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川县作家协会向青川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的申请,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2号)第二章的规定,我局依法审批同意核发《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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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 人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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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地址  | 
				
					 准印证号  | 
				
					 行政许可 决定时间  | 
				
					 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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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川县作家协会  | 
				
					 李世许  | 
				
					 四川省青川县文化中心  | 
				
					 青新内出字〔2024〕01号  | 
				
					 2024年3月12日  | 
				
					 同意核发《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