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单位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指导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工作。
(十一)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青川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相关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非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4个(青川县卫生健康培训中心、青川县卫生健康信息中心、青川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青川县计划生育协会),其中合并青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1个,合并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机关工勤3个),参公17个,事业21人,实有在职人员总数51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含机关工勤4个),参公15个,事业人员19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32人;遗属赡养人员1人。
	
(二)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引领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和规定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发挥好榜样示范作用。把稳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健康守护工程
深入贯彻落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要求,加快推进全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强公立医院专科建设推进差异化发展和中心卫生院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创建。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做实、做细、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健全中医治未病体系。加强妇幼健康和职业卫生工作。扎实推进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3.用好用活政策,加强人才培养
一是进一步夯实人才队伍、抓实人才培育。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招引各类人才30名,缩小空编率。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学历上有明显提升。至少选派50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县外各级各类进修培训。二是深化结对帮扶工作,拓展院院合作院地合作。持续做好东西部人才协作、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省内先发带后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干部选派行动等人才工程协作项目。常态化开展人才互派挂职交流、“师带徒”、专题授课、新技术新项目输入、“青川卫健大学堂”暨“山海情深,医路有你”医学沙龙活动、结对医院帮扶协作等活动。以各类帮扶合作为契机,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三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激发人才活力。积极推荐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评先评优活动,组织开展“5.12”护士节、“8.19”医师节评先表彰活动。
4.强化精细化管理服务,织密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精准判断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积极采取有效的预防干预措施。实施国家、省和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实施有效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做好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升检测发现效率,落实应治尽治,有效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持续推进数字化门诊建设,提升免疫接种智能化水平。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应急救护演练力度。
5.推进民生实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推进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能够辐射周边乡镇及江油市、剑阁县临近乡镇,为大约8万人提供医疗服务,同时能够有效地为开发区各企业提供医疗服务,为周边的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就医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持续扩大全县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有助于减轻家庭养育的时间成本和经济压力,缓解生育养育焦虑,释放生育政策红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6.紧盯目标任务,鼓足干劲推进项目建设
突出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谋划储备县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疾控应急能力提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1.57亿元。突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和保障能力,谋划储备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和干部职工周转房项目。突出打通给群众提供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通过“三个一批”(即:易地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维修修缮一批),谋划储备村(社区)卫生室能力提升项目,为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突出做强中心集镇医疗服务能力,谋划建设青溪、竹园两个医疗次中心,建设唐家河康养综合服务中心。同时,加紧与北京中仁慈善基金会的对接汇报,积极争取设备设施捐赠,提升服务能力。
7.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
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法纪教育,增强廉政意识,牢固树立“严管厚爱”“纪律退一分,腐败就会进一尺”意识,从严管理监督,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强化压力传导、责任传递,实行精细化管理、具体化操作,做到责任内容明确、责任边界清晰、责任追究有据可依,形成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氛围。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审计、医保等反馈的问题深入调研,找准症结,彻底整改,建章立制,长效管理。配合县纪委监委及时调查核实信访举报事项,抓早抓小,及时处理。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底线意识、纪律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以党风廉政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5个。主要包括:青川县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青川县人民医院、青川县中医医院、青川县妇幼保健院、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和19家乡镇卫生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969.9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6.0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人员调离基本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入预算3,969.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73.27万元,占11.9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96.68万元,占88.08%。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支出预算3,96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89万元,占22.59%;项目支出3,073.06万元,占77.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969.9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6.0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人员调离基本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96.6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23.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96.6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45.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万元,占2.25%;卫生健康支出3,823.30万元,占96.3%;住房保障支出57.15万元,占1.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7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3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卫健局行政运行办公费等相关费用。
5.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33.5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卫健局机关运行办公费等相关费用。
6.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72.0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卫健局项目相关费用。
7.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92.9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各乡镇卫生院补助项目相关费用。
1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22.7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县级配套资金。
1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应支未支费用。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2.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5.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53.8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应急岗人员项目相关费用。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7.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2.7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特扶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6.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每年公务接待费持续下降。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卫生健康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3.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2.9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和人员调走。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8个,涉及预算3,969.9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 783.79万元;运转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31.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3054.56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卫健局行政运行办公费等相关费用。
(六)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用于卫健局机关运行办公费等相关费用。
(七)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卫健局项目相关费用。
(八)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用于各乡镇卫生院补助项目相关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属于基本公共卫生类的项目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属于重大公共卫生相关项目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项):指用于涉及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属于计划生育奖特扶相关项目的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