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监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川县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运输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工作措施
(一)统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平台应用。依托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县级交通运输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检查事项,完善检查事项清单。
(三)建立主体名录库更新维护长效机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简称“两库”)。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更要做好主体名录库更新维护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一)2024年度联合其他部门抽查计划(共两项)
1、检查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检查时间:2024年7月至11月
联合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第一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检查对象: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检查内容:①检查车辆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②检查经营资质备案情况;③检查从业人员岗位确定情况、车辆维修档案建设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等;④检查维修企业污染源防治措施;⑤检查治安防范情况、查验登记承修车辆信息情况。
2、检查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
检查时间:2024年8月至11月
联合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对象: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
检查内容:①检查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②检查三个100%制度的落实情况;③检查快递企业对非法、违法出版物的管控落实情况;④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对寄件人及寄件物品进行登记;⑤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是否对寄件人交寄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⑥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有违反《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检查。
(二)2024年度单部门抽查计划(共三项)
1、检查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检查时间:2024年1月至11月
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检查对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检查内容:①检查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②检查驾驶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③检查所属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相关资料;④检查企业所属车辆经营证照情况。
2、检查客运企业
检查时间:2024年4月至11月
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检查对象:客运企业
检查内容:①检查客运企业源头安全管理、营运资质及人员配置等;②检查道路旅客运输班线车辆安全例检及发班稽查执行情况;③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检查交通建设项目工程
检查时间:2024年6月至11月
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检查对象: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
检查内容:①检查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实体和原材料质量;②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管控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牵头部门或股室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和抽查计划安排抽查检查工作,制订抽查检查方案并在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并按照实施方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做到随机抽取过程全程留痕。
(二)合理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确定联合抽查检查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记录检查情况所使用的文书,应当涵盖抽查事项清单所列内容,并符合抽查工作规范要求。
(三)强化抽查检查结果运用。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检查结果处理
每一批次抽查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抽查检查牵头部门负责录入抽查检查结果。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录入制、公示制,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率和公示率均达到100%。对于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抽查检查结果,由录入责任部门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报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列入不公示内容并存档备查。
青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单部门监管计划
|
序号 |
计划名称 |
牵头发起部门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牵头发起部门 |
检查时间 |
抽查比例 |
|||
|
|
部门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实施层级 |
||||||
|
1 |
青川县2024年交通运输行业抽查 |
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对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驾驶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对所属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相关资料进行检查; 4、企业所属车辆经营证照情况进行检查。 |
现场 |
县 |
11月30日前 |
2家 |
|
2 |
青川县2024年交通运输行业抽查 |
对客运企业相关业务检查 |
客运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对客运企业源头安全管理、营运资质及人员配置等工作进行检查; 2、对道路旅客运输班线车辆安全例检及发班稽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对客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的检查; 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现场 |
县 |
11月30日前 |
100% |
|
3 |
青川县2024年交通运输行业抽查 |
对在建交通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检查 |
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检查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实体和原材料质量;2、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管控情况。 |
现场 |
县 |
11月30日前 |
2家 |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计划
|
序号 |
计划名称 |
牵头发起部门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牵头发起部门 |
联合抽 查部门 |
联合抽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时间 |
抽查比例 |
|||
|
部门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实施层级 |
|||||||||
|
1 |
青川县2024年交通运输行业抽查 |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抽查检查 |
汽车维修企业(二类)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交通运输局 |
1、车辆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 2、经营资质备案情况; 3、从业人员岗位确定情况、车辆维修档案建设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等相关检查。 |
现场 |
县 |
生态环境部门 |
1、检查车辆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检查经营资质备案情况; 3、检查从业人员岗位确定情况、车辆维修档案建设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等; 4、检查维修企业污染源防治措施; 5、检查治安防范情况、查验登记承修车辆信息情况。 |
11月30日前 |
2家 |
|
公安部门 |
||||||||||||
|
2 |
青川县2024年交通运输行业抽查 |
寄递物品执行“三项制度”的检查 |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交通局 |
1、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 2、三个100%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3、快递企业对非法、违法出版物管控落实情况的检查。 |
现场 |
县 |
公安部门 |
1.检查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检查三个100%制度的落实情况;3.检查快递企业对非法、违法出版物的管控落实情况;4.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对寄件人及寄件物品进行登记;5.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是否对寄件人交寄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6.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有违反《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检查。 |
11月30日前 |
2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