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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4-03-25 11:03 浏览量:3143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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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职能简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城乡规划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等领域违法案件。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市场秩序、测绘基准和系统。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青川县林业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空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9、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按质推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二是持续优化第一批次片区规划成果,加快第二批次规划编制进度;三是持续推进村级片区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乡镇片区规划确定的适合编制的村级片区清单,分片区分时段推进。

2.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一是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重点保障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项目用地。二是加大批次报批土地批而未供处置力度。三是做好2024年“亩均论英雄”园区调查评价工作,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四是全力服务民宿企业做好用地、规划审批相关工作,保障各类民宿项目落地落实。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加强土地规划管控。严格落实下达给我县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改,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二是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机制。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三是大力推进“田长制”工作,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4.加大矿产资源管理力度。一是完成建峰镇石英砂岩矿和七佛乡黄家沟石英砂岩勘探工作;二是继续落实战略找矿相关工作,力争2024年新启动1宗战略找矿项目。

5.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孔溪等2个在建项目拆旧复垦面积400亩及县级验收工作。全力以赴收回指标余款,力争收回已交易指标达到支付条件的欠款1亿元。

6.大力实施土地整理项目。一是要快速推进“老项目”排查整改和“新项目”实施,尽力扭转占补平衡指标库欠账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补充耕地任务;二是待国省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吃透新规定新要求,提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能力;三是从严控制项目周期,纠正项目设计变更流程不规范、超合同工期、工程质量监管不足等问题。

7.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强化地灾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预报,强化汛期群众避险转移,严格落实“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按照中央和省、市对本轮国债资金补助项目的入库要求,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债补助资金到位7454余万元。

8.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工作。完成2023年度变更调查和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严格监管青川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测绘活动。做好农村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后续工作,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更新。

9.切实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动态巡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将违法用地、用矿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挖掘案源,在案件查处上下功夫,加大违法占地和违法采矿案件的查处力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12个,代管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为: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乔庄自然资源所、青溪自然资源所、竹园自然资源所、沙州自然资源所、关庄自然资源所、土地房屋征拆事务中心(代管)、国土空间规划事务中心、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地质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收入预算10237.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145.60万元,占4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2.77万元,占28.1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208.69万元,占31.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支出预算1023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89万元,占15.61%;项目支出8639.17万元,占84.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237.0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41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以及以前年度资金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5.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641.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4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4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7.0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167.11万元、其他支出499.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95.3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251.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以及以前年度资金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42万元,占2.99%;卫生健康支出71.66万元,占1.09%;住房保障支出107.48万元,占1.6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372.91万元,占81.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40.88万元,占12.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3.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8.8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0.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失业保险缴纳。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57.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729.91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4年预算数为171.76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1.9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2662.99万元,主要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63.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4年预算数为840.88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7.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9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641.7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自然资源局下属局机关青川县自然资源局1家行政单位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及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乔庄自然资源所、青溪自然资源所、竹园自然资源所、沙州自然资源所、关庄自然资源所、土地房屋征拆事务中心(代管)、国土空间规划事务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地质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12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8.0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55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人员调出、退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7个,涉及预算4493.5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6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4433.57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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