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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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1月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四部分 附件 -------------------------------------------------------------------------------------19
第五部分 附表------------------------------------------------------------------------------------ 3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范性文件,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等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它任务。
13.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1个事业单位:青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计1743万元。与2021年2103.71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60.71万元,下降17.15%.主要变动原因2022年领取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部分死亡,2022年无专项慰问资金。
2022年度支出总计2169.71万元。与2021年2124.18万元相比,支出总计增加45.53万元,增长2.1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开展了房石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3万元,占96.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万元,占3.4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16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6万元,占7.16%;项目支出2014.36万元,占92.8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43万元。与2021年2103.7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60.71万元,下降17.15%.主要变动原因2022年领取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部分死亡,2022年无专项慰问资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69.71万元。与2021年2124.1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增加45.53万元,增长2.1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开展了房石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9.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3%。与2021年2124.18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47万元,下降0.6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领取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部分死亡。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9.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2.02万元,占97.74%;卫生健康支出34.36万元,占1.63%;住房保障支出10.63万元,占0.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09.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77.04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为28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23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7.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5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3.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1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0.39万元减少0.23万元,下降58.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疫情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上年数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上年数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0.39减少0.23万元,下降58.97%。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疫情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信访维稳工作、寻访红军革命先烈工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检查工作接待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上年数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房石镇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8万元,比2021年13.32万元增加5.66万元,增长42.49%。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2人,同时招商引资、优抚安置等工作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局通过立项的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自评打分,项目绩效运行及结果都比较为优秀,圆满的完成了局年度目标任务,部门整体绩效报告详见附件1;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全面完成青川县房石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作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单位事业人员及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2.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省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局机关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构成。其中,1个事业单位:青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机构职能:
1.组织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范性文件,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等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它任务。
13.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人员概况:
现有编制12人,实有在编人数1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稳步推进各项双拥工作。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依托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开展双拥工作,确保了双拥工作组织精练、分布合理、连续有效开展。二是印发了2022年青川县双拥工作要点到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确定了2022年全县双拥工作要点,并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要求深化双拥宣传教育,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推动双拥高质量发展。三是在主要交通干线和街道设立了美观、醒目的永久性固定双拥标语,金融、医院、车站、旅游景点等服务窗口都设置了“军人优先”的标识标牌。同时常态化做好双拥模范、“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最美兵妈妈”等典型宣传活动。四是会同县人武部为荣立三等功的现役军人家庭送去立功喜报和奖励金,极大激发了官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有志青年应征入伍的政治热情。五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着力打造青川双拥工作新形象,在客运车、高铁动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和旅游景点、文化生活广场播映双拥宣传片、双拥模范事迹,引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双拥、支持双拥。六是持续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
2.安置就业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不断提高安置质量。今年安置转业士官于2022年9月底已全部到岗履职,为转业士官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1.47万元,按政策缴纳待安置期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二是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今年以来共举办2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三是推动退役军人创新创业。主动走访退役军人创业企业,积极协调解决发展难题,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与税务部门联动,建立退役军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绿色窗口,提供快捷、优质、高效服务,今年邀请1名青川籍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四是抓好教育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今年举办适应性培训班1期,以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相结合方式,全覆盖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举办驾驶技能培训班1期,24名退役军人参与驾驶技能培训,并对其他13名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予以减免、补助培训费用。落实退役军人教育优待政策,今年共42名退役军人享受减免学费优待。五是赋能“兵支书”队伍。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有序参与公共事务,推动“兵支书”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高效推动。一是招商引资工作由分管领导亲自抓,1名专人具体负责招商引资、固投工作,2022年完成招商引资投资120%,超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固投入库工作,已成功包装项目2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300余万元,占全年总任务的33%。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力争在12月份入库。
4.提升优待证办理服务能力。今年3月全省启动优待证申领工作,制定全县工作方案,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优待证办理工作。通过制发公告、逐一电话通知、微信抖音等告知申领时间、所需资料、需办手续、办理流程,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在全县21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大厅设立“党员先锋岗”,对“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年龄超过80周岁的,或者是行动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退役军人,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提供办理优待证的照相、采集、登记、录入等“一站式”服务。
5.寻访红军革命先烈英名工作成绩突出。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寻访红军革命先烈英名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工作要求。二是组织专题培训,手把手教会每个乡镇的业务员如何进行入户了解、如何填报表册,对当前工作存在的难点、疑点进行一一解答。三是全力推进寻访工作,以全县20个乡镇为依托,178个村(社区)为基本工作单元,组织精干力量建立乡镇寻访队,采取入户寻访、实地核查等方式,扎实开展红军革命先烈寻访活动,特别是对熟悉情况的老人进行重点走访,积极了解新情况、新线索,挖掘红军故事深入走访红军革命先烈后人和相关知情人,通过多种资料互证,对本地区红军革命先烈生前情况、安葬信息等进行严格核实,确保信息全面准确。
6.先进典型学习及优秀退役军人推送情况。一是开展了自立自强抗美援朝老战士李化武同志先进事迹讨论活动,并组织召开“学习李化武、我该怎么做”的讨论会,进一步振奋精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紧扣工作实际,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印发《弘扬苏力等青川籍红军革命精神活动方案》,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弘扬红军精神活动;组建“苏力等同志革命事迹宣讲团”,对苏力等革命事迹、故事、红军在青川等事迹,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讲;开展“挖掘苏力式退役军人”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向苏力等同志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爱国热情、砥砺强国意志,进而强化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推选优秀退役军人刘保刚参加2022年广元市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通过网络投票,刘保刚同志成功入选。推荐姚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冯正明参加全省“百名优秀主任(站长)”评选活动。
7.持续巩固纪律作风整顿成效。强化理论学习,抓好警示教育,聚焦“三个回头”,严格对照纪律作风整顿“四个效果”要求,重点梳理项目投资、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终端见效。围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12个方面突出问题,聚焦竹园污水处理厂案十条教训和三锅镇扰乱社会秩序事件八条教训,举一反三,深层次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把审核通过率,严格逗硬抓实问题整改,做到思想真触动、问题真解决、作风真转变,构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风建设新局面。
8.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落实1名驻村工作队员,在骑马乡里坪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特色农业产业,打造食用菌种植、黄酒等特色品牌,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积极争取各级政策资金,持续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对标先进,长远谋划各项工作,持续加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9.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推进。一是疫情防控无感染。加大对干部职工宣传力度,加强人员管控、减少非必要流动、加强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县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做好了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疫情防控线,确保防控工作万无一失。二是森林防灭火无事故。在高风险时期联合县纪委监委,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凉水镇森林防火工作每月开展4次暗访督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了全年无火灾发生。
10.依法治县工作统筹推进。一是积极利用微信、QQ等媒体,定期宣传涉及我局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在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积极向大家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开展“法律七进”“6.26”禁毒日法律宣传等系列活动,向优抚对象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政策,做到为优抚对象答疑解惑。四是定期到帮扶村开展送法律进村活动。
11.机关创建工作有序推动。一是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成立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的统筹谋划、协调组织和分工负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求局领导带头组织落实,一方面做到绿色生活,低碳出行,减少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另一方面,做到节约能源,保护资源。白天光线充足时不开室内照明灯;下班之前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随手关闭水龙头,节约水资源等。二是全面推进无烟机关建设,切实维护干部职工身体健康,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局无烟机关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规划及各项管理规定。三是合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和“禁塑工作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环境,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发展理念,创造更加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作为暖军心、固长城、促发展的重要任务,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的开展,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疫情防控措施有力,信访接待扎实有序,各项工作统筹推进。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度总体收入1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总体支出216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6万元,项目支出2014.36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度财政资金收入1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216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6万元,项目支出2014.36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1人。该项目主要是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全年支出136.38万元,经费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确保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主要是机关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年支出18.98万元。经费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1)义务兵家庭优待、退役士兵安置及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2022年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及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对义务兵家庭、企业军转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和优抚对象等发放资金,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优抚对象满意度高。(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2022年全面完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发放,满意度较高。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对受益对象按时发放补助,满意度高。(3)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按月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优抚对象满意度高。(4)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进行医疗补助,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优抚对象满意度高。(5)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足额及时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优抚对象满意度高。(6)退役安置补助资金: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方面的支出、企业军转干部支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士官退休费等资金的支出,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优抚对象满意度高。(7)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完成青川县房石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加强了对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的保护管理,弘扬了革命先烈精神。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根据县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支出,以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合理安排各项经济业务开支,在资金的使用上达到“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收支平衡”,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保障政策,进一步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和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严格按照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对各项目进行公开绩效评价,按照要求做好上报工作,做到了项目资金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
(四)自评质量。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2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申报的各项资金实施后均已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同时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绩效自评得分94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度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比较规范,资金拨付和发放审批程序严格;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全面完成当年目标任务,成效显著,受益群众满意度高。
(二)存在问题。
主要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建议开展绩效管理相关培训,提升绩效管理业务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表
| 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415001 | 实施单位 | 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60 | 执行数: | 60 |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60 | 其中: 财政拨款 | 60 |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 完成青川县房石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 | 已按照要求全面完成 |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青川县房石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 | 按照要求及时完成 | 已完成1个提质改造项目 |  | |
| 质量指标 | 项目按质量完成 | 项目高质量完成 | 已经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  | ||
| 时效指标 | 按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资金拨付 | 项目完工后全面拨付到位 | 项目完成后资金发放率达到100%。 |  | ||
| 成本指标 | 完成发放 | 60万元 | 60万元 |  |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 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100% | 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100% |  | |
| 社会效益 | 弘扬革命先烈、崇尚革命精神 | ≥95% | ≥9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管理 | ≥95% | ≥9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作用 | ≥95% | ≥95%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工作满意度 | ≥95% | ≥95% |  | |
附件2
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能。
本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是该项目的主管部门,在该项目中起到了使用、管理、监督资金的作用,做到了严格落实财政绩效目标要求,房石镇为具体实施单位,高标准完成了项目实施。
2.项目依据。
根据青财社(2022)27号文件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进行申报项目,主要是用于烈士纪念设施修缮改造、展陈布展、环境整治、设备购置等支出。
3.资金管理办法。
2022年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由县财政局社保股实行对口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主要是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的内容为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由我局组织实施,2022年全面完成青川县房石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作用。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项目完成。完成房石烈士陵园的提质改造。(2)项目效益。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作用。(3)满意度指标。优抚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项目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参照绩效目标实施监控要求,本部门按照业务股室负责项目申报实施和绩效初评,财务部门负责绩效跟踪监控,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的原则,按财经管理制度规范做好本单位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青财社〔2022〕27号文件下达资金60万元,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安排均申报了绩效目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2年度我单位收到县级财政下达资金6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修缮陈列馆、完善室内布展、改造水电设施、栏杆、围墙、陵园大门,纪念碑整体后移。
2.资金到位。2022年度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60万元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2022年度共计支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60万元。财政资金到位后,本部门严格按项目资金财务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或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本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时进行账务处理,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会计核算规范科学。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的内容均为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由我局双拥优抚股组织实施,房石镇具体实施,2022年全面完成青川县房石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作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在资金管理上,按照内部控制建设要求,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审核审批,项目管理规范有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对2022年度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直接下达到本级财政,实行专款专用。并由县财政局社保股实行对口管理,本部门设置对口业务股室,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专项资金发放台账,做好与金融机构的定期对账工作,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我县房石烈士陵园1个。
2.质量指标。2022年按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发放,发放率达到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后资金发放率达到100%。
4.成本指标。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100%、社会知晓率≥95%、政策知晓率≥95%。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县优抚对象社会满意度总体较好,达到了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设立,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严格按照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