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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4-03-19 11:31 浏览量:3176 来源: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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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4年度部门综合预算

2024年度

公开时间:2024年3月8日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5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7

(二)支出预算情况..................................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十一、名词解释.....................................11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务和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商务和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要求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三)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四)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五)推动全县博览发展促进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会展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监督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协调、监督管理以青川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监督管理在县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负责友好城市商贸活动的发展与合作工作。

(六)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 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 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县内经济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外 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 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 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八)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参与推进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推进我县与港澳台 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港 澳台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九)统筹指导全县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推介 工作,统筹组织全县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 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承办县政府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组织和参与我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资料搜集、编制整理、包装论证等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将达12%以上;新培育限上批零住餐企业5家以上,规上服务业企业2家以上;大力开展消费年促进活动,举办山珍年货节、美食啤酒节、熊猫山珍节、清真铜火锅节等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绵品出川”等市场拓展活动,搭建销售平台,推广“青川山珍”区域公共品牌,组织本土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大型展览活动,提高“青川造”产品知名度;完成电商进农村第二批项目验收及审计等后期工作;跨境电商力争实现零的突破;制定出台电商奖补政策;加快推进川陕甘新媒体产业园建设及团队招引入驻;树立“项目为王”思想,依托绵阳安州区和西南设计院托底性帮扶谋划一批质量高、能落地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资金争取任务;深入开展全员招商活动,完成县下达目标任务,招商项目集中签约2次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本级),其他事业单位1个(青川县商务服务中心)。总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其他事业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59.3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26.41万元,主要原因是青川县投资促进中心从2024年起进行独立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4年收入预算25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3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4年支出预算25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34万元,占92.29%;项目支出20.00万元,占7.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59.3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26.41万元,主要原因是青川县投资促进中心从2024年起进行独立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9.3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826.41万元,主要原因是青川县投资促进中心从2024年起进行独立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81万元,占8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1万元,占8.76%;卫生健康支出10.73万元,占4.14%;住房保障支出16.09万元,占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活动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08.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7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用交纳。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6.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9.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显著下降,主要原因是青川县投资促进中心2024年起进行独立核算。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和开展大型节庆商务活动接待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预算金额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下属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和青川县商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7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1.43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青川县投资促进中心2024年起进行独立核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人数减少10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2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共有车辆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0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业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工伤和失业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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