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公安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青川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8.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承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等工作。
9.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10.防范、处置、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1.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县看守所、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报批工作。
13.负责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青川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4.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5.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6.组织开展同县外公安机关、警察机构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7.组织指挥武警青川县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18.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9.指导县内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20.承担青川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青川县公安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期分批开展政治轮训,组织开展“四下基层”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2.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常态化开展“两个维护”政治教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3.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党内政治要件及时办理、跟踪问效。
4.提升捍卫政治安全能力,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5.深化网上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
6.强化反恐怖反分裂工作,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持续掀起打击邪教组织强大攻势,坚决遏制邪教活动渗透蔓延。
7.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强化管理服务,促进民族团结。
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涉稳风险预警研判、重点人员源头稳控、突发事件联动处置,纵深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9.持续推进“深耕善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秩序维护、应急准备等工作。
10.快破快办快处民生小案,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11.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涉黑涉恶、涉枪涉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和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
12.严密整体防控,织密圈层防控网,进一步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社会面安定有序。
13.持续加强道路交通、民爆危化物品、非煤矿山、森林防灭火、九小场所消防、监所等安全监管。
14.深化《青川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结合省级高新区建设,推进落实竹园经开区“工业园区”警务室建设。
15.进一步规范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查制度,持续深化基层治理年成果,严厉打击“三强四霸五乱”和强迫交易、欺行霸市、非法集资、串通招投标等突出违法犯罪。
16.进一步深化网上政务服务,深入开展“马上办”“一次办”“一窗通办”业务,推动落实青溪、竹园两地政务大厅设置公安综合服务窗口,深化110与12345高效对接联动。
17.以“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为牵引,推动构建现代化的警务运行机制,形成高效权威的指挥调度机制。
18.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推进“公安大脑”建设,探索“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形成县域指挥体系“小闭环”。
19.推行“一村(格)一警”、派出所“两队一室”等机制模式,狠抓社区警务等规范化建设。
20.全力保障基层警力,落实警力配置“两个40%以上”的刚性要求,做实新进民警优先补充派出所工作机制。
21.推动落实《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完成青溪派出所综合楼建设和乐安、木鱼、竹园派出所的改造提升工程,做实做优乡镇警务站,做精做细村社警务室,竹园派出所创建为省级“枫桥式”派出所。
22.推动治理模式更优化,推进“一村一警”全覆盖,持续壮大“平安义警”队伍,构建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助力基层治理和平安乡村创建。23.夯实警务保障。配备一批执勤执法车辆,推进警务实战、应急处置装备升级。谋划建设县公安局“第二办公区”。
24.夯实协作保障。持续深化川陕甘警园合作、川浙公安交流、青绵公安交流合作,在数字化、信息化和项目资金争取、业务能力提升方面取得突破。
25.夯实暖警保障。不断增强职业安全感,职业获得感,营造“家”的氛围,让有困难找组织成为广大民辅警的第一选择。
26.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党员培养锻炼和规范发展工作,持续筑牢党支部战斗堡垒。
27.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建立完善领导班子管理运行机制,提升班子运行质量和领导水平。
28.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29.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开展执法业务“大学习大比武”,推进执法实战演练,健全执法终身责任制机制,选树一批执法“尖兵”“标兵”;全力争创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30.开展“队伍管理规范年”,坚持“长抓常管、常治长效”原则,严格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确保违纪现象大幅度下降,实现全局民警纪律作风大转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本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7058.1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69.3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7058.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3.16万元,占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55.00万元,占94%。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705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4.65万元,占55%;项目支出3183.51万元,占4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058.1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69.3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55.00万元、上年结转403.1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908.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55.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31.8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908.73万元,占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39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154.75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232.13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827.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02.27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及装备购置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2.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9.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5.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9.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32.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74.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65.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09.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交警大队2024年为一级预算单位,故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交警大队2024年为一级预算单位,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2辆,其中:轿车23辆,越野车3辆,客车4辆,其他车型12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用于4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办案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92.8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338.20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4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本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3206.6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3206.6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采购工作。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青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职能简介
1.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的案件:负责林区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工作。
2.负责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和森林公安机关业务及基层基础建设。
3.做好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机构和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
4.承办县公安局及市森警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青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重点工作
1.继续加强学习,全面深化党建工作。通过会前学法、“周三夜学”及专题党课等形势,全面加强对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切实以党建主旋律占领民警思想堡垒,夯实公安文化主阵地,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始终保持公安姓“党”的初衷不变。
2.强化火源管控、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照省、市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强化责任担当,一旦发生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森林公安将及时介入,全力侦破,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置到位,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警示全县的效果,防范人为森林火灾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3.提升执法水平,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继续坚持“打防并举,以打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将食药环森违法犯罪势头扼杀在萌芽状态,特别针对在打击食药环知违法犯罪方面的不足,在2024年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突破短板,全面加强对该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力争快侦、快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为肃清购销市场,维护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而做出一点儿贡献。
4.扩大宣传面营造打击氛围。结合安全生产、市场监测等工作,采取进林区、进企业、进专业市场、进重点商超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开展森林防灭火、食品、药品、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持续性开展宣传争取群众的最大限度的参与,有效形成森林防火人人知晓,打假、防假全民共防的良好格局,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为全县经济发展贡献森警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本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12.3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2.7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212.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2.3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21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4万元,占89.09%;项目支出23.17万元,占10.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12.3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2.7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2.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7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2.3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2.7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71.93万元,占80.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7万元,占9.97%;卫生健康支出7.68万元,占3.62%;住房保障支出11.53万元,占5.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71.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7.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办案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26万元,减少13.87%。主要原因食药环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本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23.17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3.17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采购工作。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公安局)
附件: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森林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