奶、肉类等大宗食品手续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具备产品合格证以及同批次检验(检测)报告,大米查验含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
(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情况。重点检查加工制作食品时是否存在使用过期、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食品原料,违法使用野生动物、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肉类产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
(八)食品留样合规性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食品留样品种不齐全、重量不足、记录不完整,保存时间、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九)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以及清洗消毒后不放置在清洁的保洁柜的行为。
(十)校长(园长)负责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陪餐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十一)制止食品浪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全面落实制止食品浪费措施,是否对师生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是否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是否及时发现并纠正浪费行为,是否诱导、误导师生超量点餐,是否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浪费。
(十二)智慧管理推进情况。各级各类学校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情况;推广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学校食堂智慧化监管情况。
(十三)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情况。教育行政部门重点检查中小学校是否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财务活动是否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真实反映收支状况,并定期公开账务,上一年度结余是否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继续使用,教职工是否占用学生餐费;高校是否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对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学生食堂的高校,是否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
(十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卫生、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食品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是否严格执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规定。
五、检查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的方式进行。
(二)各检查组带队领导统筹确定具体检查时间,负责联系本队出行车辆。
(三)各检查组依据随机抽取的被检单位名单进行现场检查,并向被检查单位出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通知书(附件6);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安排2名执法人员协助检查组工作,带上封条、执法文书和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记录,做好后续查办工作。
(四)检查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各市场监管所随同的执法人员现场取证,作为查处的依据。如遇重大违法线索,由检查组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提出处理建议,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单位调查处理。
(五)检查结束后,各组联络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收集好《2023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附件1)《2023年校园周边小餐饮店检查表》(附件2)《22023年校园周边小副食店检查表》(附件3)《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表(养老机构食堂)》(附件4)《2023年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出具“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报告,由带队领导签字后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汇总通报,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平台。联系人:李波 电话13795895757,邮箱498139902@qq.com。
	
附件:1.2023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
2.2023年校园周边小餐饮店检查表
3.2023年校园周边小副食店检查表
4.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表(养老机构食堂)
5.2023年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川县教育局
青川县卫健局 青川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