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职能简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城乡规划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等领域违法案件。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市场秩序、测绘基准和系统。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青川县林业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空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9、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按质推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二是持续优化第一批次片区规划成果,加快第二批次规划编制进度;三是持续推进村级片区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乡镇片区规划确定的适合编制的村级片区清单,分片区分时段推进。
2.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一是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重点保障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项目用地。二是加大批次报批土地批而未供处置力度。三是做好2024年“亩均论英雄”园区调查评价工作,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四是全力服务民宿企业做好用地、规划审批相关工作,保障各类民宿项目落地落实。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加强土地规划管控。严格落实下达给我县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改,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二是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机制。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三是大力推进“田长制”工作,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4.加大矿产资源管理力度。一是完成建峰镇石英砂岩矿和七佛乡黄家沟石英砂岩勘探工作;二是继续落实战略找矿相关工作,力争2024年新启动1宗战略找矿项目。
5.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孔溪等2个在建项目拆旧复垦面积400亩及县级验收工作。全力以赴收回指标余款,力争收回已交易指标达到支付条件的欠款1亿元。
6.大力实施土地整理项目。一是要快速推进“老项目”排查整改和“新项目”实施,尽力扭转占补平衡指标库欠账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补充耕地任务;二是待国省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吃透新规定新要求,提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能力;三是从严控制项目周期,纠正项目设计变更流程不规范、超合同工期、工程质量监管不足等问题。
7.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强化地灾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预报,强化汛期群众避险转移,严格落实“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按照中央和省、市对本轮国债资金补助项目的入库要求,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债补助资金到位7454余万元。
8.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工作。完成2023年度变更调查和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严格监管青川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测绘活动。做好农村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后续工作,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更新。
9.切实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动态巡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将违法用地、用矿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挖掘案源,在案件查处上下功夫,加大违法占地和违法采矿案件的查处力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12个,代管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为: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乔庄自然资源所、青溪自然资源所、竹园自然资源所、沙州自然资源所、关庄自然资源所、土地房屋征拆事务中心(代管)、国土空间规划事务中心、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地质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收入预算10237.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145.60万元,占4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2.77万元,占28.1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208.69万元,占31.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支出预算1023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89万元,占15.61%;项目支出8639.17万元,占84.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237.0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41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以及以前年度资金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5.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641.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4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4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7.0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167.11万元、其他支出499.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95.3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251.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以及以前年度资金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42万元,占2.99%;卫生健康支出71.66万元,占1.09%;住房保障支出107.48万元,占1.6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372.91万元,占81.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40.88万元,占12.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3.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8.8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0.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失业保险缴纳。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57.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729.91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4年预算数为171.76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1.9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2662.99万元,主要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63.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4年预算数为840.88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7.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9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641.7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自然资源局下属局机关青川县自然资源局1家行政单位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及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乔庄自然资源所、青溪自然资源所、竹园自然资源所、沙州自然资源所、关庄自然资源所、土地房屋征拆事务中心(代管)、国土空间规划事务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地质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12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8.0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55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人员调出、退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7个,涉及预算4493.5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6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4433.57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