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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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 11 月 10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青川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及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行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行业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7.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县内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实施申遗及管理工作。
8.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
9.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各园区,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制订全县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青川整体文化旅游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12.负责全县体育事业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站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县体育竞技工作,指导组织运动员参加各项赛事。指导监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统筹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3.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14.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督,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财务、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统筹协调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2)文化艺术股。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组织实施全县文学艺术事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公共服务活动。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表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对从事演艺活动及艺术培训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定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文物管理、保护、抢救、维修、发掘、研究、利用、 对外交流和博物馆建设等业务。拟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负责组织开展文化资源普查、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
(3)旅游发展股。负责拟订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负责旅游产业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组织实施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发展规划,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商品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制订旅游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有关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和考核评定工作。指导旅游智力引进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
(4)体育股。报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及有关学生体育教育工作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指导全县体育训练和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在县内举办的重大比赛及组团组队参加国内综合性运动会和体育竞赛。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的审批。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营销体系建设。协调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国内区域交流合作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相关事务。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的统计工作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5)广播电视股。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核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负责乡(村)广播站(室)宣传工作的考核和指导。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
(6)综合股(政策法规股)。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承担文化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指导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科研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工作。协调监督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挂牌政策法规股,负责承担文化市场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执法监督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3个事业单位未单独编报预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纳入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本级)
2.青川县图书馆
3.青川县文化馆
4.青川县文物管理所
5.青川县博物馆
6.青川县美术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6601.27万元,支出总计29015.0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319.81万元、17052.81万元,分别增长135.80%、142.5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新增4A级青溪古城提升项目和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4A级景区提升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660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01.27万元,占15.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00万元,占84.5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901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35万元,占3.81%;项目支出27908.73万元,占96.1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601.27万元,支出总计29015.0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319.81万元、17052.81万元,分别增长135.80%、142.5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新增4A级青溪古城提升项目和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4A级景区提升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5.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45%。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02.96万元,增长240.73%。主要变动原因是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5.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2650万元,占40.6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81.09万元,占56.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2万元,占1.16%;卫生健康支出29.92万元,占0.46%;农林水支出19.76万元,占0.30%;住房保障支出58.79万元,占0.9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515.08万元,完成预算291.84%。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50.52万元,完成预算94.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和体育与传媒类基本支出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158.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169.57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 支出决算为123.02万元,完成预算145.74%。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3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231.89万元,完成预算190.94%。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1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17.53万元,完成预算657.69%。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319.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支出决算为89.89万元,完成预算328.64%。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支出决算为27.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6.76万元,完成预算585.20%。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3.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减2021年指标。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94万元,完成预算106.78%。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116.79%。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84万元,完成预算127.36%。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08万元,完成预算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8.79万元,完成预算93.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6.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6.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56.97%;较上年增加0.84万元,增长28.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1万元,占32.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6万元,占68.9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万元,完成预算46.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21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产生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2.56万元,完成预算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2.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263人次,共计支出2.5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25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222.49万元,比2021年增加100.69万元,增长82.67%。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合署办公单位,人员增加,运行成本增加,二是统计数据口径有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显示屏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送文化下乡、政策宣传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青川县等级民宿奖补、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景区运维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关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普通教育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活动、项目开展的费用。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开展文化和旅游活动、项目产生的办公费用。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开展文化和旅游活动、项目产生的各类后勤服务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群众文化活动、项目产生的费用。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用于开展其他文化旅游方面活动、项目开支。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用于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反映电影在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反映广播电视台等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用于广播电视运行维护及相关项目的开支。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文化旅游和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活动、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退休及调出职工职业年金纪实部分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指农村欠发达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是青川县德赢VWIN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设下列内设办公室、文化艺术股、旅游发展股、体育股、广播电视股、综合股、机关党委7个机构,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文化广播电视转播台与局机关合署办公统一财务核算;县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博物馆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青川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及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行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行业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7.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县内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公共服务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实施申遗及管理工作。
8.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
9.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各园区,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制订全县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青川整体文化旅游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12.负责全县体育事业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站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县体育竞技工作,指导组织运动员参加各项赛事。指导监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统筹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3.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14.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督,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我单位总编制68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8名,其他事业编制48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61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其他事业人员45人,工勤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总额2660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0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491.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总额2901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5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支出77.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我单位按照单位职能职责及2022年的重点工作制定了“推动文物发展,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青川特色文化传承发展,建立健全广播电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体育体系,提升群众体育活动需求”的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统一化、准确化、具体化、定量化”规范管理和实际考量。
在2022年的预算执行中,严格、逐一对照绩效目标全面完成。从整体上看,我局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广播电视转播台运行维护,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等;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2022年,我局狠抓预算管理,严格按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各项支出,及时支付,专款专用,2022年度财政资金执行率100%,无结余结转资金,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2022年度根据对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制定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资金管理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资金绩效理念增强以及财政支出管理加强。
(三)自评质量
2022年度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整体绩效对比年初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单位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制度,梳理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
1.政府和财务部门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实际工作中有资金延迟到位的情况。
2.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平时工作中对绩效监控尚有欠缺,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对绩效目标进行实时监控较为薄弱。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县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2
2022年青川县等级民宿奖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中共青川县委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促进民宿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委发〔2020〕1号)、《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民宿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青委办函〔2020〕10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相关部门综合验收,认定并公布山谷原舍为“金牌民宿”,竹隐山舍、乔木居为“铜牌民宿”。根据文件奖补规定,需奖励山谷原舍、竹隐山舍、乔木居3家等级民宿创建奖补资金。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积极申报青川县等级民宿奖补项目资金预算53万元,县财政局于2022年3月1日下达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青川县等级民宿奖补项目资金53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奖励“金牌民宿”山谷原舍等级评定奖补资金30万元,品牌营销奖补资金1万元,小计31万元;奖励“铜牌民宿”竹隐山舍等级评定奖补资金10万元,品牌营销奖补资金1万元,小计11万元;奖励“铜牌民宿”乔木居等级评定奖补资金10万元,品牌营销奖补资金1万元,小计11万元。以上合计53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奖励1家“金牌民宿”山谷原舍,2家“铜牌民宿”竹隐山舍、乔木居。
(2)质量指标:3家民宿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进一步提档升级,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打响青川民宿品牌,积极争创广元旅游名宿等品牌,带领周边群众增收致富,促进全县文旅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时效指标: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山谷原舍、竹隐山舍、乔木居3家民宿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高。
(5)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8%。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积极申报青川县等级民宿奖补项目资金预算53万元,县财政局于2022年3月1日下达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青川县等级民宿奖补项目资金5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详见《青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含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青财教〔2022〕9号)。
2.资金使用。根据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用途、支付进度、支付标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切实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资金拨付,截止2022年12月底前,已拨付资金53万元,资金拨付率100%,按时按质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报销凭证管理,保证要素资料齐全,保证专项经费使用到位、支出规范、使用高效、专款专用,未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没有截留现象发生。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严格按照《中共青川县委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促进民宿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委发〔2020〕1号)、《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民宿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青委办函〔2020〕10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指导山谷原舍、竹隐山舍、乔木居3家民宿经营户完善奖补资金申报资料,严格按资金使用流程拨付兑现了奖补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了1家“金牌民宿”山谷原舍,2家“铜牌民宿”竹隐山舍、乔木居奖补资金兑现。
2.质量指标:3家民宿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进一步提档升级,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打响了青川民宿品牌,积极带领周边群众增收致富,促进了全县文旅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其中,山谷原舍被成功创建为广元旅游名宿。
3.时效指标:2022年12月底前已全部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山谷原舍、竹隐山舍、乔木居3家民宿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高。
5.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8%。
(二)项目效益情况
山谷原舍、竹隐山舍、乔木居3家民宿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高,山谷原舍成功获评“广元旅游名宿”。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中共青川县委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促进民宿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委发〔2020〕1号)等政策文件已到期。
(二)相关建议
为促进全县民宿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需研究出台新的支持政策。
附表1
附件3
2022年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景区运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能。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景区运维费项目由主管部门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负责指导,青川县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景区事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2.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根据单位运行情况,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相关费用标准及市场价格水平,结合2022年项目开支情况,对本项目运行内容及成本进行合理预算,2023年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65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景区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以及景区主管部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资金,层层把关,项目经费均科学、合理的用于人员工资、维修维护、宣传营销等事项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项目主要包含景区临聘讲解员及安保员工资保险、运营管理、宣传、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郝家坪战国墓群等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的文物安保等。
2.项目绩效目标。景区监控点34个技术服务,游客中心运行管理,聘请讲解员、安保员6名提升景区服务质量,以上事项安排资金65万元。
3.申报内容、申报目标合理性。资金使用符合县财政与主管部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资金管理制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3年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景区运维费项目财政预算资金65万元,此项资金已到位。
2.资金使用。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景区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用途、支付进度、支付标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在2023年12月底按时完成所有项目绩效目标。截至目前,项目开展花费资金约50万元,已支付36万元,部分款项已提交县财政,剩余资金用于人员工资、景区日常运行管理、游客中心提档升级。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报销凭证管理,保证要素资料齐全,保证专项经费使用到位、支出规范、使用高效、专款专用,未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没有截留现象发生。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景区建立了项目实施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的规划,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重要事项变更决策程序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积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随时对项目与资金进行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2.项目管理情况。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景区运维费项目由主管部门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负责指导,青川县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景区事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3.项目监管情况。建立了与财政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相关考核办法,定期对各牵头单位项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台账明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无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或挪作他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与电信签订景区监控技术服务合同对景点34个监控探头进行维护,游客中心正常运行管理,保障全年365天正常开放,聘请讲解员、安保员6名提升景区服务质量,以上事项安排资金65万元。
质量指标:各项主题活动开展中零安全事故发生,景区运营零投诉案例,被评为“广元市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冰爽畅游木牍之夜”、“相约木牍 手绘青川”等活动现场共吸引数万名游客观看与互动,扩大景区知名度的同时促进青川旅游经济发展。
时效指标: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开展各项主题活动,新增导视系统,植入文创产品,不断的提升景区服务质量,扩大景区影响力,同时也美化了市民休闲区,真正的实现城市景区化,吸引四面八方的游客,带动当地经济增长。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9%。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文旅融合,商业富民”的理念,围绕景区木牍文化、感恩文化,不断拓展景区宣传面,创新宣传营销方式,提升服务水平,高质量满足游客对“吃、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需求,着力激发全域旅游活力,造火旅游经济热潮。
(三)评价结论
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景区运维费项目,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项目过程监管,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社会效益良好,经济效益正在逐步实现,项目运营管理健康有序,项目评价结论为符合绩效目标。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青川县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景区为免费开放式景区,景点分散,非自驾游的游客游览景点来体验感较差。
(二)相关建议
景区运营发展中,要勇于创新,打破传统经营模式,以“聚人气引财气”为目的,不断提升各景点观赏性,在景点与景点游览线上增设集游玩、观赏、体验为一体的景观,利用节假日、周末开展有吸引力的活动,吸纳更多游客,带动百姓增收。
附表2
附件4
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能。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项目业主单位为四川唐家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由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负责指导,青川县国资事务中心负责统筹,四川唐家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2.项目立项及资金申报依据。项目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办好2022年部分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的通知》(BF〔2021〕222号),策划了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项目。2022年9月,项目获得了“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青川县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5号)要求,严格管理和使用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专项补助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完成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开幕式及相关配套活动和媒体宣传等工作。
4.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促进四川省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提升乡村文化旅游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文化旅游节会活动的品牌培塑和市场宣传推广作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开幕式(主席台)搭建,包括舞台搭建、音响系统、视频系统、舞台舞美造型等。二是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嘉宾食宿、车辆保障等活动保障。三是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宣传。
2.项目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完成7个活动,参与嘉宾大于400名,安排资金100万元。
质量指标:活动安全保障0安全事故发生,疫情防控符合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活动效果有效提升我县美誉度、知名度,进一步促进我县乡村旅游发展。
时效指标:2022年12月前完成项目。
社会效益指标:我县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乡村文化旅游服务水平同比上升。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发挥文化旅游节会活动品牌培塑和市场宣传推广作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比上升。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8%。
3.申报内容、申报目标合理性。资金使用符合《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规划,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通过现场踏勘、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或讨论、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市场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根据《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5号)要求,对相关费用标准及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项目促进四川省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提升乡村文化旅游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文化旅游节会活动的品牌培塑和市场宣传推广作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川财教〔2022〕102号,获省级财政支持金额1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项目包含省级资金100万元。
2.资金到位。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2〕102号),四川省财政厅于9月20日下达“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青川县财政局及时将资金下达至青川县文旅体局,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根据《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方案》,青川县文旅体局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用途、支付进度、支付标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按时完成了所有项目绩效目标。截至目前,已支付100万元(详见表1)。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资金进行拨付,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切实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拨付时间和进度要求做好资金拨付。
表1 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清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财务报销凭证管理,保证要素资料齐全,保证专项经费使用到位、支出规范、使用高效、专款专用,未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没有截留现象发生。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自项目开展以来,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及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筹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等九个工作组,形成畅达有序、推动有力的指挥和落实工作体系。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重要事项变更决策程序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积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随时对项目与资金进行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项目由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县国资事务中心负责统筹,四川唐家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建立了与财政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相关考核办法,定期对各牵头单位项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台账明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无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或挪作他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7个活动,参与嘉宾401名,安排资金100万元。
质量指标:活动安全保障0安全事故发生,疫情防控符合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青川黑木耳、唐家河野生蜂蜜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销量猛增,《唐家河看“变”》短视频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川观新闻同步推送且点击率达300万+,讲述唐家河生物多样性的动漫产品《唐家河的秘密》点击率60万+,“智游青川”APP开展5天4夜直播看动物活动网络累计观看人数100万+,节后当即吸引了由百余名游客组成的大蜀道自驾联盟旅行团走进青溪古城唐家河,游古城、观红叶、邂逅野生大熊猫、品赏青川铜火锅、山珍煲,开启了一场生态体验、蜀道感悟、美食品鉴之旅。游客在采访中表示,此次旅行就是被“两节”开幕式上的推介吸引而来的。
时效指标:2022年11月10日—14日,我县举办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和第十二届大蜀道文化旅游节、2022年广元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8.3%。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青川县为办好节会,把文旅产业规划、项目开发、配套建设作为重要工作研究部署,上半年,青川县在省、市文旅部门的指导下成功创建为天府旅游名县;青川县举全县之力抢工期、抢进度、抢形象,连日奋战基础设施建设,借助青川山珍、民族美食等做足“吃”的文章,布局建成一批星级酒店、特色民宿,提升“住”的品质,提升旅游干线公路、疏通乡村路网微循环,畅通“行”的通道,整合文旅资源,精心策划自然野趣游等精品线路,增添“游”的线路,开发系列旅游商品、文创产品,填补“购”的空白,开拓冰雪旅游、康养度假等新产品、新业态,挖掘“娱”的乐趣;11月24日,《中国县域旅游竞争力报告2022》在北京发布,在2022中国旅游百强县市名单中,我省包括青川、剑阁有14个县上榜,青川县排名第6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项目实施内容严格按照立项批复文件要求进行,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项目过程监管,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文化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社会效益良好,经济效益正在逐步实现,项目运营管理健康有序,项目评价结论为符合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筹备好、反响好、效果好,但是受疫情、天气等因素影响,导致参加节会的领导及嘉宾体验感和满意度不是特别完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活动成效。
(三)相关建议
接下来总结举办经验,弥补短板弱项,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发挥文化旅游节会活动品牌培塑和市场宣传推广作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表3
附件5
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咨询指导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府旅游名县评选办法(修订)〉〈天府旅游名县提升建设考评办法(修订)〉的通知》(川文旅产领办〔2022〕1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举全县之力启动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根据创建工作安排,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积极申报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咨询指导服务项目资金预算58.75万元,县财政局于2022年3月1日下达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咨询指导服务项目资金58.75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编制《青川县申报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基础指标考核达标说明及佐证资料汇编》;二是对全县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旅游集散中心、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自驾车营地和智慧旅游建设等)进行现场指导;三是对产品建设与品牌创建、旅游环境整治、宣传营销、人才培养等提出工作建议等。
2.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编制完成《青川县申报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基础指标考核达标说明及佐证资料汇编》,提供电子版1套、纸质版2套。
(2)质量指标:指导全县旅游集散中心、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自驾车营地等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进行标准化提升,实现全县旅游综合效益、品牌建设、产业发展、服务环境等指标达到《天府旅游名县考核评分细则》要求,顺利通过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暗访和现场验收,青川县成功创建为天府旅游名县。
(3)时效指标: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全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程度、县域旅游综合带动作用、旅游品牌影响力、旅游支柱产业地位均明显提升。
(5)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8%。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安排,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积极申报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咨询指导服务项目资金预算58.75万元,县财政局于2022年3月1日下达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咨询指导服务项目资金58.7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详见《青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含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青财教〔2022〕9号)。
2.资金使用。根据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用途、支付进度、支付标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切实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拨付时间和进度要求做好资金拨付,截止2022年12月底前,已拨付资金58.75万元,资金拨付率100%,按时按质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报销凭证管理,保证要素资料齐全,保证专项经费使用到位、支出规范、使用高效、专款专用,未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没有截留现象发生。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自项目开展以来,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畅达有序、推动有力的指挥和落实工作体系。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做好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度、重要事项变更决策程序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积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随时对项目进度与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编制完成了《青川县申报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基础指标考核达标说明及佐证资料汇编》,已提供电子版1套、纸质版2套。
2.质量指标:指导全县旅游集散中心、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自驾车营地等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进行了标准化提升,实现了全县旅游综合效益、品牌建设、产业发展、服务环境等指标达到《天府旅游名县考核评分细则》要求,顺利通过了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暗访和现场验收,青川县成功创建为天府旅游名县。
3.时效指标:2022年12月底前已全部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全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程度、县域旅游综合带动作用、旅游品牌影响力、旅游支柱产业地位均实现明显提升。
5.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8%。
(二)项目效益情况
全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程度、县域旅游综合带动作用、旅游品牌影响力、旅游支柱产业地位均明显提升,“熊猫家园 青秀之川”的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高,青川县成功创建为天府旅游名县。2022年11月24日,《中国县域旅游竞争力报告2022》在北京发布,在2022中国旅游百强县市名单中,我省包括青川、剑阁有14个县上榜,青川县排名第6位。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文旅产业发展是一项不断提升的长期性工作,产业及标准更新快,资金需求量高,但由于县本级财力有限,资金十分欠缺,提升方面受到一定的局限。
(二)相关建议
为持续性做好全县文化旅游体系建设,满足社会市场需要,需积极多方争取上级资金,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附表4
附件6
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旅融合)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通过对青溪古城文化保护与发掘、旅游基础配套及提升、文创产品开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等,加快助推大唐家河旅游区建设。项目由青溪县衙改造提升、青溪字窟保护提升、文创产品研发、三国文化剧院等15个子项目构成,计划总投资12058万元,目前该项目15个子项目都已完工。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绩效目标古城墙修复400米、改造提升青溪县衙、青溪字窟保护提升、研发至少3个的文创产品、修建三国文化剧院均已完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建立评价工作组
以项目单位分管绩效评价的领导为组长,财务部门和相关股室等有关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
2.收集基础资料
评价小组,到项目现场采取勘查、问询、复核抽查、测试等多种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包括项目实施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相关业务数据、项目运行状况。
3.出具评价
(1)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项目资料;
(2)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作出评判。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1年川财教〔2021〕124号,省级财政支持金额8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计划总投资1205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支持金额80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1869万元(省级资金:800万元、地方资金:11069万元),到位率和使用率都达到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为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资金安全使用,建立健全各类资金监管制度,严肃账务处理,安排专业人员,整理归档资金拨付档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自项目开展以来,成立了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一把手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在资金使用上实行“专人、专户”,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公开,杜绝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
2.严格实行了项目公开招投标。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各项工程招标上限价,并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实行公开招标、竞争谈判等方式,确定了由四川京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中标公司进行施工。
3.资料管理。项目开展后,我们十分注重项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明确了专门的信息管理员,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网上填报项目基本情况的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切实落实工程监理制。聘请了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监理单位。项目工程动工,监理程序随即启动,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规范、施工规程规范、监理细则行使职权,随施工进程步步跟踪、环环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开展定期检查。按施工进度和项目标段,及时进行质量检查,举行施工进度调度会,发现问题,立马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已完成古城墙修复400米、改造提升青溪县衙、青溪字窟保护提升、研发至少3个的文创产品、修建三国文化剧院。
2.质量指标;改建厕所3座,达到3A级厕所标准,修护古城墙达标率100%、青溪县衙改造提升达标率100%、青溪字窟保护提升达标率100%、文创产品顾客满意度98%、旅游引导标识体系建设达标率100%。
3.时效指标:资金下达时间(省级财政下达30日内)支出。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项目整体建成后,预计年接待游客可达200 万人次,按人均消费400元(含过夜)计算,项目年营业收入可达8亿元;利润按35%计算,项目年利润可达2.8亿元;纳税按15%计算,项目年上缴税收可达1.2亿元。
2.社会效益:项目的提升建设将加快发展青川县经济、加强青川县对古城遗迹的保护、提升青溪古城的旅游服务功能,传承青川县历史文化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强对古城的保护,促进当地旅游发展,还能带动当地交通、商贸、餐饮业、宾馆、休闲娱乐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青溪古城社会经济发展。
2.本项目建设中及建成后还将提供大量就业岗位,有利于促进当地就业,提高当地居民收入。
(二)存在问题
1.实施进度方面,进度基本符合预期,但还是有不可控
因素延期完成。
2.产出和效益方面,基本完成绩效目标、但实施效果并
没有预期效果。
(三)相关建议
扎实做好项目后期相关工作,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做到有依可查。
附表5
附件7
2022年青川县智慧广电项目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主管部门职能。青川县智慧广电项目由主管部门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负责牵头指导,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青川县分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0年10月我县按照省广电局《关于组织2020-2021年度智慧广电示范区创建项目申报的通知》(川广办〔2020〕61号)要求积极申报,省广电局将我县纳入2020—2021年智慧广电示范区创建单位。省广电局于2021年10月下达项目建设资金300万元(全省只有10个县区)。
三、资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资金,层层把关,项目经费均科学、合理的用于项目开发、设备采购、人员工资、宣传营销等事项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2年1月县文旅体局就青川县2021年智慧广电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在省广电局进行了专家评审答辩,省广电局于2022年2月给予通过的书面批复。主要由4个子项目组成。
(1)“智慧广电+人人通”项目。该项目为省广电局要求保留项目,总投资63.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基于青川融媒体中心所生产的广播电视视听内容的生产、存储、发布、传输等能力,手机移动端以微信小程序实现包含本地广播和电视直播的广播电视收听观看能力建设和资讯专栏呈现,广电服务由“户户通”向“人人通”升级。
(2)“智慧广电+民生服务信息平台”项目。该项目为省广电局推荐项目,总投资88.7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以青溪镇阴平村为试点,从基层组织建设管理、旅游服务提升、特色文化宣传、生态建设倡导等方面对农家乐民宿进行智能管理;对接停车场系统掌控空闲车位信息与车辆出入信息;结合雪亮工程、重要卡口强化人流车流实时情况监管;通过慢直播提升旅游服务体验;通过平台建设力争实现帮助基层工作人员“减负”、“减轻工作量”,完成“数据沉淀”,建立立体联防联控机制。并对全村农家乐民宿床位、车位、慢直播等进行展示。
(3)“智慧广电+古城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为我县自选项目,总投资102.2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实现青溪古城Wi-Fi全覆盖;建设广播智能音柱,实现景区广播、氛围营造,外形上融入古城,管理上通过人工智能;古城景区信息化系统,游客扫码关注公众号,实现旅游资讯快捷获取,体验古城自主导览导示;对接雪亮工程、原景区监控,增加人车流监控及摄像头,基于GIS,实现古城智能化联动;通过唐家河大酒店客房电视终端系统定制,助力酒店服务提升,宣传周边景区。
(4)“智慧广电+媒体融合”项目。该项目为省广电局要求保留项目,总投资45.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与青川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实际相结合,整合本地特色的融媒体资源,围绕本地属性的资讯进行栏目分类、终端划分,将资源在多种终端进行匹配适宜性呈现。通过项目建设,构建融媒体资讯传播的新渠道,实现一次发布,多端展示,满足对跨屏、跨域、跨网、跨终端的收视,提升融媒体效能。
2.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基于移动端的广播电视视听服务,与现有融媒体系统进行对接,实现资讯多渠道呈现,青溪古城公共Wi-Fi建设,青溪古城智能音柱建设,青溪古城智能导航导示系统建设,基于GIS地图的综合管理服务等,以上事项安排资金300万元。
3.申报内容、申报目标合理性。资金使用符合县财政与主管部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资金管理制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智慧广电项目资金财政预算300万元,此项资金已到位。
2.资金使用。青川县智慧广电示范区项目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用途、支付进度、支付标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在2023年12月底前按时完成所有项目绩效目标,截至目前,本项目已支付资金230.375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报销凭证管理,保证要素资料齐全,保证专项经费使用到位、支出规范、使用高效、专款专用,未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没有截留现象发生。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青川县智慧广电示范区项目建立了项目实施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的规划,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重要事项变更决策程序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积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随时针对项目与资金进行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2.项目管理情况。青川县智慧广电示范区项目由主管部门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负责牵头指导,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青川县分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3.项目监管情况。青川县智慧广电示范区项目建立了与财政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相关考核办法,定期对项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台账明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无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或挪作他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实现基于移动端的广播电视视听服务,与现有融媒体系统进行对接,资讯多渠道呈现,青溪古城公共Wi-Fi建设,青溪古城智能音柱建设,青溪古城智能导航导示系统建设,基于GIS地图的综合管理服务,停车场系统对接建设,农家乐入住管理服务,基层组织建设服务,人才建设服务,生态建设服务,特色文化建设服务等,树立旅游品牌,方便基层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提升智慧广电服务质量,以上事项安排资金300万元。
质量指标:功能覆盖率达到100%,子系统年稳定运行时长≥98%,系统问题处理率≥95%。
时效指标: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扩展乡村资讯、旅游文化信息等资讯传递渠道,提升融媒体效能;改善古城景区游客游玩体验,助力旅游品牌树立;方便基层相关管理人员管理工作开展,推进全县乡村振兴工作。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9%。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文旅融合,商业富民”的理念,打造的县级平台的增值广告服务内容,为系统带来源源不断的再造血收入,网络及硬件建设,平台建设相应的通信网络,可进一步提供广播电视的网络覆盖水平和质量,可以广泛宣传广电智慧业务、通过提供丰富的业务内容,增强群众认可度和用户黏性,加强政府对广播电视相关企业的信任和政策支持,平台的相关建设、升级、维护可为广电企业带来较好的收入和利润。
(三)评价结论
青川县智慧广电示范区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项目过程监管,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社会效益良好,经济效益正在逐步实现,项目运营管理健康有序,项目评价结论为符合绩效目标。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智慧广电示范区项目在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方面未成功突破,智慧广电示范区项目建成后与群众互动交流不够,未给广大群众带来更好的体验及享受。
(二)相关建议
持续完善智能化管理系统,提高媒体管理效率,推进大数据分析和智能技术管理,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积极开展技术推广,勇于创新,打破传统经营模式,以“聚人气引财气”为目的,利用节假日、周末开展有吸引力的活动,吸纳更多游客,带动百姓体验及享受。
附表6
附表7
2022年青川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有专项预算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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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 分值 |
指标 得分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价要点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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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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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总体绩效 (30分) |
目标管理 (15分) |
目标制定 |
6 |
6 |
部门年初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
直接换算 |
根据部门绩效目标编制在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成本指标设置情况)、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等方面情况的会审结果换算得分。 |
|
2 |
2 |
预算编制阶段人大反馈绩效目标质量审查情况。 |
缺(错)项扣分法 |
每反馈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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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0 |
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是否纳入本部门集体决策范围。 |
“是否”评分法 |
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纳入本部门党组(委)会(办公会)集体决策范围,并有相关佐证材料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
目标实现 |
3 |
3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成本指标的完成情况。 |
比率分 值法 |
对照部门年初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和完成情况,计算指标得分=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成本指标完成的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成本指标个数×3。 |
||
|
2 |
2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部门年初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值偏离预期指标30%以上(含30%)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成本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成本指标个数×2。 偏离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设定预期指标值)/设定预期指标值|。 |
|||
|
部门预算 总体绩效 (30分) |
过程控制 (10分) |
执行进度 |
4 |
4 |
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目标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2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
|
同步调整 |
3 |
3 |
部门预算执行中,预算调整和绩效目标调整同步实现情况。 |
缺(错)项扣分法 |
对照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在调整预算时未同步调整绩效目标的,每有一个项目扣0.5分,扣完为止。 (重点核实范围为部门机关及至少2个下属单位的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 |
||
|
及时处置 |
3 |
3 |
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处置情况。 |
直接换算 |
根据财政局组织开展对绩效运行监控及时提出预算收回、调整处置意见并加以落实等方面情况的会审结果换算得分。 |
||
|
完成效率 (5分) |
预算结余率 (低效无效率) |
5 |
4.3 |
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结余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部门预算项目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数/部门预算项目总数×5。 |
|
|
部门预算 项目绩效 (20分) |
部门对管理的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自评并打分,将形成的项目评价分数的平均分(百分制)按20%的比例换算得分。20 |
||||||
|
专项预算绩效(30分) |
根据单位对专项预算项目自评结果换算得分。 (有两个以上专项预算项目的,以平均分换算得分)。30 |
||||||
|
绩效结 果应用 (14分) |
内部应用 (4分) |
预算挂钩 |
4 |
2 |
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情况。 |
“是否”评分法 |
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管理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得1分。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绩效挂钩机制,有正式文件依据且实行预算挂钩的,得3分;无正式文件依据但实行预算挂钩的,得2分;有正式文件依据但未实行预算挂钩的,得1分;既无正式文件依据且未实行预算挂钩的,不得分。 |
|
信息公开 (4分) |
自评公开 |
4 |
4 |
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
“是否”评分法 |
按绩效自评公开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
|
|
整改反馈 (6分) |
问题整改 |
3 |
3 |
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
缺(错)项扣分法 |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得3分,否则视整改落实情况酌情扣分。 |
|
|
应用反馈 |
3 |
3 |
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问题整改及结果应用情况。 |
“是否”评分法 |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问题整改及绩效结果应用报告,报告内容翔实、问题整改到位、结果应用充分的,得3分,否则视反馈报告质量酌情扣分。 |
||
|
自评质量 (6分) |
自评质量 (6分) |
自评质量 |
6 |
6 |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
分级评 分法 |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10%以内的,不扣分;在10%—15%之间的,扣2分,在15%—30%的,扣4分,在20%以上的,扣6分。 |
|
扣分项(5分) |
3 |
3 |
根据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决算审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决算审查结果,反映部门预算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未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等情况。每有一个问题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
2 |
2 |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
缺(错)项扣分法 |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评价组发现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财政局复核确认后按0.5分/次予以扣分,扣完为止。 |
|||
说明:1.定量评价标准中其他标准包括直接计算、综合换算、加分扣分等其他可用于评价指标完成情况的参考数值;
2.该指标体系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评价组使用的指标体系为准;
3.涉密敏感部门预算项目不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