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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4-03-18 16:19 浏览量:3153 来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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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8)

(一)单位职能简介...........................( 2)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2-8)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8)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8-9)

(一)收入预算情况...............................(8 )

(二)支出预算情况..............................(8-9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9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9-11 )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10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0-11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1-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2-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3-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4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十一、名词解释................................(14-17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简介

1、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

2、对本县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进行监督审查,保证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执行。

3、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4、督促县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5、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6、主持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补选,指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

7、联系在青川工作的省、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8、组织开展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活动。

9、负责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10.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重点工作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和常委会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2.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以高质量的履职成效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3.聚焦大局高效履职。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县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聚焦“四个一、三个三”振兴发展战略实施,找准人大依法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形成推动发展的整体合力。坚决做好县委交办的招商引资、联系乡镇、服务企业、挂联项目等中心工作,持续用力抓好青剑阆高速前期、县城公园城市等重点项目建设,督办推动全县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全力以赴拼经济、比发展,赋能分线作战专项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4.做优重点工作监督。围绕项目投资、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三大主战场”开展监督,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县域主副一体化建设、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工作开展视察,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行业领域规范管理、有序发展。

5.做深财经审查监督。紧盯“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审议县德赢VWIN关于青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聚焦县委对经济工作总体部署的顺利实施,审议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监督实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预算监督工作,初步审查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审议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财政决算以及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听取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见底见效。深入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提升监督时效。

6.做实法律法规监督。坚持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助推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执法检查,审议《广元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配合上级人大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活动,建好管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牵头开展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改革建设探索,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攻坚年工作及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动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攻坚年工作开展专项视察。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有效实施,及时依法审查,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7.做好决定任免工作。紧扣县委中心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做到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把县委的意志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行动。改进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形式,采取集中报告、集体审议、民主表决的方式,使会议流程更加优化、会务更加规范、组织更加高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规范执行任前考法、任职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加强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听取县德赢VWIN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述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8.落实“一二五”工作机制。探索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改革工作,加强基层民主。跟踪问效“创新机制”落地生根,严格执行代表建议办理“三个二、一主动”制度,在抓落实、见实效上下功夫;聚焦聚力“两件要事”,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做实“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转移文章。高效推进“三联三助”活动,拓展联系深度,提高联系实效,做好常委会领导(乡镇人大主席团)联系项目、做实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做深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实干笃行“五个一”,深入落实“五个一”履职要求,每名代表每年提出一个建议、落实一项帮扶、走访一轮群众、参加一次基层治理、不缺一次活动。

9.增强代表履职保障。建立动态提标机制加强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提高使用绩效。加强和改进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常态化组织代表参与专项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重点督办等工作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会议及活动,拓宽人大代表知政、督政渠道。优化代表履职培训,将培训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培训对象重点向新当选的代表和新任职的专工委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倾斜,在提能力、激活力上出实招,变“包桌”为“点菜”,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向选民述职活动,主动接受监督,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

10.夯实人大工作基础。以深化安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青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结对帮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两地人大工作交流合作机制,联动开展组织共建、业务共联、发展共促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能职责以及招商引资、服务企业、推进发展等重点工作中,开展更深层次合作、更广领域交流,有计划性、有针对性的统筹组织代表跨区域考察交流、互通有无、学习培训、难题破解等活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实际困难,适时开展专项工作实地观摩、拉练、评比活动,依托代表“家、站”主阵地,实现科学规范、务实高效地运行,全方位服务代表履职,充分地发挥其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纽带作用,促进基层人大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1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铸牢政治机关的绝对忠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互促共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各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支持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发挥作用。

12.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制度约束和执行。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发挥办公室统筹协调、参谋助手、服务保障、督办落实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结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服务保障。用好调查研究法宝,结合人大监督工作特点和定位,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持之以恒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13.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强化持续跟踪监督、市县联动监督、县乡协同监督,打好监督“组合拳”,形成叠加合力,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牢固树立狠抓落实、事成为重鲜明导向,加强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视察建议的督办,形成调查研究、审议审查、交办督办、追踪落实的完整工作闭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抓好重要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反馈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属一级预算的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305.8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3.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收入预算1305.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5.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支出预算130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48万元,占83.4%;项目支出216.4万元,占1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05.8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3.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5.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5.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5.8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63.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2.8万元,占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9万元,占10.6%;卫生健康支出45.96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68.93万元,占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71.4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人员和运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2024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十九届五次会议(人代会)。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5.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人员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3.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4.9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2.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交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8.9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5.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3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次数和人员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或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0万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或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属行政单位,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5.0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7.18万元,增长(下降)1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或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216.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216.4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或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课时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机关单位开展人大会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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