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方针、政策。
2.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的指导、服务和协调,推动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与联合,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3.在全县农村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培育农业农副产品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经营服务网络。
4.指导和推动全县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消费合作社,推动合作经济向农业产业化经营全过程和城乡社会化服务全方位拓展;开拓日用消费品“进村入户”和农产品“进城入超”的城乡大流通市场格局,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
5.监督指导全县各基层社有资产的管理经营。
6.负责供销社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培训教育,为全县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网点提供人才培育、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重点工作
1.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坚实保障。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将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抓实抓细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完善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按制度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等基础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监管,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健全体制机制,推动联农带农。以基层供销社为载体,以农业产业为抓手,广泛吸纳小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供销合作社,共同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基层供销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等的合作,形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合力。
3.巩固组织建设,夯实服务基础。以提升基层供销组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加大对薄弱基层社的帮扶和提升改造,持续推广“三社”融合发展模式,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不断扩宽业务范围,加快优化现有经营系统,发挥社有资产撬动作用,广泛吸纳集体资金、社会资金参与基层供销社建设。
4.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基层供销社聚焦当地优势产业,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开展经营业务,强化与国家电网、邮政、电信合作,拓展代办代缴、邮政快递、电信服务等便民服务,全面提升基层供销社可持续发展能力,夯实供销社为农服务基础,促进基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
5.加快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项目建设,建立完善以社有骨干企业为支撑,中心乡镇为节点、中心村为终端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以提升社有企业经营服务实力为抓手,健全供销社县域经营服务体系,加快补齐供销城乡流通和为农服务短板,推进数字化赋能,增强基层供销社服务能力,提高供销社农资保供稳价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供销社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6.守牢底板底线,统筹抓好发展与安全。顺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危机感,坚持防为主、防为上、防为先,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定期对老旧仓库、危房、危墙等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7.扛牢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婚丧喜庆报备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深化“四风”建设,树立良好的供销社干部形象。认真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方案,注重经验总结,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600.4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调资,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保险公积金等随之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收入预算30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2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支出预算30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24万元,占97%;项目支出9万元,占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00.4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调资,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保险公积金等随之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24万元;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5.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2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调资,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保险公积金等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5.73万元,占81.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9万元,占8.12%;卫生健康支出12.05万元,占4.01%;住房保障支出18.07万元,占6.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5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36.73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5.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等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1.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1.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长,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中有2万元的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8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车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300.2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251.45万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43.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开展招商引资、争取资金、基层供销社建设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